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武汉市征地青苗补偿最新

咨询
彭诚律师

彭诚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民商诉讼 刑事案件 征地拆迁

彭诚律师,2001年进入律师行业,开始在北京众意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之后分别在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成为合伙人,现执业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在明所执业年限最长的资深律师之一。

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武汉市征地青苗补偿最新

一、武汉市征地青苗补偿最新

法律主观:

根据您的描述,您描述的是青苗补偿,土地征收补偿不只青苗补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包括土地本身价值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临时安置补助等等。青苗补偿根据您前三年年产值平均值的6-10倍计算。如果您觉得当地补偿不合理,请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并请律师介入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湖北省土地青苗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所在县(市、区)最高标准执行。

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第三条 强化措施,加强对实施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实施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人力和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指导,政策解释工作,对报批的建设用地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省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

三、湖北省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所在县(市、区)最高标准执行。

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第三条 强化措施,加强对实施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实施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人力和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指导,政策解释工作,对报批的建设用地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省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

四、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综上所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征地补偿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五、湖北省土地青苗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所在县(市、区)最高标准执行。

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第三条 强化措施,加强对实施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实施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人力和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指导,政策解释工作,对报批的建设用地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省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

六、武汉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解析: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所在县(市、区)最高标准执行。

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第三条 强化措施,加强对实施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实施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人力和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指导,政策解释工作,对报批的建设用地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省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2、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办法

3、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政策

4、武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5、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

6、武汉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

7、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

8、武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0

9、武汉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多少钱一亩

10、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武汉市征地青苗补偿最新”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湖北省土地青苗补偿规定

内容审核:彭诚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武汉市征地青苗补偿最新/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武汉集体土地使用政策,农村土地买断最新政策

25年10月17日
武汉市房屋拆迁政策,武车2025拆迁最新政策

25年10月17日
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政策,武车2025拆迁最新政策

25年10月17日
武汉房子拆迁最新消息,拆迁遗留问题怎么解决

25年10月17日
蔡甸拆迁多少钱一平米补偿,武汉市蔡甸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17日
武汉市拆迁补偿怎么算,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10月17日
武汉市单位分的房子交房屋拆迁能有补偿吗,武汉拆迁企业安置补偿具体怎么办理

25年10月17日
武汉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

25年10月17日
武汉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0月17日
武汉市残疾人住房拆迁如何赔偿,拆迁户有残疾人证如何补偿

25年10月17日
大田小房拆迁补偿,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25年10月17日
永州市 征地拆迁政策,永州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25年10月17日
青苗拆迁怎么补偿,浙政办发 2020 87号文件关于土地征收青苗补偿4000元一亩规定

25年10月17日
土地征收只发了青苗补偿费合法吗,征地补偿青苗费的权属

25年10月17日
塌陷拆迁补偿协议,煤矿塌陷地青苗补偿费补偿依据及

25年10月17日
土地拆迁果树补偿后还有青苗费吗,土地果树征地陪了果树还有青苗费吗

25年10月17日
农村拆迁青苗费怎么补偿,国家征用农村的土地青苗费是怎么赔的

25年10月17日
青苗费有上限吗,青苗费该归谁

25年10月17日
拆迁青苗补偿归谁征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给谁

25年10月17日
灌南拆迁标准2026,鸠兹灌区拆迁补偿多少,灌南2021拆迁范围

25年10月1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0月1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0月1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0月1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0月1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0月1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0月1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0月1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0月1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1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1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