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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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内容有坊子区征收土地预公告,一起来看。
征收土地预公告
5月16日,坊子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坊征预公告〔2022〕2号)发布。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李家木庄村以西;面积6.9447公顷,其中:农用地0.2699公顷(耕地0.0240公顷、沟渠0.0087公顷、天然牧草地0.2372公顷),建设用地6.674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发展区李家木庄村、盖家庄村。
地块2范围:规划路以东、岔子官庄村以北;面积0.3643公顷,其中:农用地0.0043公顷(耕地0.0040公顷、农村道路0.0003公顷),建设用地0.0352公顷,未利用地0.324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发展区岔子官庄村。
地块3范围:广场路以西、凤昌街以北;面积0.833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833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街道西白羊埠居民委员会。
地块4范围:北海路以东、潍胶路以北;面积0.211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14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209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街道河西营村。
地块5范围:潍安路以西、双羊街以南;面积40.9627公顷,其中:农用地40.7600公顷(耕地7.1422公顷、园地15.9848公顷、林地15.2985公顷、农村道路1.3159公顷、坑塘水面0.1048公顷、设施农用地0.9138公顷),建设用地0.2027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街道辛冬一村、辛冬二村、辛冬三村。
地块6范围:凤翔街以南、坊泰路以西;面积8.5411公顷,其中:农用地8.1781公顷(耕地3.1244公顷、园地5.0537公顷),未利用地0.363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街道河南头村、南范家村,坊安街道南店村。
地块7范围:潍州路以东、荣潍高速以南;面积8.4475公顷,其中:农用地7.7701公顷(耕地1.3548公顷、林地0.4647公顷、园地5.0119公顷、坑塘水面0.4409公顷、沟渠0.0009公顷、设施农用地0.4969公顷),未利用地0.677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坊城街道徐家大路村。
地块8范围:潍州路以东、荣潍高速以南;面积3.2876公顷,其中:农用地2.9481公顷(耕地0.8876公顷、林地0.0022公顷、园地1.3133公顷、坑塘水面0.4943公顷、设施农用地0.2507公顷),建设用地0.0004公顷,未利用地0.3391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坊城街道徐家大路村。
地块9范围:潍安路以东、南外环以北;面积11.7227公顷,其中:农用地11.2433公顷(耕地6.4550公顷、园地1.6986公顷、林地1.5652公顷、农村道路0.5098公顷、设施农用地1.0147公顷),建设用地0.479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坊安街道沙埠村、王家石埠村、张家石埠村。
地块10范围:潍安路以西、东王松二村以东;面积1.7243公顷,其中:农用地1.7243公顷(耕地0.7765公顷、林地0.0950公顷、园地0.852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坊安街道东王松一村、东王松二村。
地块11范围:潍胶路以北、鼎梁公司以东;面积20.4809公顷,其中:农用地7.1113公顷(耕地6.8425公顷、农村道路0.2463公顷、沟渠0.0225公顷),建设用地9.1941公顷,未利用地4.175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龙街道西河下村、东河下村、中河下村、坊安街道葫芦埠于家村。
地块12范围:309国道以南、王家庄子村以西;面积2.1966公顷,其中:农用地2.1966公顷(耕地0.3690公顷、林地1.3282公顷、农村道路0.0308公顷、坑塘水面0.3602公顷、设施农用地0.084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业发展区王家庄子二村。
地块13范围:胶济铁路以南、凤凰街以北、涨湎河以东;面积0.4311公顷,其中:农用地0.4311公顷(林地0.2574公顷、农村道路0.0214公顷、设施农用地0.152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街道辛冬二村。
地块14范围:潍州路以西、东方名瑞公司以南;面积1.2308公顷,其中:农用地0.9565公顷(耕地0.8081公顷、园地0.0969公顷、农村道路0.0515公顷),建设用地0.274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坊城街道后埠头村、中宁家沟村、后宁家沟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公益建设,开发用途为特殊用地;
地块2拟用于公益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3拟用于保障用地,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地块4拟用于商业住宅,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地块5拟用于工业制造,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6拟用于工业制造,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7拟用于工业制造,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8拟用于工业制造,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9拟用于工业制造,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10拟用于食品加工,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11拟用于工业制造,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12拟用于公益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3拟用公益建设,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
地块14拟用于公益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四)、(五)项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凤凰街道、坊城街道、坊安街道、九龙街道、工业发展区和经济发展区拟于2022年5月16日起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I、II、III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11.6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8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5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坊子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坊子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法律解析:
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启动了安通街、香坊火车站等11个征收项目截至2021年4约5日,项目整体征收进度已过半。
在净地成果方面,星华街、泰山路路改等市重点工程及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均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面净地。
征收项目主要包括文景街棚改征收项目、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电碳厂周边棚改项目、西巴安里街征收项目、旭升街293-341号地段棚改项目、香坊区松新街局部地段征收项目等。
【法律依据】:
《哈尔滨香坊区人民政府:
谋发展 助民生 一心一意促征收》
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启动了安通街、香坊火车站等11个征收项目。
目前项目整体征收进度已过半,年节过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继续为剩余居民讲解政策,答疑解惑,组织居民有序签订协议。
另一方面净地成果十分喜人。
星华街、泰山路路改等市重点工程及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均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面净地。
全省百大项目的哈平路安乐街项目及松新街局部地段涉及被征收居民近三千户,经过征收人员的不懈努力,也已进入施工阶段,新的城市地标正在拔地而起,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显而易见的提升。
京哈高速改扩建工程也为我省“百大项目”之一,国有土地部分房屋征收工作进展顺利,保证了高速公路及时开工建设。
征收工作关乎民生,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被征收居民满意为目标,继续为改善香坊区人居环境努力、为香坊区发展建设助航。
法律分析:
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启动了安通街、香坊火车站等11个征收项目截至2021年4约5日,项目整体征收进度已过半。
在净地成果方面,星华街、泰山路路改等市重点工程及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均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面净地。
征收项目主要包括文景街棚改征收项目、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电碳厂周边棚改项目、西巴安里街征收项目、旭升街293-341号地段棚改项目、香坊区松新街局部地段征收项目等。
法律依据:
《哈尔滨香坊区人民政府:
谋发展 助民生 一心一意促征收》
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启动了安通街、香坊火车站等11个征收项目。
目前项目整体征收进度已过半,年节过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继续为剩余居民讲解政策,答疑解惑,组织居民有序签订协议。
另一方面净地成果十分喜人。
星华街、泰山路路改等市重点工程及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均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面净地。
全省百大项目的哈平路安乐街项目及松新街局部地段涉及被征收居民近三千户,经过征收人员的不懈努力,也已进入施工阶段,新的城市地标正在拔地而起,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显而易见的提升。
京哈高速改扩建工程也为我省“百大项目”之一,国有土地部分房屋征收工作进展顺利,保证了高速公路及时开工建设。
征收工作关乎民生,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被征收居民满意为目标,继续为改善香坊区人居环境努力、为香坊区发展建设助航。
法律分析:
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启动了安通街、香坊火车站等11个征收项目截至2021年4约5日,项目整体征收进度已过半。
在净地成果方面,星华街、泰山路路改等市重点工程及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均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面净地。
征收项目主要包括文景街棚改征收项目、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电碳厂周边棚改项目、西巴安里街征收项目、旭升街293-341号地段棚改项目、香坊区松新街局部地段征收项目等。
法律依据:
《哈尔滨香坊区人民政府:
谋发展 助民生 一心一意促征收》
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启动了安通街、香坊火车站等11个征收项目。
目前项目整体征收进度已过半,年节过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继续为剩余居民讲解政策,答疑解惑,组织居民有序签订协议。
另一方面净地成果十分喜人。
星华街、泰山路路改等市重点工程及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均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面净地。
全省百大项目的哈平路安乐街项目及松新街局部地段涉及被征收居民近三千户,经过征收人员的不懈努力,也已进入施工阶段,新的城市地标正在拔地而起,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显而易见的提升。
京哈高速改扩建工程也为我省“百大项目”之一,国有土地部分房屋征收工作进展顺利,保证了高速公路及时开工建设。
征收工作关乎民生,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被征收居民满意为目标,继续为改善香坊区人居环境努力、为香坊区发展建设助航。
法律解析:
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启动了安通街、香坊火车站等11个征收项目截至2021年4约5日,项目整体征收进度已过半。
在净地成果方面,星华街、泰山路路改等市重点工程及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均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面净地。
征收项目主要包括文景街棚改征收项目、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电碳厂周边棚改项目、西巴安里街征收项目、旭升街293-341号地段棚改项目、香坊区松新街局部地段征收项目等。
【法律依据】:
《哈尔滨香坊区人民政府:
谋发展 助民生 一心一意促征收》
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启动了安通街、香坊火车站等11个征收项目。
目前项目整体征收进度已过半,年节过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继续为剩余居民讲解政策,答疑解惑,组织居民有序签订协议。
另一方面净地成果十分喜人。
星华街、泰山路路改等市重点工程及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均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面净地。
全省百大项目的哈平路安乐街项目及松新街局部地段涉及被征收居民近三千户,经过征收人员的不懈努力,也已进入施工阶段,新的城市地标正在拔地而起,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显而易见的提升。
京哈高速改扩建工程也为我省“百大项目”之一,国有土地部分房屋征收工作进展顺利,保证了高速公路及时开工建设。
征收工作关乎民生,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被征收居民满意为目标,继续为改善香坊区人居环境努力、为香坊区发展建设助航。
法律分析:
目前板桥坊暂无拆迁改造计划,主要是受沧口军用机场和流亭机场搬迁推迟的影响,该区域净空无法释放,现有改造模式难以实现资金平衡,暂不具备实施改造条件。
目前我区正在研究“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新型改造模式,积极招商引资,争取早日实施改造。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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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坊子拆迁并居计划,坊子这14个片区要拆!快看看有你家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坊子拆迁并居计划,最近香坊区拆迁区域?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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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