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镇街道拆迁,石家庄公共保障房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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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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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土地纠纷 建筑房产法律事务

杨海军,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致力于征地拆迁、土地纠纷、建筑房产法律事务研究。

栾城镇街道拆迁,石家庄公共保障房怎么申请

一、石家庄公共保障房怎么申请

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包括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

为规范住房保障申请和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审核流程,简化申请、审核资料,解决住房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查看2022石家庄保障房最新政策

一、申请、保障条件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下同)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主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下同)实际居住。

2.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经民政部门核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即:申请家庭在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1)申请家庭在主城区原有住房被拆迁且置换房产的,在拆迁过渡期内,按拆迁置换前面积核定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置换房产已备案或已交付使用的,按拆迁置换后核定。

(2)申请家庭自有房屋经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是家庭唯一住房且无人居住的,视为无房。

(3)与父母(子女)同住的(含借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同住房产的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未婚子女的人口总数×30,得数小于等于零,视为无房。

(4)如果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两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论同住与否,均要按以下公式进行核定: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父母房产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30)÷产权人子女数量+(申请人配偶父母房产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30)÷产权人子女数量,申请夫妇一方核算面积小于等于零,按零计算,之和等于零的,视为无房。

4.单身申请人(含离异、丧偶)须满35周岁。

点击查看石家庄廉租房最新政策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三)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具有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且毕业未满5年。

5.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6.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持有有效市级(B卡)或市内四区(C卡)人才绿卡的申请人按照新就业职工申请,不受“毕业未满5年”限制。

点击查看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指南

(四)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点击查看石家庄公租房最新政策

(五)不得申请或限制申请的情况

1.离婚未满2年的。

岁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单身申请人父母在主城区房产(包括住宅和商铺、商住两用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的。

3.申请家庭在主城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

4.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在申请住房保障之日前五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5.主城区城中村及城中村改造的社区男性原村民不得申请住房保障;不享受本村(社区)分房待遇的女性原村民,以及后迁入主城区城中村户口的居民,可不受该规定限制。

6.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

7.配租成功的家庭放弃入住或退房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8.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人员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9.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一致后方可申请。

二、申请资料

申请家庭需填写《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低保、低收入家庭核定资料;

4.其他资料。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收入证明;

4.其他资料。

(三)新就业职工

1.身份证明;

2.居住(户籍)证明;

3.毕业证或人才绿卡;

4.单位证明;

5.其他资料。

(四)外来务工人员

1.身份证明;

2.居住(户籍)证明;

3.收入证明;

4.单位证明;

5.其他资料。

(五)资料说明

1.身份证明: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页。

(2)低保、低收入家庭,提供父母(含配偶父母)的身份证。

(3)60岁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单身申请人提供父母身份证。

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抚养一方的身份证;没有明确抚养关系的,提供与其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信息。

(4)特殊情况,诚信填报。

2.户籍(居住)证明: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提供申请人户口簿主页及全部家庭成员户口页。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城区户口申请人提供本人户口簿主页及户口页,非城区户口申请人提供本人有效居住证。

申请人是集体户口的,无需提供户口簿主页。

3.收入证明: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提供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核定资料。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全部家庭成员所在用工单位出具的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或无收入的,诚信填报。

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4.毕业证或人才绿卡: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或人才绿卡。

5.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列入企业名录的企业无须提供单位证明。

6.其他资料: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类型提供: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特困职工、一二三等残疾、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证明资料。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类型提供:市级以上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对象、退役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5A级优秀青年以及烈士遗属等证明资料。

(3)城中村(社区)女性原村民不享受本村(社区)分房待遇的,出具相关证明。

(六)资料要求

1.个人证件需核实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营业执照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各区要建立并及时更新企业名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可直接纳入企业名录。

三、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受理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2.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二)街(镇)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初审通过,进入区级审核。

(三)区级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未配租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从下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四、复核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保障家庭实行年度复核制度。由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房产,由民政部门对收入进行核定。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核查。

五、抽查

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资料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结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留存。

六、信息管理

住房保障部门对保障家庭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家庭应在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户籍、工作单位等因素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受理部门申报变更,并提供相应资料。保障家庭信息未发生变动不得随意修改。

七、资格管理

(一)申请地变化

年1月之前在主城区申请住房保障、已在市内四区配租、且目前仍具有保障资格的家庭,其保障资格可以在主城区各区互相转入转出。其他保障家庭可在市内四区之间转入转出。

2.保障家庭需要变更申请地的,提供原申请地出具的转出证明,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家庭类型转化

1.保障家庭因收入、人口等状况变化,符合转化条件的,可申请家庭类型转化。转化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年4月1日前申请资格的新就业职工,毕业满8年时,需进行家庭类型转化;2017年4月1日后申请资格的新就业职工,毕业满5年时,需进行家庭类型转化;人才绿卡(B卡、C卡)失效或过期的,需进行家庭类型转化。

已配租的资格转化家庭,仍符合租住条件的,其租住的公租房不变,只变化租金。

(三)新旧政策衔接

保障家庭变更家庭类型的,按照本政策规定条件执行。其他变化按照取得保障资格时的政策执行。

八、配租后(小区)管理

(一)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障房管理公司提供名单,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由保障房管理公司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收回其承租的公租房:

1.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将承租的公租房转借、转租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租房居住的;

4.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5.利用公租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6.其他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行为的。

(二)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取消保障家庭资格,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出具《资格取消通知书》。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配租家庭,自下月起按市场租金标准,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

(三)因购房被取消资格且超过6个月过渡期的家庭,实行多方式、分层次的退出管理。

1.已购买期房未交房的配租家庭,可向小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继续租住公租房。

2.购买的房屋一经交付,应及时退出公租房。

九、监督管理

(一)各受理窗口要把申请资料公开张贴,内容要完整、清晰。不允许自行增加政策未规定的资料。

各受理部门可采取入户调查、单位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申请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申请家庭及单位须积极配合受理部门的核查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申请家庭或单位不能积极配合受理部门核查的或不如实提供信息的,或经受理部门查实有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信息等情况的,由受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照规定处理。

(二)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随时受理”制度。申请家庭在工作日到受理部门进行申请,提交资料。受理部门须按照规定对保障申请随时受理。

(三)资格申请、审核以及动态管理过程中,各级受理、审核、管理部门严格履行告知程序。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或者 、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申请资料不完整或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给予申请人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申诉、补充资料时间。

受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申请受理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增加。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及单位(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1、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

二、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下同)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主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下同)实际居住。

2.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经民政部门核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即:

申请家庭在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4.单身申请人(含离异、丧偶)须满35周岁。

法律依据: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廉租住房(以下科称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三、石家庄公共保障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一、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申请、审核(一)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填写《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中做相应标注和说明。

(二)按照《石家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获得备案资格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一)按照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备案的家庭,分配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

先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时,按照届时我市出售型保障房政策进行配售资格核定并组织配售。

(二)鼓励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对轮候公共租赁住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家庭,可以采取扩大租金补贴范围,由轮候家庭承租社会存量房源等方式解决。

(三)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实行前已备案的轮候家庭,仍然按照原方式进行保障,在轮候期间,可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其它方式解决过渡需求。

石家庄保障房政策——申请条件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四、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

法律分析: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家庭类型包括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其申请条件有所不同,另有限制条件如离婚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

具体而言,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

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对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具有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

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且毕业未满5年。

5.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6.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对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

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明、户籍(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在职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特殊证件证明,具体所需材料需要申请类别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家庭结构以及当地政府财政能力、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本地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住房保障面积的标准,并适时调整。

确定或者调整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五、石家庄保障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下同)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主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下同)实际居住。

2.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经民政部门核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即:

申请家庭在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4.单身申请人(含离异、丧偶)须满35周岁。

法律依据: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廉租住房(以下科称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六、石家庄申请公租房去哪里申请

一、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申请、审核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填写《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中做相应标注和说明。

(二)按照《石家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获得备案资格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

(一)按照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备案的家庭,分配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

先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时,按照届时我市出售型保障房政策进行配售资格核定并组织配售。

(二)鼓励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对轮候公共租赁住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家庭,可以采取扩大租金补贴范围,由轮候家庭承租社会存量房源等方式解决。

(三)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实行前已备案的轮候家庭,仍然按照原方式进行保障,在轮候期间,可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其它方式解决过渡需求。

石家庄保障房政策——申请条件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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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栾城镇街道拆迁,石家庄保障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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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25年11月10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1月10日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25年11月10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25年11月10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25年11月10日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房子住了二十年不算一句话的违建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11月10日
房屋征收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认定标准落在户籍和成员资格上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25年11月10日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差额集中的项目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1月10日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先做这件事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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