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正直、责任心强、专业性强。擅长从全局把控风险,确定诉讼思路及方案,具有多年扎实的法律实践功底,能够通过多种策略解决委托人实际问题。
【答案】:B、C、E
P23-26
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开垦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其他补偿费、土地管理费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标准为:
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
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
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
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一、征地补偿是什么意思?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征地补偿范围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如果国家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或者是因为建设其他设施需要拆迁农民的房屋占用土地的话,会给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费用一般都是用被征地的亩数乘以年产值再乘以补偿的倍数来计算的。
2、青苗补偿费
如果征地单位对于农民土地上的青苗造成损伤时,应该向种植青苗的农民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这一项费用则是根据年产值除以耕种的季度进行具体的计算,因为有的农作物是一年一熟,有的是一年几熟,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介绍。
3、安置补助费
如果需要占用土地或者因拆迁而造成劳动力富余的话,用地单位一般会补偿相关费用,当需要安置的人乘以补偿倍数大于15时,那么费用是土地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乘15,那么反之则是以前三年的平均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再乘以需要安置的人数。
4、是出嫁女及其他费用
如果家里有女儿出嫁,但是户口并没有迁出仍然属于村集体的一员的话,那么出嫁的女儿也可以领到一定的征地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金额和以上的计算方法相同,具体的情况需要向相关的政府协商沟通,不同在地方补偿金额也有所不同。
5、附着物补偿费
如果被征用土地上面有其他附着物,比如说房屋或者是其他设施遭到破坏的话征地单位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像这一类费用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去计算,一般情况下都是征地单位和相关的村民进行沟通,双方关于补助的金额达成一致之后按照固定的资金进行补偿。
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由此可见,基本农田被征收是一个比较大的操作,它需要经过国务院的审批,基本农田它不像普通的农田,基本农田上面的种植产物,一般情况下是经由国家划拨的农田种植的专用一些农业作物的生产基地,因此,国家一旦真输了基本农田,他除了给予最基本的农田价值补贴,还要看农田的附着物农田的附着物就分为青苗补偿或者其他附着物的补偿。
此外,还应当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法律主观:
征地补偿费 中的 土地补偿费 支付给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或 村民委员会 保管。
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主观:
征地补偿费 中的 土地补偿费 支付给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或 村民委员会 保管。
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标准为:
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
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
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
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一、征地补偿是什么意思?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征地补偿范围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如果国家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或者是因为建设其他设施需要拆迁农民的房屋占用土地的话,会给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费用一般都是用被征地的亩数乘以年产值再乘以补偿的倍数来计算的。
2、青苗补偿费
如果征地单位对于农民土地上的青苗造成损伤时,应该向种植青苗的农民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这一项费用则是根据年产值除以耕种的季度进行具体的计算,因为有的农作物是一年一熟,有的是一年几熟,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介绍。
3、安置补助费
如果需要占用土地或者因拆迁而造成劳动力富余的话,用地单位一般会补偿相关费用,当需要安置的人乘以补偿倍数大于15时,那么费用是土地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乘15,那么反之则是以前三年的平均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再乘以需要安置的人数。
4、是出嫁女及其他费用
如果家里有女儿出嫁,但是户口并没有迁出仍然属于村集体的一员的话,那么出嫁的女儿也可以领到一定的征地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金额和以上的计算方法相同,具体的情况需要向相关的政府协商沟通,不同在地方补偿金额也有所不同。
5、附着物补偿费
如果被征用土地上面有其他附着物,比如说房屋或者是其他设施遭到破坏的话征地单位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像这一类费用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去计算,一般情况下都是征地单位和相关的村民进行沟通,双方关于补助的金额达成一致之后按照固定的资金进行补偿。
1、下列属于拆迁安置补偿费的有
2、拆迁安置补偿的主体
3、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
4、简述拆迁与安置工作中产生的费用有哪些?
5、拆迁安置补偿的主要方式包括
6、拆迁安置包括什么
7、拆迁安置费属于什么费用
8、拆迁安置是行政行为吗
9、拆迁安置种类
10、在我国,拆迁安置补偿的主要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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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下列属于拆迁安置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应在土地征用批准后3个月内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农民。
内容审核:徐会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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