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除胡同里违建房屋,海淀区这些地儿拆不拆?相关部门有答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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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伟律师为人正直,业务能力突出、喜欢钻研研究,对行政诉讼及征地拆迁中的所有相关问题均有研究,办案认真、严谨、负责,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等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集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尤其擅长征地拆迁中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果,受到委托人的广泛好评。姚伟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技巧,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姚伟律师仅代理被拆迁客户,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拆除胡同里违建房屋,海淀区这些地儿拆不拆?相关部门有答复了

一、海淀区这些地儿拆不拆?相关部门有答复了

海淀区四季青镇共有13个行政村,经过多年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旧村改造后已经基本完成拆迁腾退的有9个行政村,分别是蓝靛厂(石佛寺剩余户)、常青村、玉泉村、门头村、高庄村、巨山村、宝山村、双新村、振兴村。目前未拆迁腾退的有西冉村(剩余西冉、佟家坟)、西山村(剩余东平庄、西平庄、南平庄)、田村(剩余田村)、香山村(已拆正白旗、四王府(一半)、东西红门、一棵松(一半))。下面看看来自留言板里对于这几个村何时能够拆迁的问答。

问:领导,您好!西冉村佟家坟,老百姓盼了10多年的拆迁。老房破旧,胡同狭窄,环境脏乱,村里私搭乱建的二层三层,老旧的电线,胡同交界处堆起的垃圾,人员混杂,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居住环境堪忧。如果不是身居此处,很难相信这里居然是北京。看到四季青2022年规划中,有西冉村拆迁腾退的计划,请问何时启动该项目呢?目前进展如何?盼复!

答:海淀区四季青镇您好,您所叙述的关于有关海淀区西冉村佟家坟拆迁进展问题经与四季青镇核实,答复如下:我单位已核实,西冉村佟家坟属于老旧自然村,西冉村已向上级政府反映希望西冉地区加快改造,政府已把西冉村纳入改造计划中,现计划正在实施,如有确切腾退日期或腾退通知,村委会会如实告知,目前没有佟家坟等地区腾退改造通知,请村民耐心等候。谢谢!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感谢您对四季青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来信。已与投诉人沟通联系。

西山村\n\n\n 问:西山村列入棚改储备已经9年了,什么时候启动,有没有具体时间表?希望主管部门尽快审批,尽快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

答:海淀区四季青镇您好,您所叙述的关于四季青西山村的棚改拆迁工作何时启动问题经与四季青镇核实,答复如下:反映人您好,您反映希望西山村尽快启动棚改的问题,村委会已收悉。目前我村拆迁方案已上报镇政府,现已通过镇前几轮的多方论证,正在等待最终审批,暂时还未接到区、镇关于拆迁的通知。谢谢。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感谢您对四季青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来信。

西山西平庄\n\n\n 问:请问领导们四季青西山地区西平庄有拆迁计划吗,村里违建房屋多、楼层高、人口复杂,一直有传言说要改造,有具体时间规划吗?盼复!谢谢!

答: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您好,您所叙述的四季青西山地区西平庄拆迁问题问题经与四季青镇 部门核实,现答复如下:于您反映“四季青西山地区西平庄拆迁”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四季青镇高度重视。西山村委会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反映人您好,目前拆迁手续已经上报至上级单位,西山村民委员会将继续推进拆迁流程的进展速度。西山村民委员会也希望拆迁, 早日让村民住上环境舒适的楼房。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感谢您对四季青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来信。感谢您对海淀区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西山南平庄\n\n\n 问:领导您好,海淀区四季青南平庄何时拆迁?什么时候落实拆迁计划?

答: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您好,您所叙述的海淀区四季青南平庄拆迁问题经与四季青镇部门核实,现答复如下:西山村委会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反映人您好,您反映的南平庄是否拆迁的问题,村委会已收悉。目前我村拆迁方案已上报镇政府,现已通过镇前几轮的多方论证,正在等待最终审批,暂时还未接到区、镇关于拆迁的通知。谢谢。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并于2022年3月20日8点分15与您通过电话联系沟通。感谢您对四季青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来信。已与投诉人沟通联系。

田村\n\n\n 问:领导好,我是海淀区四季青镇田村村民。根据《2021年北京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海淀区2021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四季青镇尚未拆迁腾退的田村(田村前后街)应已在推进腾退过程中。不少田村村民对自己的生存环境非常关心,相关留言回复中提到:“田村地区整体改造规划方案和指标正在调整,工作一直在跟进,现在去清远公司与龙鼎公司也多次协商方案,为满足百姓回迁住房指标,待规划方案上报到主管部门批准后拆迁工作才可逐步启动。”

田村村民关注几个问题请主管拆迁的四季青镇拆迁办逐条详实回答:1.改造规划方案和指标调整的截至时间节点在哪里,规划方案上报到主管部门的最晚时间是何时?项目是要推进的,调整是不可能无限制无限时调整的,如果不限时调整,相关部门是否有行动?行动的成果是什么?2.满足百姓回迁房指标,这个过程需要多久?如果因为个别人不能认可指标,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3.规划方案如果尚未上报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批准的流程,需要走多长时间。4.”对话新镇长|未来5年,四季青“蝶变”!“的报道中,新镇长提到2022年稳步推进田村腾退,眼看2022年将过半,请明确回复田村在2022年是否可以启动腾退并公布腾退公告。如果不能启动腾退公布腾退公告,原因是什么?如果尚不能确定,不能确定的原因是什么?

5.北京疫情尚不稳定,疫情是否会影响腾退进程,海淀区,四季青镇,是否会坚决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政策,按既有规划落实腾退政策。6.田村村民关注腾退问题多年,多年来的留言得到相同的模糊回复,请问这是为什么?7.如果2022年依旧不能启动田村腾退,站在村民的角度,可以做哪些努力推动项目更快启动?8.清远公司与龙鼎公司现在的经营状况如何,是否有实力能力承担田村百姓回迁房建设。请问题相关部门,逐条回复上述问题。辛苦各位工作人员上报,联络,辛苦各位领导协调工作。田村村民向各位工作人员领导干部问候与致敬。感谢!

答:海淀区四季青镇您好,您所叙述的关于海淀区四季青镇田村拆迁腾退相关问题经与四季青镇核实,答复如下:田村地区开发建设主体是龙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田村地区整体改造规划方案和指标正在调整,工作一直在跟进,现在去清远公司与龙鼎公司也多次协商方案,为满足百姓回迁住房指标,待规划方案上报到主管部门批准后拆迁工作才可逐步启动。 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感谢您对四季青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来信。

四王府\n\n\n 问:海淀区香山四王府社区东部已经拆了好几年了,我想问下最近两三年还有拆迁计划吗?

答: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您好,您所叙述的关于香山街道拆迁问题经与四季青镇部门核实,现答复如下:经与相关单位核实香山村目前还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对关于香山街道四王府东部剩余地区的后续规划审批通知。若收到相关规划通知香山村会第一时间公示具体内容!请您耐心等待!现有相关微信公众号平台作为第三方个人账号发布拆迁信息,非官方账号。请勿相信!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感谢您对四季青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来信。感谢您对海淀区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四王府\n\n\n 问:领导您好,香山四王府一期拆迁至今五年有余,二期拆迁何时启动?近三年有规划吗?

答:海淀区四季青镇您好,您所叙述的关于海淀香山四王府何时拆迁问题经与四季青镇核实,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 海淀香山四王府何时拆迁”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四季青镇高度重视。香山村委会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香山村暂未接到上级部门的规划文件信息。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

西小府\n\n\n 问:请问今年海淀区四季青镇香山西小府村是否有拆迁计划?

答: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您好,您所叙述的今年香山西小府村是否有拆迁计划?问题经与四季青镇部门核实,现答复如下:您所咨询的“今年香山西小府村是否有拆迁计划?”问题,香山村立即进行详细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我村于2022年3月24日收到您咨询的拆迁问题,经与香山旅游公司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与相关单位核实香山村目前还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对关于海淀区香山街道西小府地区的后续规划审批通知。若收到相关规划通知香山村会第一时间公示具体内容!请您耐心等待! 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感谢您对四季青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来信。感谢您对海淀区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丰户营\n\n\n 问:我是本地居民,想问问领导丰户营什么时候能拆迁。2014年又拉警戒线又贴腾退告示的,结果不知是何原因不了了之了。到现在有六七年了,周边的村庄都没有了。现在村里乱七八糟,私搭乱建到处都是,三月还有家里着火的,幸亏及时扑灭,要是烧起来那可不得了,房连着房,太可怕了。城市煤改电举措是好,但是一到下雨可要命了,胡同里成了大瀑布,脚下是河流。

答: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您好,您所叙述的香山丰户营何时拆迁问题经与四季青镇 部门核实,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香山丰户营何时拆迁”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四季青镇高度重视。香山村委会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查, 经与相关部门核实,香山村未接到上级部门关于丰户营村的规划审批消息。香山村如收到相关规划审批会第一时间公布。丰户营村按行政区域划分属香山街道辖区,防火,煤改电,私搭乱建等相关事宜请转香山街道。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并于2020年5月17日13点56分与您通过电话联系沟通。感谢您对四季青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来信。 感谢您对海淀区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鲍家窑\n\n\n 问: 区长同志您好!香山鲍家窑地区处于中国科学院植物园(南植)东墙外。鲍家窑地区一共常住人口不过十几户。街道狭窄,电路老旧,出租人员杂乱。如遇火情消防车都无法通过,势必会对居住的人民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四季青政府也有对该地区拆迁腾退计划。在这里请问一下我们还需要等多久,是否当地居住的住户能对自己的危房实施修补!要是自行修补住房当地的城管部门是否能给与支持!谢谢。望得到明确细致的答复!!!

答: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您好,您所叙述的香山鲍家窑地区何时启动拆迁问题经与四季青镇部门核实,现答复如下: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收到!您所咨询的“香山鲍家窑地区何时启动拆迁”问题,香山村立即进行详细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与香山旅游公司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与相关单位核实香山村目前还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对关于海淀区香山街道鲍家窑地区的后续规划审批通知。若收到相关规划通知香山村会第一时间公示具体内容!请您耐心等待! 现有相关微信公众号平台作为第三方个人账号发布拆迁信息,非官方账号。请勿相信!一切信息请以实际情况为准。感谢您的来电。 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感谢您对四季青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来信。感谢您对海淀区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北辛村\n\n\n 问:我是北京海淀区香山北辛村的居民。我看到2021年4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在这个三山五园的规划中,我看到北辛村也是在腾退或拆迁的范围内的。请问下,现在有出台具体的方案实适规划或时间计划么?我们北辛村什么时候能拆迁腾退?

答:@北京12345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海淀区回复:经四季青镇核实,香山村委会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经与相关单位核实香山村委会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香山北辛村地区的规划审批通知。如收到相关规划通知,香山村会第一时间公示。经香山街道核实,针对违建问题,香山周边的确存在部分既有违建,且年代久远,按照既有违建的管理要求,待统一规划后,进行拆除。对于新生违建,综合行政执法队表示坚决零容忍,发现新生违建会立即进行处理。

针对周边环境问题,自2019年香山革命纪念馆建设开始,对香山地区进行综合环境整治,香山环境已有很大改善。但香山停车资源不断减少,居民车辆不断增加,停车难问题尤其突出,针对停车问题,目前街道正在积极选址新建停车场解决地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同时也与周边现有停车场进行协商,保证居民车辆有地方停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南营

问:尊敬的领导,请问海淀区四季青镇香山南营何时能够动迁?老父亲已经年近古稀,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谢谢

答:海淀区四季青镇您好,您所叙述的请问海淀区香山南营何时动迁问题经与四季青镇核实,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 海淀区香山南营何时动迁”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四季青镇高度重视。香山村委会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香山村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香山南营的规划审批消息。香山南营按行政区域划分属香山街道辖区.香山村如收到相关规划会第一时间公布!职能部门对此问题密切关注,依法开展后续工作。并于2020年5月22日14 点18 分与您通过电话联系沟通。感谢您对四季青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来信。感谢您对海淀区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二、北京海淀区政府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北京海淀区2021拆迁哪些地方

法律分析:

1、海淀区东至:

恩济西街,南至:

海军干休所住宅楼,西至:

国家外汇管理局住宅楼,北至:

北至:

西八里庄路范围

2、海淀区东至:

万泉河边快速路西辅路,南至:

长春桥路,西至:

新起点嘉园一期东侧路,北至:

小男装12号楼北侧现状小路范围

3、海淀区东至:

圆明园西路项目用地边界,南至:

项目用地南侧边界,西至:

海华换热水器厂西侧项目用地边界,北至:

河北新营北侧边界范围

法律依据:

《北京市房屋拆迁延期公告》

北京大学在海淀区东至:

圆明园西路项目用地边界,南至:

项目用地南侧边界,西至:

海华换热水器厂西侧项目用地边界,北至:

河北新营北侧边界范围实施北京大学肖家河加工住宅项目一标段项目建设,需对上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

拆迁期限为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10月19日,后经延期至2021年4月19日,由于拆迁工作尚未完成,现将拆迁期延长至2021年10月19日。

”

北京国宾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海淀区东至:

恩济西街,南至:

海军干休所住宅楼,西至:

国家外汇管理局住宅楼,北至:

北至:

西八里庄路范围内实施西八里装上住楼土地以及开发项目建设,需对上述范围内实施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

拆迁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至2008年9月29日,后经延期至2021年3月29日。

由于拆迁工作未完成,现将拆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9月29日。

”

北京三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淀区东至:

万泉河边快速路西辅路,南至:

长春桥路,西至:

新起点嘉园一期东侧路,北至:

小男装12号楼北侧现状小路范围内实施北京新起点嘉园项目二期项目建设,需对上述范围内实施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

拆迁期限为2006年3月15日至2007年3月14日,后经延期至2021年2月15日。

由于拆迁工作未完成,现将拆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8月15日”

四、2021年海淀区拆迁任务

法律分析:

2021年海淀区将拆除上庄村,区级主管部门已安排了村庄腾退计划,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调查,正在筹措腾退资金,待资金筹备完成开始拆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五、海淀区山后拆迁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六、北京海淀区2021拆迁哪些地方?

法律分析:

各地的拆迁规划需要去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

其中包括:

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

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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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北京拆除胡同里违建房屋,海淀区山后拆迁

内容审核:姚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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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10月24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0月24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0月24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10月24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10月24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10月2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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