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城拆迁补偿,黄河边烧烤违法吗

咨询
石强律师

石强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公司法律实务

擅长行政诉讼、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实务。曾参与山东、江苏、福建、广西、内蒙、新疆等地的征拆行政诉讼案件。

兰州西城拆迁补偿,兰州男子点烧烤遭遇天价蛏子:明码标价未必合法

一、兰州男子点烧烤遭遇天价蛏子:明码标价未必合法

{"ctype":2,"value":"5d6034a85edf8db1278ce9ff1b23dd54574e748f","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d6034a85edf8db1278ce9ff1b23dd54574e748f?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0823dd54564e9258239613758e82d158cdbf4e8f","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0823dd54564e9258239613758e82d158cdbf4e8f?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d058ccbf6c81800ae0471c95a33533fa838b478f","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d058ccbf6c81800ae0471c95a33533fa838b478f?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甘肃兰州,一男子突然嘴馋,想要吃烧烤,于是来到烧烤店,点了一份碳烤蛏子,28元,万万没想到,上桌的蛏子只有一只,而且个头不大,只有打火机大小。男子以为老板搞错了,向其讨要说法,可老板表示,28元是一只的价格!

(来源:九派新闻)

男子透露,他点餐的时候,以为是28元一份,毕竟蛏子这东西,进价也不贵,又不是什么稀有产品,可等老板端上来后,他开始怀疑起自己的眼睛。

男子询问店老板,“这就是一份蛏子吗?”店老板淡淡地回复说,“我们卖的是28元一只。”

男子大吃一惊,蛏子一只一只的卖?这又不是什么锦绣龙虾、帝王蟹。男子当时是通过APP下单,当即翻出APP查看,结果让他非常无语,因为下单的时候,标注了是28元一只。

至于上面说的叫炭烤大蛏子,但男子觉得,大与小是一个主观判断,只要没有写具体的重量、长度,消费者就只能吃哑巴亏,不过男子没有放弃,他拍了视频,对烧烤店曝光。

从视频可以看到,偌大的铁盘上,放着一只烤好的蛏子,盘子很大,但蛏子的个头并不大,和他的打火机差不多,一口就可以吃完。

男子打消费者举报热线商家后,消费者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回复,涉案蛏子在市场上并没有定价及指导价,属于商家自己制定价格,目前没有办法认定商家有违法行为。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这是一家黑店,28元可以买两斤鲜活蛏子。但也有不同意见认为,这次占商家这边,一是商家明码标价了,二是贵与便宜要看地域、味道!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6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

明码标价是商家最基本的义务,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明码标价了,就可以万事大吉,想怎么卖就怎么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分等有关内容的权利。

商家明码标价蛏子28元一个,没有问题,但应该告知蛏子大小、重量都相关因素,菜单上说是炭烤大蛏子,可多大的蛏子才算大蛏子?是否存在将小个头蛏子充当大蛏子卖的情况?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四)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该烧烤店涉嫌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对消费者进行欺诈,而不是工作人员回复的,商家已经明码标价了,没有办法认定商家有违法行为!

最后,希望当地市监局好好查查该商家,看看商家是否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不要让一个蛏子抹黑一个地区。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二、黄河边烧烤违法吗

烧烤烧山怎么判刑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构成失火罪。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黄河边烧烤违法吗

违法的。

市级重要湿地实验区和一般湿地保护范围内违法从事旅游、餐饮等经营活动,可罚2000-2万元。

如果在黄河边烧烤,一方面容易破坏环境,污染水质;

另一方面也将会造成空气污染,违反《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处罚。

一、污染环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认定污染环境罪,需要正确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

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

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

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

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二、涉嫌排放污水污染河流的量刑标准1、该罪是具体危险犯,造成严重后果才构罪,2、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2023年黄河边烧烤违法吗

违法的。

市级重要湿地实验区和一般湿地保护范围内违法从事旅游、餐饮等经营活动,可罚2000-2万元。

如果在黄河边烧烤,一方面容易破坏环境,污染水质;

另一方面也将会造成空气污染,违反《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处罚。

一、污染环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认定污染环境罪,需要正确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

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

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

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

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二、涉嫌排放污水污染河流的量刑标准

1、该罪是具体危险犯,造成严重后果才构罪,

2、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烧烤烧山怎么判刑

烧烤烧山怎么判刑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构成失火罪。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黄河边烧烤违法嘛?

违法的。

市级重要湿地实验区和一般湿地保护范围内违法从事旅游、餐饮等经营活动,可罚2000-2万元。

如果在黄河边烧烤,一方面容易破坏环境,污染水质;

另一方面也将会造成空气污染,违反《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处罚。

一、污染环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认定污染环境罪,需要正确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

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

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

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

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二、涉嫌排放污水污染河流的量刑标准

1、该罪是具体危险犯,造成严重后果才构罪,

2、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兰州西城拆迁补偿政策

2、兰州西城拆迁补偿公示

3、兰州西城拆迁补偿多少钱

4、兰州城关区拆迁补偿

5、兰州 拆迁

6、兰州拆迁2021

7、2021兰州市区拆迁区城

8、兰州拆迁面积补偿标准

9、兰州2021年拆迁范围

10、兰州城关区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兰州西城拆迁补偿,兰州男子点烧烤遭遇天价蛏子:明码标价未必合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兰州西城拆迁补偿,烧烤烧山怎么判刑

内容审核:石强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兰州西城拆迁补偿,黄河边烧烤违法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兰州市政府拆迁政策,甘王新村今年几月拆迁补偿多少

25年11月12日
兰州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兰州市拆迁补偿

25年11月12日
兰州农村拆迁最新,临海市伏龙村赔偿方案

25年11月12日
兰州新区拆迁补偿金,兰州新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12日
兰州高速拆迁计划公示,兰州市七里河区拆迁公告

25年11月12日
毛条厂拆迁补偿,兰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12日
翁碧霞律师:兰州新街道拆迁,街道口拆迁规定最新

25年11月12日
甘肃兰州市房屋拆迁政策,拆迁协议签订后能有效几年

25年11月12日
甘肃拆迁招标公告公示,北京臧云律师:兰州征收复议胜诉,征地拆迁方案竟是违法!

25年11月12日
兰州楼房拆迁补偿标准,兰州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11月12日
北京西城平房腾退进展如何,二环内平房会全部腾退吗

25年11月12日
西城腾退吗,是否有权强制收回房屋

25年11月12日
北京西城平房拆迁与腾退,二环内平房会全部腾退吗

25年11月12日
西城全部腾退吗,公司倒闭了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人吗

25年11月12日
西城棚户区拆迁货币补偿,北京西城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12日
西城私有房腾退政策文件,因直管公房腾退安置房最新政策解读

25年11月12日
保定西城拆迁计划,最新重磅!11个村待拆迁!保定第四批城改已启动!

25年11月12日
西城政府腾退最新消息,西四北公房 腾退补偿

25年11月12日
北京西城公房如何腾退,直管公房腾退2026年怎么办

25年11月12日
西城2025年腾退规划,腾退补偿标准2025最新消息

25年11月12日
最新新闻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5年11月12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25年11月12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1月12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25年11月12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5年11月12日
人口补偿认定存异议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25年11月12日
征地拆迁新增人口安置 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指南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25年11月12日
缺少人头费补偿不满意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1月12日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25年11月12日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 征迁程序维权要点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1月1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