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山观街道拆迁,苏州无锡不允许农村翻建私房引争议: 江苏的做法有点一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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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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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建设工程法务 公司治理

执业十余年以来,在行政诉讼尤其在土地房屋征收、民商事争端解决、知识产权、公司治理、刑事辩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实务经验,大量的胜诉案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江阴山观街道拆迁,苏州无锡不允许农村翻建私房引争议: 江苏的做法有点一刀切了?

一、苏州无锡不允许农村翻建私房引争议: 江苏的做法有点一刀切了?

一种观点认为,苏州无锡等苏南大部分的建设用地,还是来源于原来农村的承包田,宅基地并不是大头,如果一开始就有意识的多保留一部分自然村和自建房原地翻建,可能会更有利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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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农村\n\n\n城乡建筑可以更新,但是要在尊重历史,尊重私房财产权处置权的前提下更新。欧洲那些历史名城和古镇,本来都是在房子主人不断的修缮翻新才保留下来的。现在的建筑技术,完全可以在保留老房子主要元素的情况下,做到安全性和功能更新。

现在我们有一些新农村建设搞了些新房,但新农村建设一刀切,一个村几百栋房一个样,肯定是有问题的。这方面,需要更长远,更睿智,更全面的思考......\n\n\n\n对此观点基本认同,农民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子,不允许翻建,不管怎样,细品起来,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实际上,全国范围内允许农村翻建私房的地方还是挺多的,苏州无锡等这些苏南地区,确实是有点一刀切了。

二、江苏农村建房新政策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法律依据: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一户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

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可以作出具体规定。

三、江阴农村拆迁政策

法律分析:

2021年江阴徐霞客镇拆迁计划要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政策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四、在江苏省户口不在农村农村的老宅可以翻建吗

1、一般在满足申请重建的条件下是可以推倒旧房盖新房的。

农村住房建设依法实行规划许可制度。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进行住房建设,应当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确认建房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及其项目性质、规模、位置和范围;

建设活动是否符合交通、环保、防灾、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2、在集体土地上的规划建设用地内进行住房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发规划许可证。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

农村非农户口可以享受廉租房吗

农村非农户口不可以享受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城市户口可以承包农村林地吗

可以。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土地,只有本村村民拥有承包的权利。

其他村村民和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承包土地。

但即使具有城镇户口,但户籍在本村的,仍属于本村村民,可以依法承包土地。

另外,对于荒山等五荒土地,可以由本村以外的人承包经营,承包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等。

城市户口可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吗

以下几种情况的,即使你是城镇户口也是可以在农村中拥有宅基地的:

1、农民进城购房后没有退地,原本属于农村户口且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这样的情况也可以进行确权登记;2、1999年之前的城镇居民取得了宅基地并建造了房屋的,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

3、城镇户口的居民通过继承长辈或是父母的房屋并占用农村宅基地的,也是可以确权发证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类的人需要在登记证书上标注为该权利人为本村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这一项非常的重要,大家一定要注意。

4、把城市户口变成农村户口,正式拥有农村户口后就可以向所在的村集体内申请或是购买农村宅基地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想成为农村户口并不是一件简单地事情,而且即使你成为了农村户口也不一定能够申请或是购买到宅基地。

农村户口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吗

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提取,这与户口性质是没有关系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农村户口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如果所在单位购买了住房公积金,那么在购买房产时可以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与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没有多大关系,只要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3.个人信用状况良好;4.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5.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7.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8.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五、江苏农村建房新政策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法律依据: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一户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

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可以作出具体规定。

六、在江苏省户口不在农村农村的老宅可以翻建吗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法律依据: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一户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

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可以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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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江阴山观街道拆迁,江苏农村建房新政策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王振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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