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宅基地两个户主怎么确权,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口本怎么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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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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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 房屋征收补偿

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一块宅基地两个户主怎么确权,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口本怎么确权

一、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口本怎么确权

法律分析:如果你们的家庭只有一个宅基地,但是有两个户口本。那么需要分情况来说明:

1、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口本,你看看两个户口本里面,有什么不同。

如果你这两本户口本里面是两个不同的户主。那这个时候你们家就可以用2栋宅基地。

2、如果你们家是有两本户口本,但是只是同一个户主,但是你们是两家人,这就意味着你们家是没有进行派出所户籍科的分户管理。

如果你没有进行分户的这种申请、处理以及审核,你就没办法去申请多的宅基地。

3、如果有钱,可以再申请一块宅基地,盖一座房子,然后,家庭协商,是父母住新房子还是儿子住新房子。如果暂时盖不起房子,等有钱后在申请,或者,先申请宅基地确权,然后筹钱盖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口本应该是如何确权的呢?

法律分析:

如个人因继承土地上房屋而合法拥有两块宅基地的,可以正常利用;

如果是非法获得的第二块宅基地,应当主动退还,如不退还的,土地管理部门会责令违法行为人退还该宅基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一个户口本可以确权多个宅基地吗

法律分析:

一个户口本有两套宅基地,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各省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同),可以认定为一户。

这种特殊情况也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以进行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四、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口本怎么确权?

法律分析:

如果你们的家庭只有一个宅基地,但是有两个户口本。

那么需要分情况来说明:

1、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口本,你看看两个户口本里面,有什么不同。

如果你这两本户口本里面是两个不同的户主。

那这个时候你们家就可以用2栋宅基地。

2、如果你们家是有两本户口本,但是只是同一个户主,但是你们是两家人,这就意味着你们家是没有进行派出所户籍科的分户管理。

如果你没有进行分户的这种申请、处理以及审核,你就没办法去申请多的宅基地。

3、如果有钱,可以再申请一块宅基地,盖一座房子,然后,家庭协商,是父母住新房子还是儿子住新房子。

如果暂时盖不起房子,等有钱后在申请,或者,先申请宅基地确权,然后筹钱盖房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五、一户两个宅基地怎么办

法律分析:

如个人因继承土地上房屋而合法拥有两块宅基地的,可以正常利用;

如果是非法获得的第二块宅基地,应当主动退还,如不退还的,土地管理部门会责令违法行为人退还该宅基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六、一处宅基地能否分2户

1、一户多宅且不具备分户条件的宅基地。

2、两年未居住且房屋荒废的宅基地。

3、户口迁出后非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宅基地。

4、在耕地上建房的非法宅基地。

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理当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我们发现,在宅基地确权过程中,许多农民家庭都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而这种情况还真不在少数。

山东有位农民网友问:

当初结婚的时候,父母为我们另建了一处新房,两家分开居住。

父母去世后,那处房子就被我们暂时用来做仓库,准备以后再传给儿子。

最近村里正在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我能把这两处宅基地都保留下来吗?

这就是典型的“一户多宅”。

谈到成因,除了像这样因为成家后建设新房、而拥有多处宅基地,还可能是:

1、农民因生产生活需求,除建造住房居住外,还占用大量的集体土地建收割、放置农机等杂房;

这样一来,建房就需要占用大量的面积的土地,从而造成超占、多占、“一户多宅”现象的存在。

2、有的农户占地建造了新房,旧房拆除少,保留旧房面积多,有的甚至没有拆除旧房,造成了事实上的“一户多宅”。

村委会没有及时到现场监督拆除旧房,形成了占新不退旧现象。

在这里我们郑重提醒: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乡亲们,咱一户人家不能同时对两处宅基地进行确权。

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

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与此同时,村民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的,除了因为继承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有农民朋友问,如果我的宅基地不确权,会带来什么影响吗?

同样的宅基地,确权发证和不发证,将来会有什么区别?

1、无法抵押。

随着十八届三种全会的决议,宅基地将作为农民的财产,而农民占有这个财产的证明,只能是这次的土地确权证书。

随着土地抵押改革的推进,缺少证书,将无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

2、无法转让。

在不久的将来,农村宅基地的交易范围必将逐步扩大,在转让交易的过程中,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是唯一合法占有的证明,也是交易需要提供的必备资料,没有这个资料,将无法交易。

3、经济损失。

由于无法在合法的交易场所正常交易,只能走地下市场。

私自签订合同转让,但这样转让的价格,将会被大大压低。

可以类比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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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一块宅基地两个户主怎么确权,一户两个宅基地怎么办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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