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专业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不动产征收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业至今,参与办理的行政系列案件百余件。曾办理过多起民事系列案件以及刑事案件。
去强拆电表是违法的,属于刑事上的破坏电力设施,这种情况电厂可以报警抓人的。个人可以使用电,但是不能更改电力输送或私自乱改。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用户自身的过错。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障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
犯法。
各家各户的生活都离不开自来水,当前每户人家都匹配了相应的水表。
业主私自拆掉自抄来水表的行为,属于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二)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三)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四)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五)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六)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凡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许可证的任何建筑,原则上,都是违法建筑;
对于违法建筑,公民都可以举报;
规划、城管等政府部门应当及时予以阻止,下达停工通知书;
对于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应当及时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违法建筑人承担。
违章建筑的强拆程序是什么?
1、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
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
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有两个作用:
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的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
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建房子不能申请电表。
供电部门在申请用电时会告知必须出示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和其他建房时政府批准的相关证件才给予申请,如果没有这些证件,供电部门不会受理申请的,所以,违建房屋现在申请不了用电,还是通过正当的手续建房才可以申请用电。
电表办理程序如下:
1、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亲自到供电营业窗口领取《用电报装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清楚,交窗口业务受理员登记;
2、如身份证丢失或过期未及时办理的,可出具本人户口簿;
无法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可填写《用电报装申请表》,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加盖公章;
3、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需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一条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
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法律分析:
犯法。
各家各户的生活都离不开自来水,当前每户人家都匹配了相应的水表。
业主私自拆掉自抄来水表的行为,属于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二)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三)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四)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五)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六)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凡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许可证的任何建筑,原则上,都是违法建筑;
对于违法建筑,公民都可以举报;
规划、城管等政府部门应当及时予以阻止,下达停工通知书;
对于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应当及时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违法建筑人承担。
违章建筑的强拆程序是什么
1、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
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
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有两个作用:
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的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
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违建房屋私自用电归谁管理
2、违建房屋可以办理用电吗
3、违建房如何申请用电
4、违建房子可以申请电表吗
5、违建房子怎么能开到水电
6、违建可以报装用电吗
7、私自违建的房子
8、违章建筑能否供电
9、违建房可以装电表吗
10、违建房不能装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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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违建房屋私自用电归谁管,私自拆水表犯法了吗
内容审核:席炎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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