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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继承房产一定要过户才能买卖。
我国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住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住房产权才属于继承人所有,此时继承人才可以任意处置该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一)房产继承过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
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缴纳的税费也不同。
(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
2、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屋为不动产,只有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才能视为赠与完成。
一、直系亲属继承与赠与房产缴税的区别
1、房产继承与赠与的税费主要的区别在于契税、印花税的收取:
与遗产继承相比,房产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
2、对于房产继承,根据规定如果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
另外,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
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
3、对于房产赠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如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情况,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而其他情况仍然会收取相关费用。
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
如此加和计算,成本较高。
二、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继承的房产过户一般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但继承人选择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需要缴纳公证费用,除此之外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只要携带相应的材料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赠与房产和继承房产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继承的主体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权利或者是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赠与的主体为赠与人自愿指定的任何受赠人;
2、含义不同。
房产继承是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房屋赠与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3、时间不同。
房产继承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
房产赠与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分析:
继承房产一定要过户才能买卖。
我国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住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住房产权才属于继承人所有,此时继承人才可以任意处置该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分析:
房产的继承和赠与的区别: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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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即墨市关于国家关于房屋拆迁的政策,继承房产过户必须要赠与吗
内容审核:刘清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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