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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目前公租房执行的具体政策
公租房实物配租执行的是: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公积金中心六部门发布的《关于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6]91号)文件。
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一)保障范围、对象、条件
范围: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包括我区的城厢、工区、城郊、石塘4个街道,青义、丰谷、新皂3个镇。
对象:保障范围内具有租金支付能力,自觉遵守、服从公租房相关政策管理规定,住房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个人)、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指不具备保障范围内户籍,异地来绵阳城区的非城镇户籍人员)
条件:3类人员第一条件不同,第二、三条件相同。
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同时满足3个条件:1.在保障范围内具有2年以上城镇户籍,未婚单身居民需年满22岁;2.在保障范围内无私产住房或私产住房(承租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3.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1.年满18周岁,不同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不满5年,在保障范围内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2.在保障范围内无私产住房或私产住房(承租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3.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住房困难农民工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具备3个条件:1.年满18周岁,在保障范围内稳定就业1年以上;2.在保障范围内无私产住房或私产住房(承租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3.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三、程序
(一)申请
城镇住房困难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企业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
需提供8项材料:1.申请表;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3.婚姻证明(男满22、女满20都必须提供);4.收入证明材料;5.在保障范围内稳定就业材料;6.车辆证明材料;7.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材料;8.其他证明材料。
1.家庭人员信息核查
申请人必须以家庭提出申请。
家庭的含义: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1.夫妻;2、夫妻一方与未成年或未婚子女;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4.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5.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投靠亲属人员在保障范围取得城镇户口未满3年、无收入家庭成员不得为主申请人,只能以共同申请人纳入保障范围。
未满35周岁的未婚单身申请居民,须满足在绵阳城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用途、用人单位法人承诺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用途)
70岁及以上老人、一二级伤残、患重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须由法定监护人照顾居住,并出具监护承诺书。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凡男年满22岁、女满20岁,必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备注: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本人填写单身承诺书,其中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或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籍管理机关注销户籍证明。
农民工和其他外来务工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在保障范围内共同居住的,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不满5年的新就业职工,提供毕业证,残疾人、军烈属、特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2.人均住房面积核实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的(包括已出售)的:私有住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安置房、集资房、经适房等);拆迁安置房或货币补偿;与他人共有住房,因继承、赠与、企业改制等情况而合法取得,但未办理产权的私有住房;保障范围内宅基地情况;登记为商业性质的私有房屋;公房租住情况等均需纳入核查。
方式:申请人自主到市、区住建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并打印信息表(需盖章)。宅基地证明文件由村社出具证明,并签章(针对保障范围内村改居、农转非居民)。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人均住房(租住公房)建筑面积超过16平方米的不能申请。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保障范围内有宅基地;有登记为商业性质的房屋的不得申请。
转让房产不满3年的不能申请,领取过征收、征地补偿总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自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但因重大疾病或残疾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或残疾证明的除外。
3.收入核查。
收入指:申请家庭一年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及其他收入,不包括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核查方式:有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个人填写收入承诺书并由社区居委会核实,享受低保、惠民帮扶的同时提供相关证件。
4.其他相关核查
车辆证明:年满18岁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需出具名下车辆证明原件,有车辆的须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和购置税发票。购置价累计10万以上的家庭不能申请。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自主到公安局车管所出具证明文件。
工商注册证明: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名下有工商注册登记的,需提供注册登记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章程等。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名下工商注册资金10万以上的不能申请。
社保和公积金缴费、领取、使用等信息核查:由住建局向人社局、公积金中心核查。
(二)审核
社区居委会对申请材料初审、就业情况等真实性进行初审,核查资料并建立台账;街道和区住建对逐一核实人口、收入、住房、工商、公积金、社保、车辆等情况,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材料报市住建委。
(三)核查及公示
住建委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绵阳建设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得实物配租资格。区住建局同步在涪城政务网和局机关公示,相关街道、社区居委会同步进行公示。
(四)配租
绵阳城区采用的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轮候方式配租。
优先配租条件:(1)享受绵阳市城区低保或惠民帮扶政策的家庭(个人);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
(3)受到绵阳市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4)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一、二级残疾的家庭(个人);
(6)符合中央、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超过3个月未入住的取消资格。
六、管理
(一)签约
入住时签订与房屋所有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三年。
(二)租金
一般为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60——80%。承租人可凭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票据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缴纳房租。
(三)后续管理
合同期间,承租人家庭收入等发生变化的,按期困难程度调整租金,直至按照市场价收取资金。
期满要续租的,承租人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交小区物业,汇总并重新启动审核程序。
法律主观:
根据《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3]85号)规定,以下三类住房困难人员或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绵阳城区户籍的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非农户籍1年以上,且长期在本地居住;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二、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18周岁以上,在绵阳城区有稳定工作,且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三、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在绵阳城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社会保险费 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2、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其中,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在 户籍所在地 社区申请;
新就业职工或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以内;
4、具有本市户籍;
5、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22周岁以上,在绵阳城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以内;
7、无私有房产、无建房用地、未租住公房。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2、经社区居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复审;
3、市住建委核定,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绵阳市住建委官网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取得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
计算方法为: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公租房具体条件申请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主观:
根据《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3]85号)规定,以下三类住房困难人员或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绵阳城区户籍的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非农户籍1年以上,且长期在本地居住;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二、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18周岁以上,在绵阳城区有稳定工作,且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三、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在绵阳城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社会保险费 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2、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其中,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在 户籍所在地 社区申请;
新就业职工或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一、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年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公租房申请材料
不同城市申请材料也是不同。
例如北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只需提供“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表;而其他申请人则需提供如下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
6、申请承诺书;
7、申请家庭成员情况;
8、申请家庭住房情况;
9、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10、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
12、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
13、其它所需资料等等。
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3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出售私有住房满两年(含两年)以上)和建房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以内。
四、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22周岁以上,在绵阳城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以内;
4、无私有房产(出售私有住房满两年(含两年)以上)、无建房用地、未租住公房。
五、在绵阳城区有稳定职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在绵阳城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以内;
4、无私有房产(出售私有住房满两年(含两年)以上)、无建房用地或未租住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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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绵阳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2026,绵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内容审核:赵昀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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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