白琳律师具有充足的知识储备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严谨、认真,能尽心尽力为每一位委托人负责,以最大的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分析:土地要分区,莱阳段的是4到8万,附着物单独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土地要分区,莱阳段的是4到8万,附着物单独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平政发〔2013〕2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平政发〔2016〕13号),结合拟搬迁村庄实际情况制定。
搬迁范围指潍莱高铁项目红线范围内,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东阁街道办事处东窝洛子村、官家上观村、尚家上观村以及李园街道办事处水沟子村等村庄(涉及村庄以潍莱高铁项目最终确定线路为准,下同)的房屋。
一、平度市潍莱高铁村庄房屋搬迁补偿方案
(一)住宅房屋
1、住宅房屋符合“一户一宅”法律规定,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1)按照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
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的,按照35平方米计算。
根据以上房屋建筑面积,结合被搬迁房屋的楼层、朝向等因素,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其中土地权属面积大于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可选择对多出的土地面积,按照所在类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50%给予补助,给予多出占地面积补助后,对其房屋建筑面积不再给予楼层调整系数补偿。
(2)给予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补偿,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2、拥有多处宅基地的被搬迁户,其中一套享受上述“一户一宅”货币补偿政策;其余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3、“一户一宅”、“一户多宅”房屋,如不选择上述1、2项规定的补偿办法,也可根据被搬迁房屋确认的宅基地面积,按照235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货币补偿款。
上述1-3项补偿款,扣除所搬迁房屋宅基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4、对搬迁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根据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5、对搬迁房屋给予相关安置补助费用:
(1)临时过渡补助费:
住宅房屋根据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2)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屋按每户2000元标准计发。
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计发。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正在用于生产经营并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载明地点相一致且近三年内有纳税记录(或免税证明)的合法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经营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6、对搬迁房屋给予签约及搬迁奖励
(1)单户速签及腾房奖:
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每户最高奖励10000元;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房并取得《搬迁腾房验收合格单》的,每户奖励10000元。
(2)村庄速签及腾房奖:
搬迁区域内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签订补偿协议且搬迁腾房率达到100%,每户再奖励50000元。
(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1、合法的非住宅房屋,根据确认的建筑面积,按照周围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其中属村集体的非住宅房屋,扣除搬迁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2、对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根据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3、相关安置补助费用和签约及搬迁奖励执行上述住宅房屋补偿办法的第5、6项规定。
(三)建设集中居住区
搬迁范围内的村民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拆除房屋后,80%以上村民申请集中建房,经批准可采取集资方式,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居住区。
1、集中居住区按照被搬迁人口人均50平方米确定居住房屋用地面积、人均10平方米确定公益事业和经济发展设施用地面积。
2、集中居住区由村庄在街道及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指导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和组织建设。
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划拨费用由村庄承担。
居住房屋建设费用由村民自行承担,公益事业、经济发展设施建设费用由村庄承担。
3、给予建设集中居住区相应政策支持
村庄建设集中居住区,先由村庄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待集中居住区竣工通过验收后,市政府对5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道路、雨水、污水、中小学、环卫)、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档案保护费、建筑垃圾处理费、树木花草赔偿费、绿地占用费、土地登记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给予等额补助。
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平政发〔2013〕2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平政发〔2016〕13号),结合拟搬迁村庄实际情况制定。
搬迁范围指潍莱高铁项目红线范围内,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东阁街道办事处东窝洛子村、官家上观村、尚家上观村以及李园街道办事处水沟子村等村庄(涉及村庄以潍莱高铁项目最终确定线路为准,下同)的房屋。
一、平度市潍莱高铁村庄房屋搬迁补偿方案
(一)住宅房屋
1、住宅房屋符合“一户一宅”法律规定,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1)按照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
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的,按照35平方米计算。
根据以上房屋建筑面积,结合被搬迁房屋的楼层、朝向等因素,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其中土地权属面积大于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可选择对多出的土地面积,按照所在类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50%给予补助,给予多出占地面积补助后,对其房屋建筑面积不再给予楼层调整系数补偿。
(2)给予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补偿,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2、拥有多处宅基地的被搬迁户,其中一套享受上述“一户一宅”货币补偿政策;其余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3、“一户一宅”、“一户多宅”房屋,如不选择上述1、2项规定的补偿办法,也可根据被搬迁房屋确认的宅基地面积,按照235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货币补偿款。
上述1-3项补偿款,扣除所搬迁房屋宅基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4、对搬迁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根据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5、对搬迁房屋给予相关安置补助费用:
(1)临时过渡补助费:
住宅房屋根据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2)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屋按每户2000元标准计发。
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计发。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正在用于生产经营并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载明地点相一致且近三年内有纳税记录(或免税证明)的合法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经营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6、对搬迁房屋给予签约及搬迁奖励
(1)单户速签及腾房奖:
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每户最高奖励10000元;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房并取得《搬迁腾房验收合格单》的,每户奖励10000元。
(2)村庄速签及腾房奖:
搬迁区域内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签订补偿协议且搬迁腾房率达到100%,每户再奖励50000元。
(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1、合法的非住宅房屋,根据确认的建筑面积,按照周围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其中属村集体的非住宅房屋,扣除搬迁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2、对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根据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3、相关安置补助费用和签约及搬迁奖励执行上述住宅房屋补偿办法的第5、6项规定。
(三)建设集中居住区
搬迁范围内的村民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拆除房屋后,80%以上村民申请集中建房,经批准可采取集资方式,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居住区。
1、集中居住区按照被搬迁人口人均50平方米确定居住房屋用地面积、人均10平方米确定公益事业和经济发展设施用地面积。
2、集中居住区由村庄在街道及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指导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和组织建设。
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划拨费用由村庄承担。
居住房屋建设费用由村民自行承担,公益事业、经济发展设施建设费用由村庄承担。
3、给予建设集中居住区相应政策支持
村庄建设集中居住区,先由村庄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待集中居住区竣工通过验收后,市政府对5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道路、雨水、污水、中小学、环卫)、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档案保护费、建筑垃圾处理费、树木花草赔偿费、绿地占用费、土地登记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给予等额补助。
法律分析:
土地要分区,莱阳段的是4到8万,附着物单独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蓬莱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
2、蓬莱农用地征地价格表
3、蓬莱农用地征地公告
4、蓬莱征地2020
5、蓬莱区征地补偿标准
6、蓬莱土地征收公告
7、山东蓬莱征地公告
8、蓬莱农村拆迁
9、蓬莱镇土地所电话多少
10、蓬莱政府土地出让信息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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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蓬莱农用地征地,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
内容审核:白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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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