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南路拆迁规划,股权赠与能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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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灌南南路拆迁规划,股权赠与能撤销吗

一、股权赠与能撤销吗

股权赠与能撤销吗

二、什么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的,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撤销:

1、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

2、股权赠与合同未进行公证,且不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3、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

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股权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股权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是,赠与人可以在股权转移前撤销赠与,或者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一年内及时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四、赠与人的撤销权

法律分析: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有以下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股权赠与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的,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撤销:

1、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

2、股权赠与合同未进行公证,且不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3、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

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六、股份赠与以后可以撤销么

法律分析:

1,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法定撤销权:

出现(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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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灌南南路拆迁规划,股权赠与可以撤销吗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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