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经验,专注代理征地拆迁领域。杨素丽律师长期专注如何维护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尽职尽责,其善于谈判协调,专业、负责的代理风格深受当事人好评。杨素丽律师代理了广西、河南、河北、山东、贵州、北京、天津等多地案件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法律主观: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 亩。土地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每 年交付一次。 四、租赁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拥有 土地所有权 ,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 合同解除 。 七、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 土地出让金 及各种补偿费,无论 合同履行 时间长短,办理 土地出让 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 合同终止 ,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八、 违约责任 :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章) 承租方: 代表人:(章) 见证机关:(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坐落: 总面积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人民币,总计 元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 赔偿标准 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为总租金的 %.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 土地证办理 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 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 抵押 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 解除合同 .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村委会可以与农户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村委会有权出租农村经济集体的土地,所以只要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和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
合法的土地租赁程序:
1、租用集体土地,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
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标准调整的时间和调整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等。
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注明“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3、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
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租赁土地有以下情形是违法的:
1、未经批准,非法出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2、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3、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4、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综上所述 ,村委会是由村民依照法定的程序成立的一个自治组织,村委会有权处理村中的一些事务,调解村民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分析:
村委会有权出租农村经济集体的土地,所以只要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和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需要。
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租给外村人经营的,必须首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否则租赁合同无效;
若土地管理者违背村民共同意志将集体所有土地租给外村人,本村半数以上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村委会可以与农户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村委会有权出租农村经济集体的土地,所以只要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和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
合法的土地租赁程序:
1、租用集体土地,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
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标准调整的时间和调整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等。
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注明“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3、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
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租赁土地有以下情形是违法的:
1、未经批准,非法出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2、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3、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4、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综上所述 ,村委会是由村民依照法定的程序成立的一个自治组织,村委会有权处理村中的一些事务,调解村民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合同最长的期限是20年,如果土地租赁合同期限超过20年是不合法的,超出期限的部分不受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1、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范本图片
2、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模板
3、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范本大全
4、村集体土地租赁协议
5、村集体土地租赁法定程序
6、村集体土地租赁管理办法
7、村集体土地房屋租赁合同
8、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9、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
10、村民租用集体土地合同书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范本,个人与村委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范本,村委会可与农户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吗
内容审核:杨素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评估机构选定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还是作出后开展?被征收人已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在复核结果未出前县级政府能否不管不顾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选定评估机构时的投票环节能否仅凭对投票结果的公示证明?
征地拆迁中,湖州拆迁律师事务所是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湖州被拆迁人可以在本地律所和北京专精团队之间比较选择,关键是核对征地拆迁业务的专精度。在明律所专做该领域,案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跨省办理经验成熟,可先免费咨询评估案情。把程序环节和证据基础理顺,该争的补偿项逐项列清,比事后补救省力得多。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