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拆迁补偿冻结,拆迁补偿款被法院冻结了

咨询
徐菲律师

徐菲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何拆迁补偿冻结,如何冻结拆迁补偿款

一、如何冻结拆迁补偿款

拆迁补偿款可以被法院冻结。若被拆迁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扣押、冻结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补偿款项以予以执行。简言之,当被拆迁人存在未履行的法律义务时,法院可以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冻结。

二、动迁款被冻结怎么解冻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经营的宾馆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双方协商一致的要签订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拆迁补偿款补偿分类

1、国有土地要求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2、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

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

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

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3、使用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

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

“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

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二、拆迁补偿款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

3、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拆迁补偿款被法院冻结了

法律主观:

拆迁补偿能直接提起诉讼。

被拆迁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就拆迁补偿事宜向行政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四、动迁款有纠纷会冻结吗

法律分析:

法院有权利冻结动迁补偿款。

对于应归当事人所有的的动迁补偿款,也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中经对方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执行中,法院都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改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直接扣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五、能否冻结拆迁补偿款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经营的宾馆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双方协商一致的要签订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拆迁补偿款补偿分类

1、国有土地要求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2、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

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

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

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3、使用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

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

“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

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二、拆迁补偿款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

3、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六、拆迁官司安置房会冻结吗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

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

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如何拆迁补偿冻结银行卡

2、如何冻结拆迁款

3、如何拆迁补偿冻结账户

4、如何冻结拆迁补偿款

5、拆迁补偿款冻结期限多长

6、如何冻结拆迁款

7、拆迁冻结是什么意思

8、拆迁补偿款被冻结

9、拆迁冻结房屋

10、拆迁办冻结拆迁款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拆迁补偿冻结,如何冻结拆迁补偿款”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如何拆迁补偿冻结,能否冻结拆迁补偿款

内容审核:徐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如何拆迁补偿冻结,拆迁补偿款被法院冻结了/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辽宁 门市房拆迁补偿办法,住宅改门市房拆迁补偿

25年11月12日
前董村拆迁补偿,高新区南董村南董村拆迁补偿政策解读

25年11月12日
26亿拆迁赔偿,无为市拆迁计划

25年11月12日
拆迁补偿合同陷阱,租赁厂房注意哪些陷阱

25年11月12日
内部拆迁补偿律师,政府不按拆迁补偿请律师官司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25年11月12日
市拆迁补偿少,拆迁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

25年11月12日
拆迁补偿地怎么算,拆迁咋补偿

25年11月12日
拆迁补偿合同有几份有效,租赁合同上写明拆迁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那乙方还能拿到补偿吗

25年11月12日
农村柴房拆迁补偿,拆迁农村柴房怎么补偿?

25年11月12日
陈庄拆迁补偿,严店镇拆迁安置政策公告

25年11月12日
居民拆迁补偿款怎么领,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领取

25年11月12日
拆迁补偿款还是赔偿款,房屋拆迁是补偿款还是赔偿款

25年11月12日
拆迁分房和补偿款什么时候到账,拆迁分房了还有补偿款怎么算

25年11月12日
拆迁家属有什么补偿款,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归户主还是姐妹全有份

25年11月12日
配偶拆迁补偿款,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拆迁了能分到拆迁款吗

25年11月12日
农村拆迁补偿款多少钱一平,农村拆迁一般多少钱一平

25年11月12日
征地拆迁费企业计入,企业支付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怎么入账,拆迁补偿款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25年11月12日
鼓楼拆迁补偿款,2021年鼓楼拆迁

25年11月12日
被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征地补偿款流程

25年11月12日
土地被拆迁补偿款怎么算的,土地拆迁款一般是多少

25年11月12日
最新新闻
拆迁补偿面积不够怎么维权 征迁权益维护实操指引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25年11月12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拆迁维权实操与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25年11月12日
拆迁补偿面积不够怎么维权 征迁权益维护实操指引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25年11月12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拆迁维权实操与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25年11月12日
拆迁胜诉:近千平米的三层房屋限期拆除后强制拆除!街道办程序违法了!

20年前陆续翻、扩建的形成的近千平米三层房屋,分两次被街道办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此后即被强制拆除。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能阻滞强拆的步伐……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闫会东、李垚垚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不顾限期拆除决定书案件仍在审理中,即采取了强制拆除。可拆除完成后,两份限期拆除决定书中的一份又被判决撤销了。

25年11月12日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5年11月12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25年11月12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1月12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25年11月12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5年11月1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