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司法拍卖中悔拍,保证金没收,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二) 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三) 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法律分析:
拍卖保证金的分配是指竞买人违约后保证金的处理,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其一是保证金如何按其构成合理分配。
我们认为,竞买保证金用于拍卖第一阶段的债权清偿,是竞买人无故不出席拍卖会构成违约责任的直接结果;
而成交保证金用于拍卖第二阶段的债权清偿,是买受人不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构成违约责任的直接结果。
其二是保证金如何在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拍卖保证金的分配是指竞买人违约后保证金的处理,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其一是保证金如何按其构成合理分配。
我们认为,竞买保证金用于拍卖第一阶段的债权清偿,是竞买人无故不出席拍卖会构成违约责任的直接结果;
而成交保证金用于拍卖第二阶段的债权清偿,是买受人不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构成违约责任的直接结果。
其二是保证金如何在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是可以退还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通常情况下,在拍卖会之后,没有成交的,拍卖保证金会在7天之内无息原路退回用户的个人账户卖成功之后,买家在指定之间内完成订单价格的支付,保证金同样会解冻退回给买家。
有一种情况保证金是无法退回的,就是买家参与竞拍成功之后,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全款,那么保证金就会被罚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十四条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分析:
拍卖保证金的分配是指竞买人违约后保证金的处理,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其一是保证金如何按其构成合理分配。
我们认为,竞买保证金用于拍卖第一阶段的债权清偿,是竞买人无故不出席拍卖会构成违约责任的直接结果;
而成交保证金用于拍卖第二阶段的债权清偿,是买受人不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构成违约责任的直接结果。
其二是保证金如何在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拍卖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通常情况下,在拍卖会之后,没有成交的,拍卖保证金会在7天之内无息原路退回用户的个人账户;拍卖成功之后,买家在指定之间内完成订单价格的支付,保证金同样会解冻退回给买家。
有一种情况保证金是无法退回的,就是买家参与竞拍成功之后,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全款,那么保证金就会被罚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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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永泰拆迁补偿款发放,拍卖悔拍保证金归谁?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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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