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1972年生,济南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法律顾问,在征地拆迁领域研究造诣颇深。志在为广大征地拆迁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补偿。
法律分析:8号线一期,始于江北大道站,终于姜村站,均为地下站点、全长22.6公里,项目总投资199亿,建设工期5年。
法律依据:《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地铁的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威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法律分析:
根据市规划局汇报,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按照上一轮线网规划顺利推进。
目前,1号线一期已于2014年建成通车,2号线一期预计于2015年年底通车试运营,1号线二期预计于2016年上半年通车试运营,届时将形成轨道交通十字形骨架,总里程达到72公里。
2号线二期、3号线、4号线、5号线一期已纳入第二轮建设规划,2号线二期工程属于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建设年限2013~2020年;
3号线工程建设工期约5年,计划于2019年建成通车试运营;
2016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宁波轨道交通4号线建设工程在钱湖大道站正式启动,预计于2020年前全部建成通车。
此外,5号线二期、6号线和规划新增的7号线2016年2月19日正式开始招标公告,预计于2025年建成通车。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8号线一期,始于江北大道站,终于姜村站,均为地下站点、全长22.6公里,项目总投资199亿,建设工期5年。
法律依据:
《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地铁的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威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法律分析:
宁波地铁6号线一期,线路起于古林镇黄古路站,终于小港红联站,全长38.6公里,其中地下线长约33.1公里、高架线长约5.5公里,项目投资315.3亿元,建设工期为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市规划局汇报,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按照上一轮线网规划顺利推进。
目前,1号线一期已于2014年建成通车,2号线一期预计于2015年年底通车试运营,1号线二期预计于2016年上半年通车试运营,届时将形成轨道交通十字形骨架,总里程达到72公里。
2号线二期、3号线、4号线、5号线一期已纳入第二轮建设规划,2号线二期工程属于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建设年限2013~2020年;
3号线工程建设工期约5年,计划于2019年建成通车试运营;
2016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宁波轨道交通4号线建设工程在钱湖大道站正式启动,预计于2020年前全部建成通车。
此外,5号线二期、6号线和规划新增的7号线2016年2月19日正式开始招标公告,预计于2025年建成通车。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宁波轨道交通公司、海曙区轨交建设中心、龙湖集团三方日前达成合作协议,规划在建地铁8号线南苑站出入口之一将设置在海曙天街东侧,并通过下沉广场与天街连通,未来可由地下通道直达地铁。
法律依据: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轨道交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与运营的统筹管理。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进度,保障轨道交通与公共汽车、公共自行车等换乘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宁波8号线拆迁规划方案最新
2、宁波8号线拆迁规划方案图
3、宁波8号线拆迁规划方案公示
4、宁波8号线有拆迁吗
5、宁波地铁8号线拆迁范围
6、宁波八号线规划
7、宁波8号线选址
8、宁波8号线二期
9、宁波8号线站点 2025规划
10、宁波8号线一期工程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宁波8号线拆迁规划方案,宁波地铁8号线拆迁范围”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宁波8号线拆迁规划方案,宁波地铁5号线二期调整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张海涛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