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法律主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惟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资金包括三部分:(1)当年缴费本金,含个人全部缴费以及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当职工办理退休时,用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即是该职工退休当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一起,共同构成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体现了社会保险费用共同负担的原则,增加了养老保险费的来源,同时也有利于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职工关心和支持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我国具有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按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记账比例全国统一为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左右,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逐渐降低。职工退休时,其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即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妥善保存养老保险缴费和个人账户记录,每年至少公示、打印一次个人账户对账单,并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个人账户查询制度,记录个人查询和对账情况,方便参保人员了解企业缴费和个人账户结存情况。用人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个人账户对账单有异议时,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提出更正的要求。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异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核实和更正。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是维护参保职工权利的一项措施,它有利于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起到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职工所在单位的监督作用。另外,由于用人单位缴费情况以及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情况,与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直接相关,通过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制度,可以避免和有效解决职工退休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个人账户记录问题发生纠纷。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人个人账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河北个人养老金缴费标准为:
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是20%。
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4%,其中:
单位缴费比例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缴费比例为20%。
社会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法律分析:
河北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如何计算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历年河北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养老保险比例,河北个人养老保险基数。
养老保险核定缴费基数以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法律分析:
个人,单位比例缴纳。
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河北个人养老金缴费标准为:
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是20%。
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4%,其中:
单位缴费比例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缴费比例为20%。
社会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保险费,企业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按月发放,享受调整待遇,退休人员可获得丧葬费、抚恤费等待遇。
具体待遇标准因地而异,应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详细情况。
法律分析
一、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个人缴纳多少?
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
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二、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待遇有哪些?
(一)、领取条件
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注:
养老保险若出现缴费中断现象,可延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至15年,均可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
(二)、享受的待遇
A、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B、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
C、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D、死亡待遇:
(1)丧葬费:
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
(2)一次性抚恤费:
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
死亡待遇各省规定各不相同,详细待遇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保局为准)
结语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定为:
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
企业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职工个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部分按60%计算缴费基数。
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待遇包括: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享受的待遇包括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正常调整待遇、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及死亡待遇。
具体的死亡待遇根据各省规定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详细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1、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2003年第25号令
3、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2020修正二)
4、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最新
5、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2020
6、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全文
7、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解读
8、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9、河北省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
10、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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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河北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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