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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公租房政策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公租房政策通常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或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而设立的,因此,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家庭收入、资产、住房情况等方面的限制。不同地区的公租房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条件需要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
已经获得拆迁安置补偿的人,如果仍然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拆迁安置补偿与公租房申请并不冲突,因为前者是对被拆迁人的补偿,而后者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而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经拥有了其他住房或者资产超过了公租房申请的限制,那么可能就无法再申请公租房了。此外,申请公租房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核程序,包括资格审核、轮候、配租等环节。
综上所述,有拆迁安置补偿的人可以申请公租房,但需要满足当地的公租房申请条件,并经过相关的审核程序。具体政策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拆迁户,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但是公租房对个人收入财产和住房面积有一定的规定,当拆迁户的资产和住房面积不符合规定时,是不能申请公租房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需拆除公租房资产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地区房地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一)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毁损的;
(二)根据市政规划,需要拆除的;
(三)经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鉴定,房屋达到D级危房的。
一、有公租房还能享受拆迁安置吗
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由于公租房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公租房拆迁的时候,租赁人只能获得搬迁安置的费用。
二、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
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三、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搬迁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由于被征收房屋是承租人在使用,因此征收造成的搬迁费应由出租人让渡给承租人。
2、装修装饰补偿:
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的,承租人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
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由承租人作经营使用,那么承租人可以就因征收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请求赔偿。
楹庭的董*女认为,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拆迁户,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但是公租房对个人收入财产和住房面积有一定的规定,当拆迁户的资产和住房面积不符合规定时,是不能申请公租房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
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拆迁户,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但是公租房对个人收入财产和住房面积有一定的规定,当拆迁户的资产和住房面积不符合规定时,是不能申请公租房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需拆除公租房资产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地区房地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一)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毁损的;
(二)根据市政规划,需要拆除的;
(三)经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鉴定,房屋达到D级危房的。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主要是在房屋征时政府自筹或自建的房屋,用于房屋征收时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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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子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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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