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七年以上的土地、房地产领域执业经验,深耕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
军人当兵后依然可以享受到拆迁补偿,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现在没有任何一部用于规范拆迁工作的相关政策,各地的拆迁政策也都千差万别。所以才一度导致的拆迁工作是比较混乱的,但本地政府在制定拆迁政策的时候,不能忽视现役士官的权利的。
当然,你如果参军是义务兵参加的是义务兵役,那么村集体的一切福利待遇都要算你一份,由你在家的父母领取,同样的拆迁也需要计算你的份额。但如果在部队成为军官,士官成为职业军人的话那就是已经把户口从家里迁离,家里的拆迁自然也就没有你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一般是不能的。
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没有房屋那么补偿将不存在。
而且安置资格也是基于房屋存在的。
但是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虽然没有房屋,但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话,那么征收补偿中可以得到相应份额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你如果参军是义务兵参加的是义务兵役,那么村集体的一切福利待遇都要算你一份,由你在家的父母领取,同样的拆迁也需要计算你的份额。
但如果在部队成为军官,士官成为职业军人的话那就是已经把户口从家里迁离,家里的拆迁自然也就没有你的份额。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法律分析:
因当兵服役而户口迁出的村民,原户口所在地如遇征收拆迁,行政机关不得减损该村民的拆迁补偿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一般是不能的。
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没有房屋那么补偿将不存在。
而且安置资格也是基于房屋存在的。
但是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虽然没有房屋,但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话,那么征收补偿中可以得到相应份额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军人拆迁补偿问题:
国家缺乏规范政策,导致混乱,但本地政府应保障现役士官权益。
义务兵享受家庭福利,拆迁计算份额;
军官、士官迁离家庭,拆迁不计份额。
法律分析
军人当兵后依然可以享受到拆迁补偿,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现在没有任何一部用于规范拆迁工作的相关政策,各地的拆迁政策也都千差万别。
所以才一度导致的拆迁工作是比较混乱的,但本地政府在制定拆迁政策的时候,不能忽视现役士官的权利的。
当然,你如果参军是义务兵参加的是义务兵役,那么村集体的一切福利待遇都要算你一份,由你在家的父母领取,同样的拆迁也需要计算你的份额。
但如果在部队成为军官,士官成为职业军人的话那就是已经把户口从家里迁离,家里的拆迁自然也就没有你的份额。
拓展延伸
参军后家庭拆迁补偿政策的合理性分析
参军是一项光荣而崇高的行为,但参军后家庭面临拆迁的情况,引发了对补偿政策的关注。
从合理性的角度来看,这一政策需要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家庭拆迁补偿政策应当充分尊重参军人员及其家庭的贡献和牺牲。
参军是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的重要贡献,家庭应当得到公平的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安置。
其次,补偿政策应当考虑到参军后家庭的特殊情况。
参军人员可能因为服役需要而无法履行家庭拆迁程序,导致家庭面临不确定的住房安置问题。
因此,补偿政策应当提供合理的住房安置方案,确保参军人员家庭的基本居住权益。
此外,补偿政策还应当注重公平和公正。
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面临的拆迁情况各异,因此,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确保补偿金额合理合法,不造成不公平现象。
综上所述,参军后家庭拆迁补偿政策的合理性分析需要综合考虑家庭的贡献、特殊情况和公平公正原则。
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合理的平衡和权衡,才能确保补偿政策的合理性和公众的认可。
结语
军人当兵后享受拆迁补偿,但拆迁政策缺乏统一规范,导致混乱。
在制定拆迁政策时,不能忽视现役士官的权益。
参军后家庭面临拆迁,补偿政策应尊重贡献和牺牲,考虑特殊情况,注重公平公正。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确保补偿政策的合理性和公众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当兵迁户口拆迁补偿多少钱
2、当兵户口出去了家里拆迁
3、当兵迁户口拆迁补偿怎么算
4、当兵要迁户口农村占地有赔偿吗
5、军人当兵后户口迁走了家里征收土地能否分到钱
6、当兵迁户口是否影响村民福利待遇
7、当兵户口迁到部队遇到搬迁
8、当兵拆迁政策
9、当兵户口迁出怎么分户
10、当兵迁户口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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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当兵迁户口拆迁补偿,有户口能获拆迁补偿吗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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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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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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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