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镇江市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落实4月底出台的镇江市区购房给予80%契税补贴政策。细则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人行镇江中心支行、镇江银保监分局4月29日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确,三年内,个人在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范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此项补贴与其他同类型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或重复享受。
《操作细则》规定,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其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时,在市区范围内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人)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2年4月29日(含当日)至2025年4月28日(含当日);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中须有申请人。
契税补贴采用线上申领方式。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是否享受过其他购房契税补贴的情况。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向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确认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时,在市区范围内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人)名下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情况。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缴纳契税真实性,确定缴税金额、份额及收入归属区域。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APP软件告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由APP软件通知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填写相关承诺书,提交相关表格和本人本市一类银行借记卡,完成收件受理,缴税地财政部门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
契税缴纳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补贴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应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此项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发〔2016〕15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4〕152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镇政发〔2017〕14号)、《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镇办发〔2018〕59号)、《关于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见》(镇发〔2021〕13号)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法律主观: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到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契税 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主观:
商品房契税是按成交价格计算。
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
当购买的首套商品房面积不超过90平米时,契税税率为1%,大于90平米的契税为1.5%,大于144平米的契税为1.5%。
法律分析:
购买新建的商品房的,购房人一般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相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已经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法律主观: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到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契税 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个人住房销售征收营业税规定:
购房不足2年全额征税,购房2年以上免税。
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按1%税率征契税,90平方米以上按2%税率征税。
法律分析
1、对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拓展延伸
镇江市契税补贴新政策将惠及首次购房者
镇江市最新出台的契税补贴新政策将为首次购房者带来福利。
该政策将针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者提供契税补贴,有望减轻购房者的负担,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此举有望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购房选择,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这一政策将对镇江市的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为首次购房者带来更多实惠,有望在未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镇江市最新出台的契税补贴新政策为首次购房者带来福利,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此举有望减轻购房者的负担,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购房选择,同时也注入新的活力。
这一政策将对镇江市的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为首次购房者带来更多实惠,有望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契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契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1、2018镇江新区拆迁规划图
2、镇江新区2020年规划
3、2018镇江新区拆迁规划最新消息
4、镇江新区拆迁办
5、镇江市拆迁规划
6、镇江2020拆迁区域
7、2021镇江拆迁范围
8、镇江市拆迁公告
9、镇江新区土地征收
10、2021年镇江市拆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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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18镇江新区拆迁规划,镇江契税征收标准
内容审核:陈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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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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