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律师,专注于行政诉讼法领域,擅长土地征收纠纷、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处罚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以及其他因征收而引起的诉讼纠纷。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在多个重大案件中取得了胜诉,为客户争取到了最大化的合法权益,能够全方位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支持。
法律主观:
征地补偿标准 由 土地补偿费 和 安置补助费 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各地在具体执行中,要确保 征地补偿费用 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同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工作,在组织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 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补贴资金,并预存入人社部门专门的代保管资金账户。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 农村集体土地 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此次调整遵循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指标、物价指数、周边省份现行补偿标准水平,调幅适中、横向平衡、程序合法和平稳过渡等原则,在具体操作中,水田最低补偿标准不低于3万元亩,调整幅度原则上控制在20%~30%,原补偿标准低者调整幅度适当就高,原补偿标准高者调整幅度适当就低等原则把握,缩小县(市、区)之间的差距,使调整结果趋于平衡和合理。以水田为基准进行测算调整后,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提高了6755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24129元亩,提高了4525元亩;林地及其它农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 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提高了2364元亩;未利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7203元亩,提高了1351元亩。增幅均为2 3.09%。
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土地种类
一类土地:
历市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6649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6649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554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827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329元/亩。
二类土地:
岭北镇、天九镇、鹅公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2606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2606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1846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412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521元/亩。
三类土地:
龙塘镇老城镇、岿美山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1284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1284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0290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0949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256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的土地种类
一类土地:
嘉定长生村、水东村、花园村、游州村、同益村、水北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40755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755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305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264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8151元/亩。
二类土地:
嘉定镇(长生村、水东村、花园村、游州村、同益村、水北村)、小江镇、铁石口镇、大塘埠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7297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297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988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053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459元/亩。
三类土地:
西牛镇、小河镇、正平镇、大阿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5929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5929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072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575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185元/亩。
四类土地:
安西镇、新田镇、大桥镇、古陂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3559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3559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484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745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711元/亩。
五类土地:
油山镇、虎山乡、崇仙乡、万隆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1734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1734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1261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106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346元/亩。
标准如下:
一、水田:
一类土地,38517元/亩;
二类土地,36155元/亩;
三类土地,34808元/亩;
四类土地,33830元/亩;
五类土地,32691元/亩。
二、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
一类,38517元/亩;
二类,36155元/亩;
三类,于34808元/亩;
四类,33830元/亩;
五类,32691元/亩。
三、旱地、宅基地:
一类,25806元/亩;
二类,于24223元/亩;
三类,23321元/亩;
四类,22666元/亩;
五类,21902元/亩。
一、农村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和赔偿标准
1、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二、肥东县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安徽省肥东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
1、一类土地:
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
14800元/亩;安置补助费:
27750元/亩;综合补偿:
42550元/亩。
2、二类土地:
撮镇镇、桥头集镇、长临河镇、循环园。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
12950元/亩;安置补助费:
27750元/亩;综合补偿:
40700元/亩。
3、三类土地:梁园镇、众兴乡、牌坊回族乡、石塘镇。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
1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
27000元/亩;综合补偿:
39600元/亩。
4、四类土地:
古城镇、八斗镇、元疃镇、白龙镇、包公镇、张集乡、马湖乡、陈集乡、响导乡、杨店乡。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
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
24920元/亩;综合补偿:
37380元/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法律分析: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实际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低限标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认真实施。
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符合国家规定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
(三)统筹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
(四)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组织领导。
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土地种类
一类土地:
历市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6649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6649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554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827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329元/亩。
二类土地:
岭北镇、天九镇、鹅公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2606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2606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1846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412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521元/亩。
三类土地:
龙塘镇老城镇、岿美山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1284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1284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0290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0949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256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的土地种类
一类土地:
嘉定长生村、水东村、花园村、游州村、同益村、水北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40755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755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305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264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8151元/亩。
二类土地:
嘉定镇(长生村、水东村、花园村、游州村、同益村、水北村)、小江镇、铁石口镇、大塘埠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7297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297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988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053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459元/亩。
三类土地:
西牛镇、小河镇、正平镇、大阿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5929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5929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072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575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185元/亩。
四类土地:
安西镇、新田镇、大桥镇、古陂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3559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3559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484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745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711元/亩。
五类土地:
油山镇、虎山乡、崇仙乡、万隆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1734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1734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1261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106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346元/亩。
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的征地年产值、各类青苗补偿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征收耕地(水田)、精养鱼塘、蔬菜基地、旱地、果园、茶园、油茶林地以及其他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根据不同地类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的产值标准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倍数进行补偿。
第十八条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
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发展集体经济、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出路。
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等费用归被征地农村村民或者其他合法所有权人所有;
被征地村民已经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安置单位所有。
征收承包期内的农业开发土地,现地类征地补偿费高于开发前原地类的,高出部分归现开发经营者所有,开发前原地类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别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土地承包人所有;
现地类的征地补偿费低于开发前原地类的,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别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土地承包人所有。
第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公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收支、使用以及分配情况,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查询和监督。
第二十条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减去所征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后4.8%的比例,安排给该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预留用地。
预留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核发预留地指标,预留用地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上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镇村企业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第四章
拆迁补偿
第二十一条征收土地拆迁合法住宅房屋、附属房屋以及其他建(构)筑物和设施的,拆迁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第二十二条拆迁有权机关批准建造的住宅房屋应当给予补偿。
拆迁住宅房屋的补偿包括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区位补助两部分。
住宅房屋的补偿面积按照以下方法认定:
(一)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以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宅基地文件注明的建筑面积内,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三)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宅基地批准文件又未明确建筑面积的,按实际建筑面积进行补偿。
但征地方案公告后新建、扩建的住宅房屋面积不予认定。
第二十三条村组集体房屋的拆迁按照有效建筑面积实行等面积置换,不予拆迁补偿。
第二十四条征收土地涉及农田水利机电排灌设备、电力、广播、通信设施以及其他附着物拆迁的,由拆迁单位依据评估价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涉及企业拆迁和苗圃、畜禽养殖场、砖厂、瓦窑、沙场等项目拆(搬)迁的,由拆迁单位牵头,有关部门对其项目批准文件、合同、实际经营内容等进行认定、补偿,不予安置。
企业的建(构)筑物、生产设施设备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搬迁的,给予企业生产厂房、生产设施设备补偿总额5%的搬迁损失费。
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涉及坟墓迁移的,拆迁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标准给予补偿,无主坟墓由用地者适当处置。
第二十七条拆迁经依法批准但未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按照重置成新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1、定南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政策
2、定南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公告
3、定南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4、定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5、定南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3号令
6、赣州市定南县国有土地出让
7、定南县土地拍卖
8、定南县土地380亩成交信息
9、定南县地皮
10、定南县国土局官网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定南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江西赣州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定南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赣州征地补偿标准的种类是什么
内容审核:孙明堂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孩子刚出生,赶上拆迁能算人头吗?
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打拆迁官司,法院要收多少诉讼费?
拆迁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晚上被偷拆了,怎么认定、怎么赔?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对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拆迁补偿方案还在公示,能提意见吗?听证怎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