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拆迁法律咨询系列文章第132篇
农村因修桥启动拆迁,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有位村民就碰到了这样的事:村里拆迁项目去年启动,他家有位老人在去年年前去世了,而今年这两天才开始拆房,他想知道,这位老人能不能拿到“人头费”?
{"ctype":2,"value":"58ee3d6d55fbb2fb7f1e859a5d4a20a44623dc05","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8ee3d6d55fbb2fb7f1e859a5d4a20a44623dc05?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老人是否有“人头费”,看这个时间点
通常来说,“人头费”这类安置补偿,关键看老人是否被认定为“应安置人口”。而认定的时间标准,一般是征收公告发布之日。
如果老人是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后去世的,那么在公告发布时他还在世,就应当被算作应安置人口,理应享有相应的补偿(包括“人头费”);如果老人在公告发布前就已经去世,那可能就无法享受了。
去哪里查征收公告?
想确认征收公告的发布时间,有几个途径可以试:
问当地征收工作人员:直接咨询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了解公告发布的具体情况。
看村里公告栏:正规的征收公告按规定要在村里的公告栏张贴,村民可以留意查看。
查官方网站:当地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官方网站,会发布征收公告等相关信息。
如果在这些地方都没找到,也不用急,还有一个办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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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村民提到,去政府问了没结果,网上也查不到,这种情况就可以走正规的信息公开程序:
不是直接找拆迁办口头要求公开,而是要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把需要了解的信息(比如“某村因修桥项目的征收公告及发布时间”)写清楚。
按规定提交申请表后,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给出答复。这是村民的合法权利,通过这个程序能明确知道征收公告的具体内容和发布时间。
总结一下
想知道去世老人有没有“人头费”,核心是确认征收公告的发布时间,再对比老人的去世时间:公告后去世,一般有补偿;公告前去世,通常没有。
如果找不到公告,别担心,按流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就能拿到准确信息,再根据实际情况主张权益。拆迁涉及的政策细节多,及时了解清楚时间节点和规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对于去世的人拥有的合法不动产拆迁有赔偿。
被拆迁人去世,其享有的拆迁赔偿可由其继承人合法继承,被拆迁人没有设立遗嘱遗赠协议且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其享有的拆迁赔偿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法律分析:
人已经去世了这个拆迁赔偿款还是有的,会由老人的子女进行继承。
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死亡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所得款项的性质,如果属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享有的关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应获得相应补偿所产生的收益,承包人的继承人有权依照法律享有。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去世时间区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去世时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对被拆迁房屋先由被继承人继承,确定房屋产权人,由新房屋产权人办理拆迁手续获得补偿;
二是去世时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取得补偿,此时补偿按照遗产在被继承人中分割;
三是去世时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且已取得补偿,此时补偿直接按照遗产进行继承。
一、拆迁中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房屋拆迁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
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怎么继承房屋拆迁款
假如被拆迁人已经死亡,那么此时的拆迁补偿分配应视情况而定:
1)若拆迁补偿协议是在被拆迁人死亡之前达成的,那么被拆迁人死亡后其补偿款项应作为该被拆迁人的遗产分配;
2)若被拆迁人生前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死亡后主体资格丧失,不能再以被拆迁人的身份获得拆迁补偿款,此时应先做房屋继承。
然后以房屋继承人作为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谁来签呢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需要同住人签字。
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公房承租人死亡的,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确定新的房屋承租人,拆迁人与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私房产权人死亡的,由房屋继承人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对于去世的人拥有的合法不动产拆迁有赔偿。
被拆迁人去世,其享有的拆迁赔偿可由其继承人合法继承,被拆迁人没有设立遗嘱遗赠协议且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其享有的拆迁赔偿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法律分析:
人已经去世了这个拆迁赔偿款还是有的,会由老人的子女进行继承。
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死亡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所得款项的性质,如果属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享有的关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应获得相应补偿所产生的收益,承包人的继承人有权依照法律享有。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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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人头费标准,搬迁个老人去世的人有赔偿吗
内容审核:付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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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