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换房还是拿补偿,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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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永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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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征收拆迁 环保关停 农村土地纠纷

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拆迁换房还是拿补偿,被征收是要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

一、被征收是要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这种方式简便易行,补偿款支付后几乎没有后续问题。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评估确定,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则是指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征收人无其他住房或不愿意至其他地域生活的情况。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实物形态的补偿,解决了住房问题,但对于产权调换房的位置、户型、环境等因素的选择性相对有限。

综上所述,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

二、征地拆迁补偿中的产权调换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但是为什么实践中基本都选择了货币补偿?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征收人用异地或者原地再建的房屋与被征收人现有的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怎么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依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应当注意的问题?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

房屋产权调换有两种:

一是异地,一是原地再建,通常也被叫做回迁。

产权调换房屋的调换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由于城市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能否实现原地安置受城市规划的制约。

如被征收的房屋虽然是住宅,但按照城市规划法被征收房屋拆除后该建设用地不得再建住宅,则原房屋所有人就不能强行要求原地调换;

如果新建房屋的性质与被征收房屋的性质是一致的,则征收人原则上可对被征收人实行原地安置。

征收条例对此也做了相关规定: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只有在

三、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主观:

1、可以;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可以向上级反映。

四、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货币补偿,就是对被拆迁的房屋通过市场评估确定补偿价格,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向被拆迁人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

所谓房屋产权调换,通俗的说法就是以房换房。

是指拆迁人以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十七条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第十八条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第十九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

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第二十一条 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

五、遇征收,你应该选择“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但是为什么实践中基本都选择了货币补偿?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征收人用异地或者原地再建的房屋与被征收人现有的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怎么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依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应当注意的问题?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

房屋产权调换有两种:

一是异地,一是原地再建,通常也被叫做回迁。

产权调换房屋的调换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由于城市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能否实现原地安置受城市规划的制约。

如被征收的房屋虽然是住宅,但按照城市规划法被征收房屋拆除后该建设用地不得再建住宅,则原房屋所有人就不能强行要求原地调换;

如果新建房屋的性质与被征收房屋的性质是一致的,则征收人原则上可对被征收人实行原地安置。

征收条例对此也做了相关规定: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只有在

六、征地拆迁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置换

征地拆迁补偿中的产权调换是什么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依法提供房屋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在接受补偿后将其原房屋交拆迁人拆除的法律行为。

通常情况下,在拆迁活动中,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应当考虑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首先,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是进行产权调换的基础。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考虑三种情况,一是产权登记机关登记错误,那么由房屋登记机关依法纠正。

二是产权人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对原房屋进行翻建扩建,导致产权证标明的面积与原面积不一致的,报请产权登记部门处理。

三是产权人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翻建扩建的,那么产权人就需要申请规划主管部门处理了,若规划部门同意补办手续,那么就按照实际面积计算产权调换面积,若规划部门不同意补办手续,那么就应当按照规划部门的处理意见决定是否进行产权调换了。

其次,被拆除房屋的位置、用途等因素。

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重置价格结合新价格、补偿用房的重置价格、成本价格、商品房价格等是进行产权调换的计算依据,应当由有关评估机构评估并依法作出。

最后,拆迁补偿用房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产权归属、坐落位置等因素,评估补偿用房的评估价格,作为产权调换价格的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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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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