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代理案件覆盖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等业务,是一位全能型律师。为人尽职尽责、务实、高效、专业、守信,且法律功底扎实,法律逻辑清晰,诉讼技巧灵活务实,屡获各庭审主审法官肯定与认可。
这几年随着美丽乡村的建设,农村焕发出勃勃生机,农民外出打工,手头都赚了一点钱,建房置业是和平社会积累财富的机会,这几年,宅基地管理相当严格,不是说想建就能建设,必须通过个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在宅基地上建房,一般通过卫星定位来明确哪里是宅基地,哪里是红线,但是宅基地若被卫星定位为压红线,又该如何处理呢?
若是农民有意为之,明知道宅基地超标,而突击加盖,那就是违法的,也不用说什么,赶紧拆除,但是卫星定位为压红线,又是什么意思呢?土地红线是政府规划部门与国土部门共同批复的用地边界,红线所围的面积,是用来计算规划指标最基本的、有法律依据的基础数据,宅基地红线就是房屋占用了耕地、市政道路、自然保护区等区域,那压了宅基地红线怎么办呢?\n\n\n 星哥村子里,前几年有人想建房,他感觉村里的固有的宅基地面积小,就在村边空地上建房,这是块荒地,而且是片低洼地,只要下雨,就会有积水,他费了老鼻子劲,拉土把地填平,打地基,建起了三间堂屋,简单装修后想住进去,没想到被卫星云拍检测到了,土地管理部门及村干部来到房子前,安排挖土机几下就拆倒了,这荒地也是村集体的,没经过审批个人是不能用作建房的,这也是压红线。
农村宅基地卫星定位为压红线,首先自查,排除不是自己有意为之,而是在建房时不小心超过了“一户一宅”的面积,可以与村党委书记协商,通过补偿这笔超占的面积,获得建房的是使用权,或者直接去掉;若宅基地为复耕土地,可以拿着当年宅基地确权证及相关审批材料,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村委书记那里申诉,应该重新修改错误。\n\n\n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卫星定位系统偏差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极低,不过卫星定位为压红线,必须及时核实,无论谁的错误,当事人都要第一时间汇报,由于近几年,农村盖房宅基地审批是城乡一体化管理部门及土地局审批,即使错了,也是审批部门不严导致的,与农民没有半点关系,不过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争取。
综上,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民盖房必须遵守相关政策,不得压红线,若是占用极少的面积,可以与村委会协商,通过补偿获的使用权,若是复耕导致卫星定位错误,也可以拿着以前的资料申诉,就可以取得正常使用权。
法律分析:
发现自己的房屋占了红线要先自查是否有加宽、扩建等行为,对照当时批复的宅基地使用证明和确权以后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等,实际测量;
很有可能是超出了小部分位置,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好补救的,自觉将村集体说明情况并缴纳相关费用就可以的。
若是房子确实没有违建乱建,而是村里有土地申请复耕的时候标准有错误,那么只要找不出申请的书面证明,村集体就存在着主要责任,将由村集体向上级土管部门提出申请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律师分析:
卫星定位为压红线,必须及时核实,无论谁的错误,当事人都要第一时间汇报,由于近几年,农村盖房宅基地审批是城乡一体化管理部门及土地局审批,即使错了,也是审批部门不严导致的,与农民没有半点关系,不过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争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发现自己的房屋占了红线要先自查是否有加宽、扩建等行为,对照当时批复的宅基地使用证明和确权以后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等,实际测量;
很有可能是超出了小部分位置,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好补救的,自觉将村集体说明情况并缴纳相关费用就可以的。
若是房子确实没有违建乱建,而是村里有土地申请复耕的时候标准有错误,那么只要找不出申请的书面证明,村集体就存在着主要责任,将由村集体向上级土管部门提出申请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分析:
发现自己的房屋占了红线要先自查是否有加宽、扩建等行为,对照当时批复的宅基地使用证明和确权以后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等,实际测量;
很有可能是超出了小部分位置,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好补救的,自觉将村集体说明情况并缴纳相关费用就可以的。
若是房子确实没有违建乱建,而是村里有土地申请复耕的时候标准有错误,那么只要找不出申请的书面证明,村集体就存在着主要责任,将由村集体向上级土管部门提出申请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分析:
卫星定位为压红线,必须及时核实,无论谁的错误,当事人都要第一时间汇报,由于近几年,农村盖房宅基地审批是城乡一体化管理部门及土地局审批,即使错了,也是审批部门不严导致的,与农民没有半点关系,不过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争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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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卫星定位宅基地红线怎么查看,卫星定位农村宅基地压红线怎么办?
内容审核:谭深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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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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