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老人告儿子要带孙子费用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了家庭关系和法律责任。我们要明确的是,老人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去带孙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并未延伸到祖父母。
然而,如果老人实际上承担了带孙子的责任,并因此产生了费用,他们是否有权向儿子索要这些费用,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这是家庭内部的自愿行为,且没有事先的约定或协议,那么老人可能难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索要费用。
但如果老人和儿子之间有明确的约定,比如儿子承诺支付老人带孙子的费用等,那么老人可以根据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此外,如果老人因为带孙子而产生了额外的经济负担,且儿子有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费的规定,要求儿子给付一定的费用。
总的来说,老人告儿子要带孙子费用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有约定或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且带孙子是出于自愿,那么老人可能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家庭内部的沟通和协商都是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
老人能索要带孙子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孙子女是由老人带的,孩子的父母不给孩子的生活费的,可以向孩子的父母索要生活费,如果不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乐安县一对老夫妇抚育孙子孙女15年,没得到儿子儿媳知恩报恩,他们一怒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儿媳支付“带孙费”及劳务报酬8万元,引发热议。
传统观念中,老人帮子女带孩子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目前一些老人开始挑战传统,要求子女支付工资。
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该不该?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可行呢?
老夫妇向儿子儿媳追讨“带孙费”
老陈是乐安县罗陂乡杏园村的农民。
从1995开始,他的儿子大-陈和媳妇就先后将两个不满周岁的子女扔给老陈夫妻俩抚养,而他们俩外出打工,未付分文生活费,直到2010年才将子女接回抚养。
法律分析: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抚养被监护人的义务。
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可以要求被扶养人的父母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0%-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分析: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抚养被监护人的义务。
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可以要求被扶养人的父母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0%-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老人能索要带孙子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孙子女是由老人带的,孩子的父母不给孩子的生活费的,可以向孩子的父母索要生活费,如果不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乐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2、乐安县征地补偿政策
3、乐安县征地补偿公示
4、乐安县征地补偿办法
5、乐安县征地范围
6、乐安县拆迁
7、乐安县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点
8、乐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9、乐安县2021年土地拍卖多少宗
10、乐安县土地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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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乐安县征地补偿,奶奶带孙子生活费该谁出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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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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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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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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