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在处理案件中,能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完美的结合起来。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u003C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u003E(试行)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崂山区2022年产权型人才住房进行公开配售,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所有房源均为毛坯交付;单套房屋价格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在销售均价上下浮动10%的范围内确定;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面积,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附件2),超出部分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购买。
二、各项目看房地点和咨询电话
1.北涧山居项目
看房地点:崂山区滨海大道西、海信研发中心入口处北侧、北涧山居营销中心
咨询电话:0532-85887588
2.大云谷金茂府项目
看房地点:崂山区劲松五路366号大云谷金茂府营销中心
咨询电话:0532-55726999
3.澳柯玛产业园人才住房项目(海轩府)
看房地点: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崂山智慧产业园1号楼
咨询电话:0532-55739999
三、配售对象
此次公开配售房源面向崂山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行政机关以及驻区医院和学校引进的各类人才。
用人单位区划一般按照单位注册地进行划分,企业工商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以企业所得税纳税地为准。中央、省驻青单位以及医院、学校有多个地址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驻地总部经济主体机构有分支机构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青岛市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制员工在崂山区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随用工单位进行申报。
四、配售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崂山区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崂山区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青岛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驻青单位(实际办公地为崂山区)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青岛市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青岛市户籍员工10人以上;
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二)已在青岛市落户并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2.具有青岛市户籍;
3.已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三)人才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在租赁期间无违约情况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并承诺在购房网签前办理退租手续。夫妻双方均符合分配条件的,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人才住房。
(四)上述各类人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五)人才在崂山区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时间均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申请登记结束之日。
五、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请登记、单位初审、评分排序、补正复核、查重公示、选房公告、公证云选房等流程进行。
(一)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3日,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2.个人申请。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见附件3)。
(二)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2022年11月17日前通过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公示情况说明(按系统下载模板填写)。
(三)评分排序
自2022年11月18日开始至2022年12月2日,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根据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见附件1)对申请人进行预先评分排序。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按照产权型人才住房数量1:2的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才资格审核确认。完成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以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的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
(四)补正复核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2022年12月9日前),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2022年12月13日前完成复核。
(五)查重公示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6日,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对复核后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进行人才家庭房产情况筛查。根据筛查结果和房源数量分别确定排序名单和入围名单,并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及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选房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于2022年12月20日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及崂山政务网发布选房公告。公告内容包含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选房形式、选房流程等相关内容。
(七)公证云选房
以选房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申请人进行线上公证云选房。
六、相关情况及责任
(一)产权型人才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的需要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10年上市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
(二)人才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配售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列入人才住房申请黑名单,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登记、审核、配售唯一合法机构,本次配售所有人才住房申请须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各用人单位和申报人不得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申请,避免上当受骗。
(四)人才住房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各单位申请专员、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报各项申请证明材料,逾期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参与后续申报。
(六)崂山区人才住房咨询电话
1.人才住房建设及分配咨询电话:0532-88999751
2.人才资格咨询电话:0532-88998362
3.人才住房配售监督电话:0532-88999752
附件:
1.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
2.青岛市人才住房人才类别及住房面积标准
3.崂山区人才住房申请材料清单
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
法律主观:
购房 条件是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购房需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青岛 买房 需要注意谨慎缴纳 定金 ,一般来说,大多数楼书上都有类似“认购须知”的宣传单张列明业主须缴纳的款项。
消费者在缴纳定金、领认购书之前,最好要求开发商或其销售 代理 以书面的形式列出首期需要缴纳的款项清单,并仔细阅读,确认每一项收费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应该由业主来缴纳。
如果出现首期不应交纳的款项而又已经交纳定金,可尝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收房时要对房屋进行仔细检查,业主在收到收房通知书之后,应检查开发商是否能出示具备验收资格的证明,最基本的包括消防验收、单位竣工质量备案和规划验收。
负责这三项的部门分别为消防、质监和规划等部门。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分析:
(一)人才范围:
城阳区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用人单位的七类人才(详见附件);
人才在城阳区缴纳社保的可不受城阳区户籍限制。
(二)购买原则:
必须符合青岛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区属国企与人才实行共有产权,属于一至四层次的人才,产权比例为3:7,共有期限为8年;
属于五至七层次的人才,产权比例为2:8,在城阳西部地区购置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比例为3:7,共有期限为5年。
(三)主要工作流程:
1、人才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属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报至相关区属国企。
2、区属国企对人才购房资格认定后,办理住房团购手续。
3、选定房源后,区属国企与人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以不动产共同持有人身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办理共有产权登记手续。
4、属于第一至第四层次的人才,在城阳区持续工作满8年后,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属国企无偿赠送30%产权。
属于第五至七层次的,在城阳区持续工作满5年后,由人才将区属国企持有的20%产权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孰低”原则,即5年后市场价高于原购房价的,人才按原购房价回购;
5年后市场价低于原购房价的,人才按5年后市场价回购。
法律依据:
《城阳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城阳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优化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环境,吸引更多高层次优秀人才到城阳区发展,根据《青岛市城阳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城发〔2017〕12号)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城阳区教育系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第三条 补贴发放人员范围(一)教育系统急需型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不含城阳区)在编在职教师;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6、担任一线文化课教学工作,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或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地市级以上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出示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教育系统“双高型”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以上职称,从事对口专业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
第四条 补贴发放标准(一)具有地市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或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地市级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出示过地市级公开课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
(二)具有省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或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省级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出示过省级公开课的,一次性发放7万元生活补贴;
(三)具有国务院或教育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或教学类荣誉称号,一次性发放9万元生活补贴;
(四)经研究确定为教育系统“双高型”人才的一次性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
第五条 补贴发放程序(一)申请。
引进的教育系统区外优秀人才工作满一年后,用人单位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补贴发放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城阳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城阳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补贴发放汇总表;
3.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定的合同复印件;
4.引进人才的户口簿或《青岛市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用人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补贴发放意见,经局党委会进行研究同意。
(三)上报。
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局党委会意见,将申请材料提交区委组织部审核。
(四)发放。
区委组织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第六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行,第七条 本办法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法律分析:
在城阳区工作且社保缴纳地为城阳区,满足青岛市人才类别规定的七类人才(《人才类别表》附后)。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注册地为城阳的个体工商业户工作的人才和自由职业人才均涵盖在范围内。
取消在中央、省、市驻城阳单位工作 人才的社保缴纳地和户籍所在地限制。
人才对应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享受相应层次政策;
全日制硕士(全脱产学习) 可享受第四层次对应政策;
夫妻双方均为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的,可享受夫妻双方中最高层次人才上一层次对应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法律主观:
购房 条件是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购房需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青岛 买房 需要注意谨慎缴纳 定金 ,一般来说,大多数楼书上都有类似“认购须知”的宣传单张列明业主须缴纳的款项。
消费者在缴纳定金、领认购书之前,最好要求开发商或其销售 代理 以书面的形式列出首期需要缴纳的款项清单,并仔细阅读,确认每一项收费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应该由业主来缴纳。
如果出现首期不应交纳的款项而又已经交纳定金,可尝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收房时要对房屋进行仔细检查,业主在收到收房通知书之后,应检查开发商是否能出示具备验收资格的证明,最基本的包括消防验收、单位竣工质量备案和规划验收。
负责这三项的部门分别为消防、质监和规划等部门。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主观:
青岛人才引进购房优惠政策是:
研究生落户青岛后每月可领取800-1200元的住房补贴和10万、15万的一次性安家费用。
在新开发的区域按照每人每年0.36万的标准,发放3年的生活补贴,5年内在青岛市内购买新区商品住宅房的,一次性发放10万元的购房补贴。
法律客观: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稳定房地产市场实行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各地区在执行中央统一政策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采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鼓励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廉租住房建设以配建为主。
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保证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的持续和稳定。
依法做好拆迁管理工作。
严格建设程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1、崂山拆迁计划
2、青岛市崂山区2021年拆迁
3、2020年青岛崂山拆迁规划
4、崂山区拆迁补偿政策
5、今年崂山拆迁村有哪些
6、2022年崂山区能拆哪些村
7、崂山区改造计划
8、2020年崂山区拆迁村
9、崂山 拆迁
10、最新崂山区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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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崂山2022拆迁规划,2023青岛崂山区限购政策
内容审核:王姗忆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