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及民事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
白地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S456绩谭路旌德段征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7月25日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S456绩谭路旌德段征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动S456绩谭路旌德段工程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对S456绩谭路旌德段建设区域内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同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征收和补偿安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
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征收主体及征收部门
征收主体为旌德县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单位为白地镇人民政府。
二、征收范围
S456绩谭路旌德段经我县境内各项工程建设所需征收的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具体按项目工程设计用地(红线)图的范围而确定,以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业主)现场放线确定的边线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标准。
(二)经县林业部门验收的退耕还林地,到户补偿标准按退耕还林前土地类别补偿标准执行。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标准规定执行(宣政复〔2020〕25号),详见附件1-6。
(四)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
(五)因工程建设造成农田承包户生产损失的,原承包关系不变,具体补偿协商解决,一次性补偿。
四、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凡S456绩谭路工程设计用地(红线)图以外,因施工需要弃土区、取土区、堆料场、拌合站、施工驻地、新修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由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业主)或受其委托的生产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执行。补偿标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临时用地租用水田按每年1200元亩的标准计算;
(二)临时用地租用旱地、山场按每年800元亩的标准计算;
(三)临时用地租用其他土地按每年600元亩的标准计算;
(四)临时用地上的青苗费等地上附着物及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补偿,按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标准规定执行(宣政复〔2020〕25号),详见附件1-6。
(五)临时用地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坟墓迁移补偿标准及规定
(一)补偿标准
1.迁移费:单棺按照800元、双棺按照1600元的标准给予迁移费。短期内安葬的墓穴迁移需抬棺的增加迁移费1000元棺。
2.补偿费:墓穴迁移实行重置价补偿,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旌德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2020〕25号)结合市场价测算墓穴补偿费用。
(二)规定
1.原则上采取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进行安置。
2.集中安置的墓穴,由乡镇按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实行互找差价的原则,统一安置。
3.分散安置的墓穴,由乡镇按民政部门有关规定,严格管控。
六、杆、线、管、道的迁移
在S456绩谭路公路征地范围内因影响公路建设需要动迁的电力、供水、通讯、广播电视等管线和设施,参照《宣城市加快推进5G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的通知》(宣5G〔2021〕1号),各有关产权单位应本着“顾全大局、积极协助、及时迁改、确保安全”的原则,主动按期做好杆线管道的迁改工作,迁改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与线路产权单位充分协商,按照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承担。
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一)评估机构选定与房屋评估
1.评估机构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被征收人通过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投票推荐的方式,按参加选择的被征收人多数意见确定,最终确定的评估公司需在征收范围内公示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施单位须向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2.评估相关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估机构应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各类装潢装饰、附属物等要做到应评尽评。严禁非评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被征收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宣城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1.被征收人集体土地上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系数进行评估计价,重置价标准为:框架结构1600元m2、混合结构一等1300元m2、二等1200元m2;砖木结构一等1100元m2、二等1000元m2;简易房500元m2;简易棚350元m2。
2.被征收人房屋附属物和装潢补偿,由选定的评估机构依据《征收房屋各类附属物补偿标准》(附件4)和《房屋装潢的征收补偿标准》(附件5)结合现行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三)房屋征收安置方式
本次房屋征收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安置宅基地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货币补偿方式补助标准
被征收人属集体土地上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人主体住房面积的重置价(不含装饰、装潢)结合成新系数进行评估后,补偿标准提高30%。
2.宅基地安置方式分为自选宅基地安置和集中安置宅基地两种方式。
(1)自选宅基地补助标准
1对被征收人选择自选宅基地安置的,在自选宅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费用上给予补助;具体标准为:每户3人以内补助28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再补助5000元,但每户总补助款不得超过38000元。
2自选宅基地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规定。
3自选宅基地的每户每块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0m2。
4被征收非居住房只补偿、不安置宅基地。
5被征收人在征收区域外有宅基地或正在建房的不得再自选宅基地,但可享受自选宅基地补助。
(2)集中安置宅基地补助标准
1对被征收人选择集中安置宅基地的,每宗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0m2,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补助费用,按宅基地8万元宗的标准,补助给集中安置地建设单位。
2集中安置的证载或认定的宅基地按照“拆一还一、先拆先选”的原则执行,超出和不足面积按农用地补偿标准互找差价。
(四)征收补助规定
1.临时过渡补助费
(1)临时过渡安置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
(2)临时过渡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认定的居住房屋面积计算。
(3)选择货币补偿的,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月按8元m2的标准计算。
(4)选择宅基地安置的,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12个月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月按8元m2的标准计算。
2.搬迁补助费
(1)搬迁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计算。
(2)搬迁补助费标准:按8元m2的标准,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有大型设备的,按同时点货物运输价格另行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1)以被征收人非居住房屋认定面积按6个月时间计算,一次性支付。
(2)具体标准为:经营性房屋按每月20元m2、生产用房按每月10元m2、办公用房(含出租居住)按每月10元m2、仓储用房按每月5元m2的标准计算。
(五)征收奖励规定
1.实行速迁奖励
(1)房屋征收签约腾空奖励期限为60日,按20日以内、21-40日之间、41-60日划定奖励阶段,以确认的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计算。
(2)被征收人按前款规定期限腾空房屋交付钥匙由实施单位拆除的,分别按300元m2、200元m2、100元m2的标准进行计算奖励(面积以房屋证载面积或认定的主体房屋面积为准)。
2.奖励单列支付,被征收人在取得《房屋腾空验收报告单》后领取奖励资金,超过奖励期限或被强制拆除的不奖励。
3.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签约和奖励期限的,由实施单位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六)签约和搬迁期限
房屋征收签约期限为自县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60日内,搬迁期限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
(七)签约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与被征收人应当根据本方案规定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八)交房规定
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应及时腾空房屋交钥匙,交房后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装潢及附属物统一归征收人所有。被征收人不得损坏、拆除,否则按标准由被征收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八、其他规定
(一)在告知征地情况后,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的花卉苗木,青苗等不予补偿。
(二)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征收范围内突击抢建、改建、增建的房屋、临时棚点及其他设施等,不予补偿。
(三)经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依法认定的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四)征收有租赁(借用)关系的房屋,不直接对使用人安置和补偿,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处理好租赁(借用)关系。
(五)被征收人拒不配合评估的,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简易结构的房屋(棚),只补偿不安置、不奖励、不享受临时过渡补助。
(七)对其他未列入征收补偿的特殊建筑类等项目,补偿方案由乡镇政府申报,一事一议,协商解决。
(八)征收过程中的权属纠纷等,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争议各方不得影响征收和工程施工。处理和诉讼期间,补偿费暂不拨付,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再按规定拨付。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征迁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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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拆迁工作推进会 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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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拆迁工作动员
10、拆迁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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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现场推动拆迁工作方案,
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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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