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法律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及各类民商事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原则实行备案制。拆迁人应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规划相关批准文件和图纸、用地相关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至区住建局备案(香山街道、光福镇、金庭镇报至度假区住建局备案)。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的,区住建局(度假区住建局)按规定将建设项目、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安置方案、过渡期限等有关事项在房屋拆迁范围内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分析: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苏申外港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独墅湖以西的吴中开发区用地,共约7.18平方公里。
二、规划重点
1、用地调整:
根据上位规划的调整、相关设施配套标准的改变以及现实情况的制约,对部分用地性质进行适当调整。
其中涉及到部分居住用地、商业办公用地以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同时根据用地调整带来的规划人口的增加,使得小学、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的规模也进行相应调整。
2、道路调整:
保持区域内主干道路骨架不变,结合用地调整优化部分支路。
3、地块的控制指标调整:
依据现状条件的变化和城市形象的要求,调整规划区内部分地块的控制指标。
从城市空间形态的角度入手,在满足日照、绿化等环境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的要求的前提下,对局部地块规划建筑容量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原则实行备案制。
拆迁人应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规划相关批准文件和图纸、用地相关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至区住建局备案(香山街道、光福镇、金庭镇报至度假区住建局备案)。
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的,区住建局(度假区住建局)按规定将建设项目、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安置方案、过渡期限等有关事项在房屋拆迁范围内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分析:
本次规划范围为吴江区行政辖区,面积1176.72平方公里(不含部分太湖水域面积),含七个镇(黎里镇、盛泽镇、同里镇、平望镇、震泽镇、七都镇、桃源镇)、四个街道(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松陵街道、横扇街道、八坼街道以及吴江开发区江陵街道)。
法律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法律分析: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苏申外港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独墅湖以西的吴中开发区用地,共约7.18平方公里。
二、规划重点
1、用地调整:
根据上位规划的调整、相关设施配套标准的改变以及现实情况的制约,对部分用地性质进行适当调整。
其中涉及到部分居住用地、商业办公用地以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同时根据用地调整带来的规划人口的增加,使得小学、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的规模也进行相应调整。
2、道路调整:
保持区域内主干道路骨架不变,结合用地调整优化部分支路。
3、地块的控制指标调整:
依据现状条件的变化和城市形象的要求,调整规划区内部分地块的控制指标。
从城市空间形态的角度入手,在满足日照、绿化等环境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的要求的前提下,对局部地块规划建筑容量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吴中区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56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36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32000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65600元/亩,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45920元/亩。
青苗补偿费每亩1200元。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及农户根据我区现有政策按实结算。
法律依据:
《苏州市吴中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安置告[2021]65号》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93号令)、《苏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14〕205号)和《区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吴中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吴政发〔2020〕72号)文件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
吴中区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56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36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32000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65600元/亩,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45920元/亩。
(二)根据苏府规字〔2014〕5号和吴政办〔2019〕70号文件规定,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费每亩1200元。
(三)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及农户根据我区现有政策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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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吴中区香山街道拆迁,苏州市郭巷动迁规划
内容审核:赵晓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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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律所是否正规走三步: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批准设立文件与执业许可证号、核律师执业证号、看有无代理案件的真实案号,三步全部免费可查。
咨询拆迁律师前备齐六类材料:权属证明、征收决定公告与补偿方案、评估及分户评估报告、房屋照片视频、营业执照与纳税凭证、谈判录音与书面答复。
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禁止风险代理,承诺“打赢再收费”本身即属违规;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转给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行收费同样违规。
评价一位律师,看三样能在第三方渠道核对的事实:执业年限与专业方向、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媒体与机构的公开报道;个案结果仍取决于所在地、阶段与证据。
判断律所靠不靠谱,看三类可核验信息:律师姓名与执业证号可在司法部平台查询、承办案件可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处罚与惩戒记录由司法行政机关公开。
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价,法定下限是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集体土地按省级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