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1972年生,济南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法律顾问,在征地拆迁领域研究造诣颇深。志在为广大征地拆迁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补偿。
法律主观:
对即将面临拆迁或拆迁刚刚开始的被拆迁人来说,从现在这一刻开始做准备,就是将补偿利益最大化的最好办法。遇到房屋要拆迁时,我们需要准备以下几点: 1、摸清拆迁项目状况 比如被拆迁人需要了解拆迁 期限是多长 ?目前进展到哪个阶段?和自己同等条件的被拆迁户的平均补偿价位是多少?还需要察一下市场价等等,有条件的也可以通过 申请信息公开 等手段,了解整个拆迁项目的资金状况。这是必要的前期准备,有一个全局性的视角能帮助把握好自己被征收拆迁的土地和房屋的总价值。 2、保留好房产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原件 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有时会以相关证件不 符合法律规定 等为由予以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补偿价也会因此大幅度降低。因此,相关房屋、土地的权属证明非常重要。如果拆迁方以各种理由向你索要房产证、 土地使用证 等与补偿利益密切相关的证明文件时,一定要谨慎,切记要保留好原件。 3、配合正当程序的调查工作,正确认识拆迁文件 在前期调查、登记、测量阶段需配合征收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房屋 进行测量和认定。且在接收相关文件后,需仔细审视文件内容,对自己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文件要尤为慎重,不能分辨的要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法律分析:
除了司法部门和产权人,任何人都不能调看拆迁协议。
因为这是一个人的个人秘密,就像配偶也不能调看对方的电信通话记录一样。
但协议除被拆迁人持有外,拆迁人、拆迁办、档案馆、税务等处均有存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办不给调取拆迁协议办法如下:
1、绝不妥协。
正常程序下,协议应该是签订一式三份,拆迁双方各执一份,再存档一份。
实际过程中至少需要签订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方只能带走自己那份。
有部分地方的拆迁方会“骗“被拆迁人,要拿原件回去盖章。
这种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正规的拆迁中都是把村民集中到拆迁办,现场盖章并让村民拿走协议原件。
拆迁方专门上门签协议还不带印章,就是准备让被拆迁人踏入设好的圈套。
如果拆迁方要将签字后的协议全部带走,那么被拆迁人绝对不能妥协,一定要保留一份协议原件,并确保协议内容与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一致,为被拆迁人日后要求履行约定留下充分的证据支持;
2、保留证据。
(1)在各份协议的每一页上都进行签字、在大段空白处注明此处无内容;
(2)对已经签订协议的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并重点拍摄协议内容;
(3)对双方口头协商确定签约内容的过程进行录音取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协议拆迁是不合法的。
征收,一定是国家行为,政府主导并负责,城市和农村皆是如此。
在此种情形下,征收房屋或者土地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所必须实施的行为,没有“协议”拆还是不拆的空间。
更不允许出现“不爱搬呆着”这种不负责任的处置。
在此前曾多次提及,“净地”才能出让,“毛地”不能出让也不能搞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分析:
协议拆迁是不合法的。
征收,一定是国家行为,政府主导并负责,城市和农村皆是如此。
在此种情形下,征收房屋或者土地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所必须实施的行为,没有“协议”拆还是不拆的空间。
更不允许出现“不爱搬呆着”这种不负责任的处置。
在此前曾多次提及,“净地”才能出让,“毛地”不能出让也不能搞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分析:
除了司法部门和产权人,任何人都不能调看拆迁协议。
因为这是一个人的个人秘密,就像配偶也不能调看对方的电信通话记录一样。
但协议除被拆迁人持有外,拆迁人、拆迁办、档案馆、税务等处均有存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去哪调取呢
2、拆迁补偿协议原件补办
3、拆迁补偿协议在哪
4、拆迁补偿协议谁签字
5、拆迁补偿协议丢了怎么办
6、拆迁协议去哪里调取
7、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8、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有几个盖章
9、拆迁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0、拆迁协议原件在哪里可以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去哪调取,哪些人可以调取拆迁协议”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去哪调取,协议拆迁合法吗
内容审核:张海涛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