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近日,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区房征办2023年工作计划》,同时对政协关于“适当放宽绍兴区域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建议”的提案作出了答复,总结了2022年关于房地产调控的4项举措。
一起来看一下具体内容吧!
1、计划拆迁120万方
近日,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区房征办2023年工作计划》。
根据公告显示,越城区2023年拟征收面积不少于120万方。
除了拆迁,公告还提到,2023年将尽早谋划丁斗弄等地块的出让方案。
根据早期出让计划可知,丁斗弄地块位于稽山街道——东至稽山公寓、南至规划凤江路、西至河流、北至稽山公寓。
土地用途规划为居住用地,土地面积 99 亩,容积率 1.1-1.2。\n\n\n 地块直线距银泰城商圈1.6公里,距地铁1号线城南大道站约1.3公里。
附近还有鲁迅小学(凤鸣校区)、建功中学、鲁迅高级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另有区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罗门公园等休闲配套,是一块不可多得的优质地块。\n\n\n 另外,公告还提到,越城区将在2023年紧盯安置房建设进程,推进瓦窑头4#、商贸6号等安置房建设。
瓦窑头4#地块安置房,规划10幢8层住宅,由蓝城负责代建开发。\n\n\n 商贸6号地块多层住宅为塔山片区24号地块(塔山南侧区块)、府山片区29号地块(吕府、王衙弄周边)期房安置房源,由绿城负责代建开发。
2、越城区房产调控4项举措
近日,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对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从答复文件中可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区政府从需求、土拍、备案价等4个方面做了政策调控。
一、满足合理需求
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根据发展实际, 松绑限购限售政策,暂停双签双录程序;
下调预售申领规模,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领规模调整至不少于2万平方米,纯排屋申领规模调整至不少于1万平方米;
公布市区拆迁计划, 加快城市拆迁进度,满足居民美好居住要求;
加强金融支持力度, 下调商品房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实施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 (房地产契税减免),给予购房业主更多实惠;
借助绍兴市 线上房博会 契机,便利居民选房、购房。
二、优化土拍制度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住房供需状况和宏观调控目标,实施住房发展规划,并做好实施情况评估;
定期向社会公开住宅用地供应中期规划、住宅用地年度供应,提高供地计划执行率。
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和出让土地具体情况,适时选取土地出让方式;
合理设定出让起始价,增扩企业合理利润空间;
优化购地制度,视情况顺延出让金给付;
综合城市区域发展、商务商业用房库存因素,合理确定年度商业商务用地规模。
三、合理网格控价
从市场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全区各区块新建商品房住宅的价格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区域实际,科学划分网格、优化网格控价,针对不同业态房源(排屋、洋房、高层) 合理设定商品房住宅备案价格。
2022年全区网格划分及控价原则将充分考虑市区房地产发展实际,确定价格限制幅度,保证不同区块、不同业态新建商品房合理 定价,持续稳定市场房源有效供给,不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四、创新调控举措
实施越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星级评定方案,多部门联合参与、多角度综合考量, 评定房地产企业星级并给予五星企业政策优惠, 营造房地产行业精益求精、积极向上良好氛围。
加快推出房票制度, 合理释放潜在库存、满足合理需要,加快项目销售去化,保障房地产企业发展势头;
完善会议协商制度,全市各房管部门定期磋商,互通发展建议良策,适时跟进房地产调控政策。
法律分析:
《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规定了绍兴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征收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
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必须在征收决定公布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适当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装修、附属物)的一定比例对被征收人进行奖励,具体标准由各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区政府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予以补偿;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对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对超过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照区政府的规定结清差价;
(三)被征收人无力结算差价的,差价部分折算的建筑面积可比照公有住宅用房租金标准计租;
被征收人安置后要求购买该部分房屋的,仍按征收时的差价金额补购。
依照前款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的,最低补偿建筑面积计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予以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计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为每户不小于45平方米。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本数,同一城市规划区内另有住房的应合并计算)的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十八条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安置用房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属于新建商品房的,交付前应当经验收合格。
第三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征收成套砖混结构住宅,同一楼梯单元相同套型房屋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变造成所有权证记载建筑面积各户不一致的,统一以最大一套房屋建筑面积作为补偿安置面积(顶层带阁楼的,阁楼除外)。
如该住房系按房改政策购入,补偿安置面积超过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部分应按原房改购房价格补购,并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直接核减。
第四十条 征收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包括非成套住宅)的,按下列方式予以补偿:
(一)房屋承租人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房的权利。
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区政府应当对其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二)房屋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或不符合公有住房房改购房政策的,按被征收住房原建筑面积向最接近安置用房面积的套型上靠,并予以直接安置公有住房,上靠面积不结算差价,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征收房管部门直管的非住宅公房,房屋征收决定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终止原租赁合同。
法律分析:
全面启动重点城市拓展区域征收工作。
重点做好袍江区域斗门、马山街道相关村的拆迁,重点做好综合保税区赏余村(二期)、恂北村(二期)、越东路与二环北路交叉口征收项目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全面启动重点城市拓展区域征收工作。
重点做好袍江区域斗门、马山街道相关村的拆迁,重点做好综合保税区赏余村(二期)、恂北村(二期)、越东路与二环北路交叉口征收项目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规定了绍兴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征收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
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必须在征收决定公布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适当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装修、附属物)的一定比例对被征收人进行奖励,具体标准由各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区政府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予以补偿;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对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对超过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照区政府的规定结清差价;
(三)被征收人无力结算差价的,差价部分折算的建筑面积可比照公有住宅用房租金标准计租;
被征收人安置后要求购买该部分房屋的,仍按征收时的差价金额补购。
依照前款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的,最低补偿建筑面积计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予以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计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为每户不小于45平方米。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本数,同一城市规划区内另有住房的应合并计算)的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十八条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安置用房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属于新建商品房的,交付前应当经验收合格。
第三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征收成套砖混结构住宅,同一楼梯单元相同套型房屋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变造成所有权证记载建筑面积各户不一致的,统一以最大一套房屋建筑面积作为补偿安置面积(顶层带阁楼的,阁楼除外)。
如该住房系按房改政策购入,补偿安置面积超过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部分应按原房改购房价格补购,并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直接核减。
第四十条 征收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包括非成套住宅)的,按下列方式予以补偿:
(一)房屋承租人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房的权利。
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区政府应当对其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二)房屋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或不符合公有住房房改购房政策的,按被征收住房原建筑面积向最接近安置用房面积的套型上靠,并予以直接安置公有住房,上靠面积不结算差价,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征收房管部门直管的非住宅公房,房屋征收决定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终止原租赁合同。
律师分析:
全面启动重点城市拓展区域征收工作。
重点做好袍江区域斗门、马山街道相关村的拆迁,重点做好综合保税区赏余村(二期)、恂北村(二期)、越东路与二环北路交叉口征收项目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越城区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2、越城区拆迁政策
3、越城区房子拆迁最新消息
4、越城区拆迁补偿
5、越城区拆迁赔偿方案2020
6、2021年越城区拆迁
7、越城区拆迁办地址
8、2021越城区拆迁计划表
9、越城区2022年拆迁计划
10、越城区拆迁确权原则方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越城区房子拆迁,绍兴市越城区2023年拆迁计划”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越城区房子拆迁,绍兴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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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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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