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当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债务未按时偿还时,这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与债权人权益保护的严肃问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层面的解决途径**
1. **申请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并宣告破产**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若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应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法律后果**:法院作出此裁定后,将启动破产清算程序,通过变卖资产等方式清偿债务。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2. **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 **责任类型**:若债务人的不执行行为构成违法或犯罪(如恶意转移财产),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 **维权方式**:管理人或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通过刑事报案维护权益。
二、**债权人角度的应对措施**
1. **监督与协商机制**
- **监督主体**:债权人会议作为监督主体,可定期审查债务人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协商调整方案。
- **动态监管**:通过设立专项工作组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对债务人经营活动的动态监管,确保重整计划得到有效执行。
2. **行使法定救济权利**
- **提出异议**:当发现债务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时,债权人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处置方案。
- **申请强制执行**:在特定情形下,债权人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转换破产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三、**后续处理措施及影响**
1. **破产清算程序的衔接**
- **清算程序**:法院宣告破产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债权。
- **债权处理**:未受偿部分债权通常予以核销,但特定情形下可继续追索(如发现隐匿资产)。
2. **信用惩戒与市场退出机制**
- **信用惩戒**:债务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融资限制、资质吊销等联合惩戒。
- **市场退出**:对持续经营无望的企业,通过注销登记实现市场出清,避免资源低效占用。
法律分析: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组通过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条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经审查,情况属实的,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经审查,情况属实的,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法律分析: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组通过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条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一、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都对重整计划的执行规定了6到12个月的重整期限。
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
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04条规定:
“重整计划之执行,除债务清偿期限外,自法院裁定认可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有正当理由不能于一年内完成的,可以经重整监督人许可,申请法院裁定延展期限;
期限届满仍未完成者,法院得依职权或依关系人之申请裁定终止重整。
”
二、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根据我国新《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不属于重整程序,法院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派专门的法官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因此,规定由管理人监督。
但是,由于管理人监督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需要一定的成本,如果监督期限过长,就会加大重整成本,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最好是在重整计划中明确监督期限,给债权人一个合理预期,不必在表决重整计划时对监督成本的不确定性产生忧虑。
需要指出的是,监督期限是指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管理人的监督期限,一般要短于或者等于执行期限。
因为一般来说,重整措施会在重整计划得到批准后即着手实施,例如债转股、企业合并、分立等,管理人监督的正是这些关键措施的实施情况,至于一些债权的分期偿还,完全可以由债权人自己监督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不履行的,厉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向法院申请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
三、重整计划的基本概念和特征重整计划,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
重整计划名为计划,实际是一个协议。
重整计划的特征:
(1)以企业拯救和债务公平清偿为目的;
(2)由管理人或债务人负责制备;
(3)应依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业前景,确定以让步为基础的债务清偿方案,并确定有助于企业解困复兴的经营方案;
(4)一般需征得债权人会议的同意;
(5)需经法院批准,方可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的规定,我国对于其执行期限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只要债权人同意,又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就可以是一个比较长期的时间,事前是签定一个比较详细的协议,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延长期或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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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厦门2025拆迁计划,重整计划由谁负责执行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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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