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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2021年岳阳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第四章 房屋拆迁补偿第二十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公安、规划、国土资源、房产、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岳阳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并予以公示。对房屋合法性认定有异议的,被拆迁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申请复查,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予以认定。被拆迁人对认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以合法性认定公示结果为依据,按《住宅房屋结构、设施、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屋内外附属设施按认定公示的合法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包干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法律分析:
2021年岳阳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制定。
法律依据:
《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四章 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十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公安、规划、国土资源、房产、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岳阳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并予以公示。
对房屋合法性认定有异议的,被拆迁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申请复查,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予以认定。
被拆迁人对认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以合法性认定公示结果为依据,按《住宅房屋结构、设施、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的房屋内外附属设施按认定公示的合法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包干补偿。
被拆迁人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给予8000元的办证补偿。
经补偿后,房屋及附属设施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法组织拆除。
第二十五条 自《预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土地上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抢种林木、抢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抢装饰(修)等,征地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上述内容就是对岳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解答。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上述内容就是对岳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解答。
法律分析:
2021年岳阳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制定。
法律依据:
《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四章 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十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公安、规划、国土资源、房产、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岳阳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并予以公示。
对房屋合法性认定有异议的,被拆迁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申请复查,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予以认定。
被拆迁人对认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以合法性认定公示结果为依据,按《住宅房屋结构、设施、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的房屋内外附属设施按认定公示的合法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包干补偿。
被拆迁人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给予8000元的办证补偿。
经补偿后,房屋及附属设施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法组织拆除。
第二十五条 自《预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土地上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抢种林木、抢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抢装饰(修)等,征地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以下是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分别为: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附: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
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
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
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
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附:
以下情形,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按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不再提供安置房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
(一)被拆迁人除被拆除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外,尚有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且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达到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
(二)拆迁非本村籍的外来人员的居住房屋。
三、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1、岳阳市房屋拆迁政策文件
2、岳阳市房屋拆迁政策规定
3、岳阳市房屋拆迁政策最新
4、2021年岳阳市房屋拆迁新政策
5、岳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6、岳阳县房屋拆迁新标准
7、岳阳市拆迁标准
8、岳阳拆迁补偿政策
9、岳阳市拆迁范围
10、岳阳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岳阳市房屋拆迁政策,今年岳阳市房屋拆迁新政策”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岳阳市房屋拆迁政策,2021年岳阳市房屋拆迁新规定
内容审核:曹艳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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