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洪湖是湖北省的城市。
洪湖市,隶属于湖北省荆州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东南端,以境内最大的湖泊——洪湖而命名,地跨东经113°07′~114°05′,北纬29°39′~30°12′之间,东南濒长江,与嘉鱼县、赤壁市及湖南省临湘市隔江相望;西傍洪湖与监利接壤;北依东荆河与汉南区、仙桃市相邻,总面积2519平方公里。
洪湖市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呈缓倾斜,为四湖(长湖、三湖、白露湖、洪湖)诸水汇归之地,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6℃左右,为著名老区、百湖之市、水产之都、旅游胜地和湖北工业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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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新堤设置沔阳地区专员公署,新堤为专署直辖市。
1951年5月,沔阳专区并入荆州地区专员公署;同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决定,将沔阳县东荆河以南区域,以及监利县东部、嘉鱼县长江北部、汉阳县西南部的毗邻区域划出,建立洪湖县,属湖北省荆州地区专员公署管辖。
1987年7月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洪湖县,设立洪湖市,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洪湖市现属湖北省荆州市管辖。
法律分析:
洪湖里没有拆迁计划。
截至2019年,洪湖市辖螺山、乌林、龙口、燕窝、新滩、峰口、曹市、府场、戴家场、瞿家湾、沙口、万全、汊河、黄家口14个镇,老湾回族乡1个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九条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
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法律分析:
洪湖里没有拆迁计划。
截至2019年,洪湖市辖螺山、乌林、龙口、燕窝、新滩、峰口、曹市、府场、戴家场、瞿家湾、沙口、万全、汊河、黄家口14个镇,老湾回族乡1个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九条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
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法律分析:
总体规划修编以洪湖与武汉城市圈区域协调发展、全域城乡一体化发展、湖北长江经济带节点城市建设为目标,确定本次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着眼于与武汉城市圈充分对接的长远发展需要,从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形成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2、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全域洪湖”建设要求,坚持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明确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点和方向,加强新农村建设,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3、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洪湖特色经济发展,提高综合经济实力;
4、全面增强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明确城市定位和职能,拓展发展空间,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提高服务设施水平,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
5、构建与武汉城市圈及周边区域高效便捷的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促进区域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市政设施体系,提高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水平,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保障能力和城乡安全建设。
6、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山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突出洪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建立空间管制体系,构建科学安全的城乡生态格局。
7、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彰显洪湖水乡特色和红色文化特色,建设全国知名的“文化洪湖”。
8、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协调近远期发展需求,提出规划实施步措施和政策建议,增强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洪湖里没有拆迁计划。
截至2019年,洪湖市辖螺山、乌林、龙口、燕窝、新滩、峰口、曹市、府场、戴家场、瞿家湾、沙口、万全、汊河、黄家口14个镇,老湾回族乡1个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九条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
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法律分析:
洪湖里没有拆迁计划。
截至2019年,洪湖市辖螺山、乌林、龙口、燕窝、新滩、峰口、曹市、府场、戴家场、瞿家湾、沙口、万全、汊河、黄家口14个镇,老湾回族乡1个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九条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
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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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武汉湖泊拆迁规划,洪湖要搬迁的有哪些镇?
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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