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拆迁款是否属于农村集体三资,这个问题涉及拆迁款的性质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的定义。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村集体三资通常指的是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而拆迁款,则是因征收土地而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种经济补偿。
一、拆迁款的性质
拆迁款属于因土地征收而产生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这些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因此,拆迁款是被征地农民因土地被征收而获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款与农村集体三资的关系
资金层面:拆迁款在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后,若这些农民属于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这些资金在某种意义上可视为该农村集体的资金组成部分。然而,这种归属并非绝对,因为拆迁款是直接补偿给被征地农民的,其使用和支配权主要在被征地农民个人。
资产层面:拆迁款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农村集体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它是一种经济补偿,用于弥补被征地农民因土地征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从资产的角度来看,拆迁款并不直接属于农村集体的资产范畴。
资源层面:拆迁款与农村集体的自然资源(如土地、水域等)无直接关联。它是一种因土地征收而产生的经济权益,而非自然资源的直接体现。因此,从资源的角度来看,拆迁款也不属于农村集体的资源范畴。
综上所述,拆迁款在性质上并不直接属于农村集体的三资(资金、资产、资源)范畴。它是一种因土地征收而给予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其归属和使用主要在被征地农民个人。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资金可能会间接地影响到农村集体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潜力。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法律依据: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
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农村集体三资的内容具体如下:
1、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在集体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2、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3、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4、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农村集体三资的作用如下:
1、抓好农村“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通过摸清底数、盘活存量,进而优化配置、科学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现实途径,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既可以堵塞农村“三资”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作用,增加村集体积累,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弥补新农村建设的不足,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五)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法律分析:
“三资”农村群体是指农村社区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三资”农村人口是实现村(组)的所有成员的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属于一组经济组织,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体。
有助于农村人口的增长;
农村共同筹资,资产,资源管理,加强稳定和农村地区,以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合法权益,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
经济实力将有助于促进农村诚信政府,党员之间,密切合作,改善农民服务。
法律依据: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经发[2009]4号)
二、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目标任务
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原则
(一)是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涉及“三资”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反映权和监督权。
(三)是坚持公开的原则。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原则,及时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
(四)、是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通过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法律依据: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
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法律分析:
不用。
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
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
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集体所有制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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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所有制拆迁补偿款,农村集体资产三资指什么
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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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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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