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法律分析:1、可以再次与饭店经营者协商赔偿问题,协商时应该录音,固定在饭店摔倒受伤的证据。
2、如果协商不成,对方拒不赔偿,应当收集以下证据:当天消费的发票、案发时的证人证言、出院小结、病例、医疗发票、录像、录音等。
3、可以向饭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饭店经营者。饭店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可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找或者到当地工商局查询。
4、起诉应提交: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饭店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复印件、当天消费的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以及复印件、病例原件以及复印件、医疗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录像、录音等证据。 如果是录音证据,需要刻在光盘上,并且需要整理好录音的文字稿。
5、为了避免饭店把视频监控录像删除,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对方的监控录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分析:
1、可以再次与饭店经营者协商赔偿问题,协商时应该录音,固定在饭店摔倒受伤的证据。
2、如果协商不成,对方拒不赔偿,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当天消费的发票、案发时的证人证言、出院小结、病例、医疗发票、录像、录音等。
3、可以向饭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饭店经营者。
饭店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可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找或者到当地工商局查询。
4、起诉应提交:
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饭店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复印件、当天消费的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以及复印件、病例原件以及复印件、医疗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录像、录音等证据。
如果是录音证据,需要刻在光盘上,并且需要整理好录音的文字稿。
5、为了避免饭店把视频监控录像删除,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对方的监控录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分析:
1、可以再次与饭店经营者协商赔偿问题,协商时应该录音,固定在饭店摔倒受伤的证据。
2、如果协商不成,对方拒不赔偿,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当天消费的发票、案发时的证人证言、出院小结、病例、医疗发票、录像、录音等。
3、可以向饭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饭店经营者。
饭店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可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找或者到当地工商局查询。
4、起诉应提交:
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饭店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复印件、当天消费的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以及复印件、病例原件以及复印件、医疗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录像、录音等证据。
如果是录音证据,需要刻在光盘上,并且需要整理好录音的文字稿。
5、为了避免饭店把视频监控录像删除,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对方的监控录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分析:
一、在饭店摔倒受伤怎么解决
1、餐厅就餐滑倒摔伤的,只要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就可以对餐厅经营者、管理者要求索赔,先可以协商解决有关费用,餐厅拒不赔偿的,消费者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餐厅一般是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饭店摔倒责任如何划分
1、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商店,对于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对每一个顾客做出了告知,这也就是法律里面的告知的权利和义务
商场应当赔偿摔伤顾客的医药费。
因为商场未进行地面保洁工作,没有采取防滑措施而导致顾客发生意外事故,这就是商场的过错,所以要承担部分责任,赔偿顾客损失。
如果在商场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尽到照顾、保护顾客义务的情况下,发生摔倒跌伤事故,商场就没有过错,可以不赔偿。
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4、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分析:
1、可以再次与饭店经营者协商赔偿问题,协商时应该录音,固定在饭店摔倒受伤的证据。
2、如果协商不成,对方拒不赔偿,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当天消费的发票、案发时的证人证言、出院小结、病例、医疗发票、录像、录音等。
3、可以向饭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饭店经营者。
饭店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可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找或者到当地工商局查询。
4、起诉应提交:
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饭店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复印件、当天消费的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以及复印件、病例原件以及复印件、医疗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录像、录音等证据。
如果是录音证据,需要刻在光盘上,并且需要整理好录音的文字稿。
5、为了避免饭店把视频监控录像删除,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对方的监控录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可按工伤认定。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详情见附录。
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附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附录
3、《工伤保险条例》(节选)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饭店拆迁补偿项目
2、饭店拆迁员工有拆迁补助吗
3、餐厅拆迁
4、饭店拆迁经营性补贴多少
5、饭店拆除赔偿明细表
6、营业中的饭店如果拆迁了怎么办?
7、餐饮业拆迁补偿标准
8、餐饮营业房拆迁
9、饭店拆迁怎么补偿
10、餐馆拆迁赔偿价格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饭店拆迁补偿视频,饭店摔伤后协商不了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饭店拆迁补偿视频,饭店摔伤后协商不了怎么办 -法律知识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