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民商案件/刑事纠纷案件等领域诉讼,精于违建拆除纠纷、征地拆迁提高补偿、民商事争议维权、刑事纠纷等案件法律理论研究与实践。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六六河-赵庄沟-南外环-兴武路所围成的封闭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54000元亩;基本农田:64800元亩;建设用地:54000元亩;未利用地:432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工业路南北延长线-南外环中心线以南500米-西外环中心线以西1000米-规划路(新北外环)所围成的封闭区域(I级区片范围除外)。
补偿标准:区片价:52000元亩;基本农田:62400元亩;建设用地:52000元亩;未利用地:416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上述一类、二类区片以外的范围。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法律分析:
德州市区划分为四个征地补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价按下述标准执行:
一、Ⅰ区,即市中心区。
其范围为东、南至岔河,西至津浦铁路,北至北园路,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3.4万元。
二、Ⅱ区,即铁西区。
包括津浦京沪铁路以西城市规划区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3.0万元。
三、Ⅲ区,分为三片。
区片综合价每亩最低2.3万元。
四、Ⅳ区,即其它区域。
为以上区域外的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2万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主观:
《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因此,上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简单一点说,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 土地补偿款 政策规定支付给 集体经济组织 (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安德工业区南边界、西边界、北边界—菜园村、城后前王村、北关村、北街村、东街村、蔺庄村北边界—孙来路村、东关村东边界—陵城区城区、范家村、芦家坊村南边界所围成的封闭区域。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6000元/亩;
基本农田:
67200元/亩;
建设用地:
56000元/亩;
未利用地:
44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陵城区与德城区界—王陈庄村、西宋村、西于架村、东魏集村东边界—任桥村东北边界—后刘村北边界—库庄村、陈文沟村东边界、西边界—马才庄村东边界、北边界、西边界—东乔庄村东边界—傅家庙村、马庄村、孙油坊村、盛庄村北边界—张挑弓村、三里河村、王举人村、贺家村、韩家村东边界—于道口村、邓庄村、万家村、南街村、西曹村、祁庄村、后王村南边界—金庄村南边界、西边界—孙家洼村、时家楼村、佟家寨村西边界—东蔡村、西蔡村、小刘庄村、大刘庄村、薛庄村南边界所围成的封闭区域(Ⅰ级区片范围除外)。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3000元/亩;
基本农田:
63600元/亩;
建设用地:
53000元/亩;
未利用地:
424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上述一类、二类区片以外的范围。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0000元/亩;
基本农田:
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53000元/亩;
未利用地:
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法律分析:
德州市区划分为四个征地补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价按下述标准执行:
一、Ⅰ区,即市中心区。
其范围为东、南至岔河,西至津浦铁路,北至北园路,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3.4万元。
二、Ⅱ区,即铁西区。
包括津浦京沪铁路以西城市规划区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3.0万元。
三、Ⅲ区,分为三片。
区片综合价每亩最低2.3万元。
四、Ⅳ区,即其它区域。
为以上区域外的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2万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分析: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县、市驻地以上城市规划区)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划分为三类,即德州市区每亩1600元,禹城市每亩1400元,其它县(市)每亩1200元。
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均为每亩1000元。
其它土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参照同类别耕地年产值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武城县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2、武城县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公告
3、武城县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政策
4、武城土地征收
5、武城县农村拆迁
6、武城县拆迁办电话
7、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价格表
8、2021年武城县拆迁计划
9、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10、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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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武城县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德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曹艳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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