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法律主观:
1、 公租房 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工人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组织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工人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省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 廉租房 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则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本领。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准则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肯定的使用效果。
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根据国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进行。
1、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一定的住房补贴租金,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以解决其住房问题。
2、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主要面向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
3、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有关规定核减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已准予租金核减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二、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
(一)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同住家庭成员中无私房;
4、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申请住房保障所需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4、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住房保障,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
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三、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审核程序
受理机关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材料齐备后,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接到受理机关移交的申请资料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政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予以审核。
并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人、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
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
四、廉租住房公示程序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公示有异议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
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五、廉租住房轮候制度的建立
对于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每年的资金情况决定市区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户数,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
排队顺序以批准日期为准。
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
法律分析: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
3、经市、县(区)、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
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监督。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分析: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
3、经市、县(区)、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
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监督。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根据国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进行。
1、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一定的住房补贴租金,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以解决其住房问题。
2、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主要面向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
3、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有关规定核减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已准予租金核减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二、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
(一)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同住家庭成员中无私房;
4、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申请住房保障所需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4、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住房保障,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
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三、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审核程序
受理机关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材料齐备后,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接到受理机关移交的申请资料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政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予以审核。
并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人、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
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
四、廉租住房公示程序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公示有异议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
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五、廉租住房轮候制度的建立
对于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每年的资金情况决定市区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户数,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
排队顺序以批准日期为准。
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
法律主观:
廉租房 租赁期限为一年,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
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法律客观: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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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黄梅街道拆迁最新消息,长沙市廉租房相关政策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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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