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2019拆迁计划,潜江廉租房申请条件2019

咨询
孔维松律师

孔维松律师

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

孔维松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曾办理湖南、河南、江西、山东、新疆、贵州、江苏、陕西、四川、重庆、广西、河北等地的大量行政征收类案件,亦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本人将以“专业、勤勉、高效、负责”的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潜江2019拆迁计划,潜江廉租房申请条件2019

一、潜江廉租房申请条件2019

法律主观:

在 潜江 市,经济发展的很不错,人们的收入增加,有能力购买到属于自己的住房,有些家庭资金短缺,还可以申请 公积金贷款 ,而有的家庭因为群众而无法购买住房。那么潜江 廉租房 怎么申请, 小编整理了相关 法律知识 ,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潜江廉租房如何申请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 办事 处发放《审批表》; 3、经市、县(区)、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 户口 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 公证 处全程监督。 二、潜江 廉租房申请 的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 身份证 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 户口所在地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综合以上介绍,为了帮助潜江的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让这些困难家庭得到最基本的住房保障,潜江提供一定数量的廉租房,供这些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二、潜江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潜江廉租房怎么申请

本文介绍了潜江廉租房申请步骤及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要提交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并公证处全程监督。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要提供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复核,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

法律分析

潜江廉租房申请步骤如下:

1.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

2. 街道办事处发放《申请审批表》;

3. 经过市、县(区)、镇级街道办事处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

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监督。

二、潜江廉租房申请的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拓展延伸

潜江廉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廉租房是指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当地城镇户籍满5年,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当地城镇户籍满5年;

申请家庭应符合当地政府的收入、住房等条件。

2. 准备材料:

申请人应准备以下材料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廉租房租赁资格:

a. 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b.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c. 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和家庭资产状况证明;

d. 住房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市场租金参考价格。

3. 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廉租房租赁申请。

4. 审核程序:

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 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与房屋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月支付租金。

6. 配租结果: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配租结果。

7. 廉租房租赁期限:

廉租房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8. 租赁终止:

租赁期满后,申请人应提前30天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租赁终止申请,房屋租赁企业应积极配合。

通过以上流程,申请人可以顺利申请到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同时,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结语

潜江廉租房申请步骤简单,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享受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

申请人需提交家庭收入、住房状况证明材料,并通过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

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进行公示,并经过市、县(区)、镇级街道办事处审查后,发放《申请审批表》。

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获得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并公证处全程监督。

潜江廉租房申请的法律依据是《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四、武汉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一、武汉廉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武汉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2、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月可支配收入600元或以下);4、家庭现住房面积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或以下);

二、申请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书;2、户口本;3、身份证;4、收入证明;5、家庭住房租约、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6、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家庭需提供);7、其它相关资料。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完成的,将符合条件的报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房产局审核,并由区房管局批准;4、批准合格的则签订廉租住房租约,房屋交付后入住;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家庭。

四、保障方式:

1、租金补贴:

对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实施租金补贴。

2、租金核减:

对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低保家庭按照公有住房标准租金的50%核减租金。

3、配房租赁:

对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实行实物配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五、武汉廉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六、武汉廉租房申请条件2023

一、潜江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2、具体条件以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城乡建设部审核。

二、潜江市公租房申请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潜江拆迁2021

2、湖北省潜江市拆迁政策

3、潜江拆迁补偿标准

4、潜江2021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5、潜江拟征收土地公告

6、潜江城区搬迁规划

7、潜江最新征地公告

8、潜江最新拆迁

9、潜江拆迁公示

10、潜江市拆迁信息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潜江2019拆迁计划,潜江廉租房申请条件2019”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潜江2019拆迁计划,武汉廉租房申请条件

内容审核:孔维松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潜江2019拆迁计划,潜江廉租房申请条件2019/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湖北潜江农村房屋拆迁怎样补偿,潜江2021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31日
潜江2019拆迁计划,潜江廉租房申请条件2019

25年10月31日
潜江哪些地方拆迁,潜江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31日
潜江农村房屋拆迁费用,潜江2021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31日
潜江市房屋拆迁法,潜江2021年房屋拆迁标准

25年10月31日
潜江附近拆迁规划,潜江2021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31日
潜江油田拆迁补偿方法,劳动仲裁可以网上申请吗

25年10月31日
潜江房屋拆迁标准,潜江2021年房屋拆迁标准

25年10月31日
紫西拆迁规划,湖北潜江紫月拆不拆迁

25年10月31日
潜江老新北路拆迁规划,崇明高铁规划

25年10月31日
政府廉租房拆迁政策规定,公租房拆迁什么政策

25年10月31日
廉租房拆迁后有赔偿吗,申请了廉租房后 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25年10月31日
廉租房拆迁补偿规定,廉租房拆迁能分到房子吗

25年10月31日
廉租房腾退难,两对夫妻合租的房子在一起住互相有影响吗

25年10月31日
廉租房有拆迁政策吗吗,廉租房能住一辈子吗

25年10月31日
鹰潭拆迁装修补偿,湘潭廉租房申请条件

25年10月31日
拆迁房自己在家装修好吗,政府给的廉租房能不能装修房子

25年10月31日
北京廉租房拆迁政策,保障性住房包括哪些类型

25年10月31日
拆迁房不用装修怎么办,廉租房是毛坯房 自己掏钱装修才能住 怎么办

25年10月31日
济南廉租房拆迁补偿,廉租房拆迁怎么补偿

25年10月31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0月3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0月3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0月3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0月3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0月3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0月3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0月3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0月3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3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3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