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违建超过2年还属于违建。
1、违建性质不因时间推移而改变,缺乏合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建筑,始终视为违建;
2、违章建筑状态持续存在,建筑物在即视为违法;
3、相关部门有权对超过2年的违建下达拆除令。
违建的法律后果:
1、违建即使存在超过2年,仍然属于违法建筑,相关部门有权依法予以拆除;
2、违建所有者可能会面临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建的面积、位置和违建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3、在某些情况下,违建可能会影响所有者的信用记录,进而影响到日后的贷款、购房等经济活动;
4、如果违建造成了邻里纠纷或者破坏了公共设施,所有者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对于违建行为,不仅是建筑所有者,施工方和设计方也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无论违建存在时间如何,只要建筑缺乏合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性质始终不变,相关部门保留对超过2年的违建施以拆除的权力,确保建筑物的合法性和城市规划的有序进行。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实际征收拆迁过程中,由于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迟迟无法达成协议,而很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于建设年限较久,且城乡规划部门缺乏监管的情况等历史原因,并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文件或者土地证等文件,征收单位为加快拆迁进程,逼迫被征收人签字,便向被征收人出具违法建设通知,要求被征收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晏清律师代理的案件中便有很多类似的情况。
在最近代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一家一直生活在原有宅基地上并建设房屋,但中间有翻建重修,由于当事人与征收单位一直无法就征收拆迁补偿达成一致协议。
后镇执法局便向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房屋为违建,拟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此案进展过程中,晏清律师自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判例对其先行展开听证申请,并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在与当事人交流的过程中,当事人对晏清律师讲:
违章建筑2年内不处罚,就被默认合法了,所以我们这应当是合法建筑!晏清律师一愣,赶紧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当事人说出此话的依据。
原来当事人之所以说出此话是因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6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便是根据上述规定粗略地听信谣言:
认为房屋虽然没有取得相关证件,但建成2年内没有被处罚就说明合法了,所以房屋是合法建筑。
晏清律师在此澄清:
以上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因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6条最后一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章建筑只要一直存在,未被摧毁的,那它的违法行为就是持续的,只有违章建筑不存在后,方能计算2年时效,而不是从违章建筑建成之日起计算,否则会造成很多人不顾违法建筑的风险,随意圈地,建设违章建筑,只要两年内不被发现即可。
这样势必会导致违章建筑过多,影响城乡规划正常管理。
法律分析:
只要没有规划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不管过了多少时间,从法律性质上讲,都是违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论多少年的违章建筑都要拆除,但如果违章建筑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暂时不拆:
1、违建拆除后,会影响主题建筑结构,或者影响相邻建筑物的,可以暂时不拆,但拆迁或者翻新的时候再拆;
2、利用现有科技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建,可以暂时不用拆除;
3、违建拆除后,会公共利益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暂时不拆除。
在农村,主要是这三种违建可不拆:
1、对不符合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违法超占的宅基地,且确实因为违法超占不足一间房屋而无法拆除的,可以先不拆除;
同时在确权时进行登记,在以后拆建和翻建时再进行拆除。
2、对依法继承的房屋或在1991年1月1日前依法批准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可以不受宅基地一户一宅的限制,进行确权登记。
3、对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只要是经依法批准异地建房的,在落实宅基地处置政策后,可以凭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阳光房算不算违建阳光房算不算违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一层、顶楼阳光房,违建的几率大。
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产权的顶楼或一楼都属于公共场所,如果直接搭建阳光房的话,就是违建行为;
2、不是所有别墅阳光房,都不属于违建。
别墅一般分为2种,独栋和联排,而判断别墅阳光房是否违建,关键在于产权是否归属于自己。
对于独栋别墅,产权都属于自己,只要不妨碍其它业主跟物业报备,就可以在院子、阳台或露台建阳光房。
对于联排别墅,在搭建阳光房之前,赛尔特阳光房的专研团队建议先咨询相关部门,比如物业和城管局;
3、公寓封露台/阳台做阳光房,违建几率大。
在很多公寓层楼中,有不少业主会倾向于用阳光房封阳台或露台。
其实,自家阳台或露台不是自己想封就能封的,在做封闭工作之前,必须征得物业的同意;
4、建移动阳光房,违建几率小。
另外,也有不少业主倾向于搭建移动阳光房在阳台中。
由于移动阳光房采用的是模块式开合,业主只要移动阳光房切换成“全开放”模式,基本与户外空间无差别,因此物业和城管很难断定为违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六十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四)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六)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在实际征收拆迁过程中,由于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迟迟无法达成协议,而很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于建设年限较久,且城乡规划部门缺乏监管的情况等历史原因,并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文件或者土地证等文件,征收单位为加快拆迁进程,逼迫被征收人签字,便向被征收人出具违法建设通知,要求被征收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晏清律师代理的案件中便有很多类似的情况。
在最近代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一家一直生活在原有宅基地上并建设房屋,但中间有翻建重修,由于当事人与征收单位一直无法就征收拆迁补偿达成一致协议。
后镇执法局便向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房屋为违建,拟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此案进展过程中,晏清律师自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判例对其先行展开听证申请,并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在与当事人交流的过程中,当事人对晏清律师讲:
违章建筑2年内不处罚,就被默认合法了,所以我们这应当是合法建筑!晏清律师一愣,赶紧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当事人说出此话的依据。
原来当事人之所以说出此话是因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6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便是根据上述规定粗略地听信谣言:
认为房屋虽然没有取得相关证件,但建成2年内没有被处罚就说明合法了,所以房屋是合法建筑。
晏清律师在此澄清:
以上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因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6条最后一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章建筑只要一直存在,未被摧毁的,那它的违法行为就是持续的,只有违章建筑不存在后,方能计算2年时效,而不是从违章建筑建成之日起计算,否则会造成很多人不顾违法建筑的风险,随意圈地,建设违章建筑,只要两年内不被发现即可。
这样势必会导致违章建筑过多,影响城乡规划正常管理。
法律分析:
违法建筑不管超过几年都是可以强拆的,违章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随时可以强行拆除,不存在时间问题的。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1、违建房超过两年了怎么处理
2、违建两年
3、违建住房两年多了能强拆吗
4、违建两年后的房子要拆怎么办
5、违建两年以上会被拆除吗
6、违建房超过两年拆除是否有补偿
7、违建2年后还要拆除吗
8、违建2年以上的处理办法
9、违建二年后还算不算违建
10、违建过了2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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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违建2年,过了两年的违建就合法了吗
内容审核:闫会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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