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前段时间有这样一则消息,在网上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说是从2022开始,农村自建房将被全面叫停,就连最基本的翻修也不允许了。
但是,现在2022年已经过去一大半了,也没有任何动静出现。据了解,农村自建房只要符合条件依旧可以实现,自己在家翻修自己的房屋也依旧被允许。所以说上述消息并不准确,是谣言。那自建房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一、农村人的现状
据相关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20年,仅仅10年的时间,乡村的总人口减少了1.6亿人。但是目前还在农村生活的人口依旧还有很多,近5.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6.11%。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
据了解,之所以还有这么多的人选择留在农村,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自己本身的文化水平不高。贸然地进入城市打工,并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所以还不如留在农村种地,这样虽然收入比较少,但是最起码的保障还是有的;
农村每家每户都有田地和宅基地。无论是田地还是宅基地,都不能荒废,这样田地和房屋的质量都会变很差,所以很多人选择继续留在农村。\n\n\n 这几年,国家大力扶持农村发展,农民的收入有了很明显的提高。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仅2021年的前半年,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就已经增长了12.3%,农民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真的富起来了。
农民有钱之后,想的第一件事就是盖房子,或者翻修自己的房子。在以前,农村盖房是比较自由的,只要有钱,怎么盖都可以。但是现在,随着农村建设条例的逐渐完善,很多村民想要随意盖房子的想法被拒绝了,有的村民甚至房子只盖了一半,就被强制拆除了。自建房到底为什么会被拒绝呢?\n\n\n二、农村自建房
其实并不是说,农村不让自建房了,而是村民要想自建房,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所以广大村民不必担心。现如今,各个地方都对农村宅基地做出了比较严格的要求,要自建房可以,但是盖房子不能超过规定的面积以及楼层的高度,一旦没有按规定建房就属于违建,会被强制拆除。
现如今在农村盖房子,不是说你想盖就可以盖,你得先得到村部的允许才可以。就比如在我国的很多农村,想要盖房子,你得拿到三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公示牌》三证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村民所盖的房子都会判定为违建,会被强制拆除。\n\n\n 为什么有些人在申请盖房这个环节,就直接被拒绝了呢?这主要是因为在农村大家的耕地面积比住宅面积大很多,所以有些村民为了建一个更大的房子,选择在耕地上建房。
这个做法被拒绝是毋庸置疑的,在2021年中央关于耕地的相关规定中就明确表示,一定要坚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越过红线。因此,想要在耕地上建房一定是会被拒绝的,就算村民在耕地上建了房子,也是违建,会被强制拆除。\n\n\n 另外,还有的村民想建的房子面积和层高都超过了规定的范围,所以建房要求被拒绝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还有说农村的房子不允许私自翻修,其实只要村民的房子不在旅游景区的旁边,不需要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是可以自己翻修自己的房子的。但是如果村民的房子在旅游景区里,需要进行统一的管理和修葺,那村民自己是不能私自翻修的。\n\n\n 另外,针对那些已经脱离农村户口的子女来说,他们是没有权利对父母的房子进行翻修的。所以这些人想要在农村翻修房子,也是不被允许的。
所以,综合上述的所有情况来看,农村自建房以及翻修房屋并没有被制止。只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就可以在农村建房子了。
总结
国家是不会阻挡村民生活变好的步伐的,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另外,事关自身利益的事情,大家一定要看官方发布的权威公告,而不是轻易相信别人的谣传。我们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1、所在区域已实施集体建房的,就不能再建了。
保留村庄的,经审批,可以再建。
具体是不是实施了集体建房,可以咨询区住建局。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村民建房的方式)本市鼓励集体建房,引导村民建房逐步向规划确定的居民点集中。
所在区域已实施集体建房的,不得申请个人建房;
所在区域属于经批准的规划确定保留村庄,且尚未实施集体建房的,可以按规划申请个人建房。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售、赠与他人,或者将原有住房改为经营场所,或者已参加集体建房,再申请建房的,一律不予批准。
2、动迁不符合改建或翻建的条件,以此申请,不会获批。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住房的条件有七项,你可以对比自己的条件,符合的可以提起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住房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表》:
(一)同户(以合法有效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居住人口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者,其中一人要求分户建房,且符合所在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分户建房条件的;
(二)该户已使用的宅基地总面积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宅基地总面积标准的80%,需要在原址改建、扩建或者易地新建的;
(三)按照村镇规划调整宅基地,需要易地新建的;
(四)原宅基地被征收,该户所在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尚未撤销且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
(五)原有住房属于危险住房,需要在原址翻建的;
(六)原有住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需要易地新建或者在原址翻建的;
(七)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中的危险住房,是指根据我国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经本市专业机构鉴定危险等级属C级或D级,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住房。
3、申请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住房,先向村委会申请,公布后没有人提异议的,村委会会报乡政府审查,向政府同意后报区政府,区政府同意的下批文,乡政府发证。
法律分析:
1、国家要严守耕地红线,不允许私自建宅基地,建设宅基地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核才可以。
2、必须遵守“一户一宅”。
3、建设新农村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主观:
农村房屋进行翻盖的相关规定如下:
1、翻盖之后的宅基面积不能超过规定的这几面积。
每个地区有着自己的 宅基地面积 标准,若是所在地居民超过了相关规定的标准面积,将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2、翻盖后的房屋不能超过规定的房屋高度。
其中包括垂直用户以及水平用户,都要遵守相关规定;
3、不能够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
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块 宅基地建房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所在区域已实施集体建房的,就不能再建了。
保留村庄的,经审批,可以再建。
具体是不是实施了集体建房,可以咨询区住建局。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村民建房的方式)本市鼓励集体建房,引导村民建房逐步向规划确定的居民点集中。
所在区域已实施集体建房的,不得申请个人建房;
所在区域属于经批准的规划确定保留村庄,且尚未实施集体建房的,可以按规划申请个人建房。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售、赠与他人,或者将原有住房改为经营场所,或者已参加集体建房,再申请建房的,一律不予批准。
2、动迁不符合改建或翻建的条件,以此申请,不会获批。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住房的条件有七项,你可以对比自己的条件,符合的可以提起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住房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表》:
(一)同户(以合法有效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居住人口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者,其中一人要求分户建房,且符合所在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分户建房条件的;
(二)该户已使用的宅基地总面积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宅基地总面积标准的80%,需要在原址改建、扩建或者易地新建的;
(三)按照村镇规划调整宅基地,需要易地新建的;
(四)原宅基地被征收,该户所在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尚未撤销且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
(五)原有住房属于危险住房,需要在原址翻建的;
(六)原有住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需要易地新建或者在原址翻建的;
(七)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中的危险住房,是指根据我国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经本市专业机构鉴定危险等级属C级或D级,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住房。
3、申请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住房,先向村委会申请,公布后没有人提异议的,村委会会报乡政府审查,向政府同意后报区政府,区政府同意的下批文,乡政府发证。
并没有这个说法。
其实,国家目前并没有出台停止自建房的政策,既然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如果有需要,自然可以建造自建房。
依照国家的政策指导要求及宅基地制度深化改革的相关部署,2021年年底之前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的工作将全面收官,进一步夯实农民的基本住房权益!或许未来会有相关的政策出台,而且也将会越来越规范化。
二、农民自建房为何会被阻止了?自建房之所以会被限制,或者是被叫停,主要是因为现在各地都对农村宅基地做出了严格的要求,规定了面积和楼房的层高,违反规定的,肯定要被拆除了。
要是在盖房时,违反了官方的规定,那肯定是不行了。
另外,还需得到官方的允许才行,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不能再想盖房就盖房,需要得到官方的允许才行。
比如海南省万宁市就规定,要建房子,需要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公示牌》这三个证件,否则就是违建了,那必须要拆除。
一、在申请盖房时,遭到了拒绝,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其实,这跟盖房所选的地方和面积有关,有些人选择的建房地点是在耕地上,因为宅基地太小,耕地面积大,可以盖大房子。
这种做法肯定是要被拒绝的,因为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所以在耕地上盖房那是行不通的,私自盖了也是要被拆除的。
除了耕地盖房之外,还有的人是因为面积和层高都超标了,不符合官方的规定,自然是不会被允许盖房了。
【扩展资料】总而言之,农村盖房并没有被禁止,国家肯定不会阻止村民们住上好房子的。
只要你有钱,照样可以建房,只不过要遵守官方的要求才行,宅基地面积和层高都不能超标,选址也不能破坏了耕地,还得取得资格证才行。
如果是已经建好了的房子,那就要看当地对房屋的要求是什么,不要盲目去翻修和改建,免得违规了,钱也白花了。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83条规定的农民自建是从建设主体即权利主体而言的,不论是农民自己施工,还是将工程承包给个体工匠或建筑企业建设,都属于农民自建。
农民将工程承包给个体工匠施工,其建设行为受《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调整,而农民将自建住宅承包给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活动应当受到《建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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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层高多高算违建呢,农村自建房可以改建或翻新吗?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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