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征地拆迁和保险诉讼业务。多次在征地拆迁领域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深得当事人信赖。2019年9月份所在团队入选“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律师库名单”,为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减损上百万元。
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切实维护土地使用者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鲁政发〔2004〕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精神,现就调整全市征地补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地年产值最低标准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县、市驻地以上城市规划区)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划分为三类,即德州市区每亩1600元,禹城市每亩1400元,其它县(市)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均为每亩1000元。其它土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参照同类别耕地年产值标准执行。
二、征地补偿最低标准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在调整确定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被征地类型为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低于年产值的16倍,被征地类型为其它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低于年产值的13倍。人均耕地亩以下的可按法定上限30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可按法定最高补偿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均另行补偿。各县(市)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制度,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不同区位、地类、条件,制定“区片综合价”,并报有权的上级行政机关同意后执行。原征地补偿遗留问题原则上按原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房屋补偿标准,德州市区城市规划区之内的,按市政府有关拆迁补偿文件规定执行;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内的,县(市)政府按其有关规定执行;市、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参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其它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补偿的,按物价部门的评估价格确定补偿标准。
(二)青苗补偿标准。种植一年两季作物的,青苗补偿按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的一季产值补偿;种植一年一季作物的,青苗补偿按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补偿。
(三)抢种、抢建的各类地上附着物不纳入补偿范围。
四、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 、房屋 德州市区城市规划区之内的,按市政府有关拆迁补偿文件规定执行;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内的,县(市)政府有规定的,在不低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可按其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参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市、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参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房屋拆迁旧料按各有关规定执行。
2 、围墙 砖墙 米以上 75元米 旧料归原主 米 65元米 2米以下 55元米 坯墙 米以上 40元米 米以下 35元米
3 、畜禽舍 砖混结构 70-8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30-40元平方米
4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150元座 包括迁葬工程费
5、 温室 大棚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含附属屋) 25-35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简易塑料薄膜棚 10-20元平方米
6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800-1000元平方米 按桥面面积计算 石拱桥 800-1200元平方米
7、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米 300-500元米
石拱涵跨径1-4米 800-120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米 800-1200元米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米 1000-1400元米
8、 水井 手压井 120元眼
(1)补偿费包括开凿、用料及用工等包干费用。
(2)废井按补偿标准的50%计算。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 下管井 180元米 砖井 深5-10米,直径米 2000元眼 深10-20米,直径≥米 4000元眼 机井 深20-50米 150-180元米 深50-100米 200-230元米 深100-250米 260-280元米 深250米以下 300-330元米
9 、乔木 幼树、胸径小于3cm 2元棵 树归原主。特种用途材补偿价格另议。 胸径5-10cm 25元棵 胸径10-20cm 40元棵 成材树胸径大于20cm 45元棵
10 、果树 苗木 2元棵 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枣、葡萄等树种,树归原主。 幼龄期(未结果) 30元棵 初果期 180元棵 盛果期 250元棵 衰老期 150元棵
葡萄 幼龄期 (未结果) 5元棵 初果期 10-20元棵 盛果期 20-30元棵
11 、灌木 一年生 2元墩 多年生 3元墩
12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或通讯广播线路 1000元杆 包括线杆、电线等材料损失、迁建工费。
13 、砖瓦窑 18—32门轮窑 8000元门 包括烟囱及烘干室。 老式土窑 10000-20000元座
14 、苗圃 杨、柳、桐树类 3000元亩 树归原主,补偿费为移栽及损失费。 松、柏类及 其它观赏、经济树种 4000-5000元亩
15、 塘 鱼塘 5000-60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藕塘 3000-40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藕秧损失费
五、德州市区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
德州市区划分为四个征地补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价按下述标准执行:
I区,即市中心区。其范围为东、南至岔河,西至津浦铁路,北至北园路,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万元。
II区,即铁西区。包括津浦京沪铁路以西城市规划区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万元。 III区,分为三片。
III1:东至京福高速公路,南至沟盘河水库,西至岔河,北至京福高速公路北连接线;
III2:东至岔河,南至北园路,西至津浦铁路,北至京福高速公路北连接线;
III3:东至津浦铁路,南至德石铁路,西至运河,北至城市规划区边界。区片综合价每亩最低万元。
IV区,即其它区域。为以上区域外的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2万元。
上述内容就是对德州市征地补偿标准问题的相关解答,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德州市将征地的区域进行了划分,不同的区域给予不同的报价,而对于青苗费以及土地附着物是给出了统一的规定,但是抢种,抢建的项目是不会补偿的。
法律主观:
《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分析:
德州市区划分为四个征地补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价按下述标准执行:
一、Ⅰ区,即市中心区。
其范围为东、南至岔河,西至津浦铁路,北至北园路,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3.4万元。
二、Ⅱ区,即铁西区。
包括津浦京沪铁路以西城市规划区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3.0万元。
三、Ⅲ区,分为三片。
区片综合价每亩最低2.3万元。
四、Ⅳ区,即其它区域。
为以上区域外的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2万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分析:
位于京沪铁路以东,新兴街以西,三八路以南, 东方红路以北, 占地约210亩。
进行老旧片区改造。
2021年实施一期,占地23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主观:
《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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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北园路拆迁补偿标准,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内容审核:张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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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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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