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一环,社区治理的成功,有利于提升社区的环境设施和人文关系,构建和谐社区,还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而做好社区治理,需要理顺居民、居委会、街道之间的关系。本文从本次社区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入手,慢慢讲述如何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解决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
二、背景
社区突然成为封控小区,而社区又没有阳性感染者,也没有阳性环境标本,至今也没有公布社区密接、次密接人员的数量以及单元分布情况,但是,居委会发布通知,社区是封控区,要求居民足不出户,还为每家安装了门磁,现在又将社区用铁板隔成了6个区域。
在这场防疫中,居民能够得到的官方信息,主要是新闻发布会(社会新闻一般也是以发布会公布的内容为准)和社区两委的通知。居民知道,社区两委无权决定封闭社区,也无权给居民家安装门磁,更无权将社区硬隔离成6块,所以,社区两委的通知,除了告知居民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更何况社区两委在整个这次封控过程中都没有召开过居民会议。所以,居民对于这次封控、安装门磁和硬隔离成6块,都是非常不理解的。
所以居民想知道如下事项:
1)、社区疫情风险有哪些?
比如:有多少密接、次密接人员,分布在哪些单元?
2)、做出封控的依据是什么?做出这个决定的是哪个部门?联系电话是多少?
3)、做出安装门磁决定的依据是什么?做出这个决定的是哪个部门?联系电话是多少?
4)、门磁的管理规则是什么?比如说,开门放垃圾、取快递、紧急外出等算不算违规?违规的话,有没有处罚?如何处罚,处罚的规则是什么?(比如说,自费集中隔离,拘留,罚款。。。)
5)、做出硬隔离成6块的依据是什么?做出这个决定的是哪个部门?联系电话是多少?
6)、居民是封控了,但每天进出社区的工作人员上百人,居民想知道这些人员是如何管控的,有没有疫情外溢风险或者向本社区输入疫情的风险?
如果说做出上述决定的是疫情联合防控组,那么,这个组织是如何成立的,哪个部门负责领导和监督这个组织?这个部门的联系电话是多少?
到目前为此,上面的事项对居民来讲,都是空白。另外,居民也在为政府操心,因为封控社区需要花费巨额资金,如果本社区的封控不是必须的,那么,可以省下这笔钱投入到社区建设中,绝对可以大大地增加居民对政府的满意度,也会增加居民幸福感,说不准还真能将本社区建设成示范社区呢。
三、居民的应对方法
为了防疫,哪怕是影响自己的工作,孩子的学习,给生活带来各种不便,居民也还都能理解,愿意克服困难来支持防疫工作,但是,如果居民得不到必要的信息,找不到做出防疫决定的主体,就会认为这是过度防疫,怎么能理解和支持防疫工作呢?面对街道的强行管理,居民心里肯定不满意,各种维权将会消耗宝贵的政府资源。
我们来看看这些天,居民都在做什么:
A)联系居委会索要上面1)到6)的数据
截至发稿,居委会都未能提供上述数据,也不能做出解释,面对居民的诉求,基本上保持沉默。
B) 联系街道索要上面1)到6)的数据
截至发稿,街道也未能提供上述数据。
C)社区各微信群里表达不满情绪
居民无法从居委会和街道了解社区疫情防控相关的决策信息,街道和居委会不仅不向居民解释,反而防控不断升级,居民工作、学习、生活方方面面都受到重大影响,尤其是有些居民在防控期间有些紧急事项需要处理,现在被不明不白的隔离在家里,总得找个地方说说话吧,所以这几天社区微信群里每天有上万条的各种诉苦、对街道和社区两委的抱怨,甚至是谴责。
D) 各种渠道的投诉
既然社区两委和街道都不能跟居民解释清楚为什么要封闭,为什么要安装门磁,为什么要将社区硬隔离成6块,那么,居民只能期待投诉来寻找答案。作者推测,近段时间本社区居民的各种投诉肯定不少,作者不清楚相关责任部门收到投诉之后是如何处理的,作者想知道处理这些投诉,需要消耗多少政府人力和物力,以及这些投诉是否被形式主义回复。作者只想告诉相关责任部门,如果居民通过投诉还是找不到答案,那么责任部门在实实在在地降低自己的公信力,也在不断地抹黑我们的党和政府,破坏党和政府在居民心中的形象。
四、街道,居委会和居民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街道是最基层的政府组织,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是社区中的单个人。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环境,有着居民的共同利益,谁是居民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呢?当然是组织,而不是个体居民。社区组织有:党委党支部(以下简称党委),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还有物业公司。谁来监督社区组织维护居民公共利益呢?当然是街道!如果街道主持公道,约束社区组织依法依规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维护居民公共利益,居民自然省心,问题在于:
1)街道无法准确知道居民的需求,因为居委会不一定如实向街道反映居民需求诉求,街道(及上级政府部门)无法根据居民的需求制定正确的决定。
2)街道某些领导不一定为居民着想,或者基于自于利益考虑,故意放纵社区组织干一些破坏居民公共利益的事情。
3)街道某些领导被动执行上级任务,而这些任务可能是因为上级不了解情况而错误下达的,会破坏居民公共利益。
因此,街道也是需要监督的对象。那么,谁来监督街道呢?当然是街道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事实是:街道的上级主管部门跟街道是父子关系,如果不出现明显的违规(或者说,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似乎也是争只眼闭只眼,至于破坏社区居民一点公共利益,基本上不会主动监督处理,就算投诉,也还是转回街道自行处理。那么,还有没有对街道监督的其它途径呢?确实还有,那就是居民投诉,可居民投诉后,按照现有的投诉处理流程,还是要流转到街道来处理,对街道的约束只有投诉处理的时效和评价了。街道确实有对策,如果投诉的主体是街道,多少都形式主义回复了,因为投诉的考核是总量考核,而投诉街道的投诉量在整个投诉中的占比是不高的,所以街道形式主义回复,投诉考核对街道的实际约束力还是比较小的。(作者同一件事,投诉数年数十回,依旧没有得到处理,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说需要靠投诉来监督街道,肯定需要大量居民同时投诉,大幅度提升对街道投诉量的占比,才有可能真正起到对街道的监督作用。
如果说监督街道如此困难,那么,居民是不是就该躺平了呢?也不是!居民是可以监督居委会的!居委会作为社区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委员是由社区居居依法选举出来的,如果居委会不为居民服务,居民随时可以依法将相关的居委会委员罢免掉,换上有能力且愿意为居民服务的居委会委员!那为什么现在居民无法监督居委会呢?因为监督居委会的权力分散在单个居民手中,要监督居委会,根据法规,需要过半的居民行权才行,这需要不断宣传,也需要居民在自己利益不断受损中受到教育,而宣传无法依靠街道,也无法依靠居委会,因为这两者都希望居民知道越少越好,参加的居民越少越好,这有利于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利用居民的权力(不得不说,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滥用)。尽管居民自治确实有利于社区治理,也可以大幅度减轻街道的工作量,但相对于权力来说,街道和居委会还是会选择要权力。
如果说,一个社区真有过半数的居民权利意识觉醒,最起码,居委会不敢拒绝为居民服务,像现在这样无社区居民意见和诉求,罢免了换人就行了!有居民可能会问,换一个也不行呢,别着急,只要换人的机制不倒,多换几次,肯定能换到有能力,也愿意为居民服务的社区工作掌门人!在作者的长期观察中,社区有情怀、有能力的居民有很多,只是现在社区风气不正,这些居民不愿意_这个浑水。另外,根据中央加强社区治理的相关政策和精神,社招社区撑门人,可能也会成为一条路子,毕竟居委会委员的工资也是不低的了,而且,只要能力足够,居委会委员也是还有很大的职业上升空间的(龙泽苑社区有一位已经竞升到街道了,还是人大代表),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在居民可以监督居委会的情况下,居委会肯定会认真收集居民意见和需求,并认真加以处理,依法制定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居民公约),通过投票对公共事务做决定或者否决某个公共决定,对于需要街道或上级政府协助的事项,居委会会认真写报告,联系街道协助处理。居委会也会及时向居民传达街道及上级部门的各种政策,让居民理解政府的各项工作并利用好政策。街道能及时、全面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向社区提供各种帮助,也会监督上级部门根据居民的需求做出正确的决策,对于不符合居民利益的决策提出改进意见。此时,社区居民需求通过社区居委会上传到街道,代表的是一个社区全体居民的意志,街道不能像处理居民投诉那样形式主义回复,否则,居委会可以直接以组织的名义向上级部门投诉,投诉的结果,大家应该可预期了。
总之,居民监督好居委会,是基层社区治理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居民能监督好居委会,居民、居委会和街道就能协同运转起来,受到约束的只是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而遵纪守法的居民、居委会委员和街道领导及工作人员,都会从中受益,从而打破劣币驱逐良币的社区治理怪圈!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
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的居委会构成如下:
由主任、副主任和6位委员(专职党务,物业专员,文卫妇联、计划生育主任、宣传主任、卫生城管)组成。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如下: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7、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居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
8、对居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物,履行法定义务;
9、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本居住地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律分析:
(一)实验小学划片范围:
育新社区居委会、观云社区居委会、松溪社区居委会、北衙村(燕子冲组、小团坡组)、顺海村(大坡组)。
(二)新九学校(小学)划片范围:
新光社区居委会、环溪社区居委会、清溪社区居委会、新添村大沙田组、保利温泉新城社区居委会。
(三)新天二小划片范围:
北衙村、金江苑社区居委会(金江苑小区)、清溪社区居委会(北衙路162号安置小区)。
(四)新天四小划片范围:
山花社区居委会。
(五)顺海小学划片范围:
顺海村、新光社区居委会(乌当松溪路16号杨梅山廉租房)、保利温泉社区居委会(小河口商住楼)。
(六)实验二小划片范围:
保利公园社区居委会、龙广社区居委会(青果小区、白鹭洲小区、紫薇郡小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
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
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
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街道办和居委会有以下区别:
,(一)、定义不同:
,街道办: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
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
居委会: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二)、职能不同:
,街道办: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
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居委会: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三)上级不同:
,街道办:
街道办是受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理委员会的领导。
居委会:
居委会的上级是街道办。
所以,你知道街道办和居委会的区别是什么了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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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社区配合街道拆迁方案范文,社区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不同
内容审核:郑远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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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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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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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