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拆迁补偿费怎么办,村委会有权扣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吗

咨询
段园莉律师

段园莉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拆迁 刑事犯罪 合同纠纷

段园莉,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2491)曾先后就职于某大型进出口贸易公司、某大型金融企业,2018年开始参与办理各类诉讼业务,办理案件涉及行政拆迁、刑事犯罪、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公司诉讼等多个领域。

村委会拆迁补偿费怎么办,村委扣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一、村委扣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法律主观:

村委占用征地补偿款,可以到人民政府举报。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征地补偿费给村委还是村民

一、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解决方式如下:

村委会克扣征地补偿可以与政府就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发放数额进行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征地补偿款不合理怎么办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三、村委会有权扣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吗

对于村委会能否截留征地补偿款,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不过,事实上,确实需要一笔资金用于村集体公共建设或其他公益用途,比如修建学校、建身设备、村办企业等等。

这也是不得不考虑进去的客观情况,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比如上文提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就不能截留,且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因此,村委会可以截留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了。

各级省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做了相应的规定。

例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132号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福建省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是农民没有土地可承包的的情况下,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针对撤销村集体建制的,山西省规定,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

因此,我们通常认为,村委会能够截留的土地补偿费部分保持在20左右的比例就是合理的。

如果村委会截留得过多,比如有的地方的村委会提取50的补偿费高达数百万元,声称将用于公益事业。

这时老百姓就需要掂量下拿到手里的补偿费是否合理了。

因此,吴先生所称的村委会截留一半的补偿款,比例严重偏大。

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程序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②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公告、实施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四、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是否可以提留

法律分析:

可以提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是没有权直接提留征地补偿款的,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的,要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后才能提留。

按照规定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属于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纳入公积金或公益金进行严格管理,首先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其次可以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衍生问题: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五、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怎样解决

一、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解决方式如下:

村委会克扣征地补偿可以与政府就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发放数额进行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征地补偿款不合理怎么办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六、村委会扣留土地补偿款违法么?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

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

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

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视情况而定。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补偿款怎么发放?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

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

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备注: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建议多加了解一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村委会拆迁补偿费怎么办理手续

2、村子拆迁补偿

3、村委拆迁补偿方案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

4、村里拆迁补偿

5、村民拆迁补偿

6、村里拆迁怎么补偿

7、村委房拆迁如何赔偿

8、农村拆迁村委会起什么作用

9、村委会在征收补偿中负责什么

10、村委会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委会拆迁补偿费怎么办,村委扣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村委会拆迁补偿费怎么办,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怎样解决

内容审核:段园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村委会拆迁补偿费怎么办,村委会有权扣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按什么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标准

25年11月07日
拆迁补偿经费项目内容,住建厅关于征收拆迁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25年11月07日
拆迁房周转补偿费,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费怎么算

25年11月07日
征地补偿费给村委还是村民,征地补偿费给村委还是村民

25年11月07日
拆迁企业补偿标准工业,最新工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07日
征地补偿费如何定性,征地补偿费由谁承担

25年11月07日
拆迁补偿目前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

25年11月07日
拆迁补偿费怎么计算,拆迁补偿计算公式

25年11月07日
国道商铺拆迁赔偿标准,拆迁方给被拆迁方补偿费高于正常水平违法吗

25年11月07日
拆迁价格补偿表,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价格表

25年11月07日
村委会拆迁了怎么赔偿,合村并镇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25年11月07日
村委会成员侵占集体土地,村民侵占农村集体财产怎么处理

25年11月07日
集体土地禁止流转的依据,村委会有权流转集体土地吗合法吗

25年11月07日
村委会拆迁老房子,城中村的老房子可以原地拆迁重建吗

25年11月07日
村里集体土地强拆,最高法 集体土地征收中 村委会强拆 街道办事前知情 如何认定责任主体

25年11月07日
征地补偿款村委会能提留吗,征地款村委会可以提留吗

25年11月07日
拆迁补偿房子的证明,村委会证明房子是拆迁所得的证明怎么写

25年11月07日
村集体土地村有权出租吗,村集体可以出租土地吗

25年11月07日
村集体土地流转纠纷案例,村委会有权流转集体土地吗合法吗

25年11月07日
村委会收到农村集体土地款,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5年11月0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1月0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1月0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1月0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1月0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1月0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1月0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1月0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0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