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攻行政复议诉讼,主要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提供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调解、不动产确权、土地征收及拆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为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提供涉行政证据收集、处理等法律服务;为企业上市,融资、日常管理中涉及行政管理领域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法律分析:各地的拆迁规划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1年东海要搬迁村庄为,驼峰乡、安峰镇、房山镇、张湾乡、青湖镇、白塔埠镇、黄川镇、平明镇、石湖乡、洪庄镇、石梁河镇、曲阳乡、双店镇、温泉镇、桃林镇、山左口乡、李埝乡等。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的补偿。
补偿安置协议特征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
发布了关于东海县城市规划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省委省政府对海东城市发展的“五大定位”为目标,以青海省副中心城市为主线,将海东建设成为青海对外开放窗口,兰西新型产业高地 ,环境优美宜居城市,区域辐射通达之所,生态绿色山水之城,河湟文化休闲之都,使海东市发挥青海省对外联系的窗口和门户枢纽,青藏高原商贸物流中心,兰西经济区新型产业基地,国家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河湟文化旅游展示服务基地,功能优化、安居乐业的新型城镇化地区的城市职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2021年东海要搬迁村庄为,驼峰乡、安峰镇、房山镇、张湾乡、青湖镇、白塔埠镇、黄川镇、平明镇、石湖乡、洪庄镇、石梁河镇、曲阳乡、双店镇、温泉镇、桃林镇、山左口乡、李埝乡等。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的补偿。
补偿安置协议特征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
“新型城镇化”要求城乡协调发展。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江苏整体已经被列为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份,而我县作为省试点县之一,必须全面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政策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城镇化路径,将各领域的协调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紧密地结合起来,优化完善现有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体系,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步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
法律依据:
《(江苏省)东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三节 第三条 具体目标
经济增长质效并举。
“十三五”期末,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66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480亿元,年均增长20%。
经济结构优化取得成效,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2%,农业现代化水平达到85%,形成供给侧拉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创新活力显著增强。
创新支撑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优势更加突出,建成省级创新型示范城市。
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硅产业等“四大板块”,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集群,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
改革开放取得突破。
争创国家级农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示范点建设,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城乡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提炼特色经验做法,打造东海改革品牌。
着力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产业、商贸、人文等交流合作,构建更加完善的全方位开放格局。
城乡发展更加协调。
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6%。
城镇和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分别达90%和55%,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12标台,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100%,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90%,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100%。
生态优势充分彰显。
毫不动摇坚守生态红线,明确绿色崛起的根本路径,促进生态优势与各方面发展优势相叠加,让生态优势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定在88以上,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90%,地表水好于类水质的比例达到85%,林木覆盖率达到30%,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
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0000元和21500元,年均分别增长9.6%和10%。
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更加完善。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证脱贫攻坚成效,全面完成扶贫脱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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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东海拆迁赔偿方案公示最新,2021年东海有哪些村庄要搬迁
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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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