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岛社区高家村拆迁计划,青岛西海岸落户政策

咨询
宋姣律师

宋姣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民商事诉讼

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精准掌握全国各地的征收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近10年来的执业经验,在民商事诉讼和征收拆迁领域中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

红岛社区高家村拆迁计划,青岛西海岸落户政策

一、青岛西海岸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居住落户办理条件

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新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

1、婴儿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家庭户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

3、婴儿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亲友可以投靠又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暂时办理出生登记。

4、高等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所生子女户口登记,按照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办理。

5、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婴儿在家庭户一方登记户口;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

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的,在3年派遣期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市生源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回本市落户。

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落户办理条件

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落户。

社区公共落户办理条件

在本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在本社区范围内登记为社区(村)公共户。

(一)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的;

(二)夫妻离婚后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三)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原户口登记住址已经消失的;

(四)符合回青落户条件的退出现役、本市生源毕业生以及其他人员,原同户人员迁至社区(村)公共户的;

(五)破产清算、兼并重组的单位,户口无处迁移的;

(六)集体户成员已经离开原单位,现所在单位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七)持有户口迁移证,现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八)因刑事拘留、逮捕、劳动教养及服刑被注销本市户口,现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九)其他特殊情形的。

收养落户办理条件

收养人依法收养的子女。

退役兵、士官落户办理条件

退出现役义务兵、士官及由安置部门接收并被本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易地安置退役士官(兵)。

干部、职工落户办理条件

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含录用、聘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批准调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调入单位具有集体户且同意接收的,可办理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市内户口迁移规定(试行)》

第二十二条 落户人员经批准同意后,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一)居民户口簿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

(二)居民身份证;

(三)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第二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拒不迁出户口的,经现房主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后,可以将其户口迁移至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公共户。

二、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坚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人才、人口和劳动力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为导向,统筹户籍制度与城市科学发展,放宽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建立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现城市人口数量、质量双增加。

明确了五大类落户途径,即:

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

按照“继续放宽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四个中心城区,大幅放宽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三个城区,全面放开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三个县域”的思路,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一点 放宽学历、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将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全部纳入人才落户范围,与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同样不受年龄限制。

学历人才方面,取消博士学位人员落户年龄限制;

对其他学历人才的学历要求,由现行政策的全日制扩大至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放开国内高校、国(境)外留学在校生落户限制,在国内和国(境)外高等院校就读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都可在我市落户。

技能人才方面,将初级工纳入人才落户范围,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取消必须有接收单位限制,在中心城区落户降低缴纳社保年限条件,在城区落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三、青岛西海岸新区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一、居住落户办理条件

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二、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

1、婴儿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家庭户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

3、婴儿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亲友可以投靠又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暂时办理出生登记。

4、高等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所生子女户口登记,按照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办理。

5、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婴儿在家庭户一方登记户口;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三、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

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的,在3年派遣期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市生源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回本市落户。

四、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落户办理条件

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落户。

五、社区公共落户办理条件

在本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在本社区范围内登记为社区(村)公共户。

(一)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的;

(二)夫妻离婚后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三)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原户口登记住址已经消失的;

(四)符合回青落户条件的退出现役、本市生源毕业生以及其他人员,原同户人员迁至社区(村)公共户的;

(五)破产清算、兼并重组的单位,户口无处迁移的;

(六)集体户成员已经离开原单位,现所在单位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七)持有户口迁移证,现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八)因刑事拘留、逮捕、劳动教养及服刑被注销本市户口,现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九)其他特殊情形的。

六、收养落户办理条件

收养人依法收养的子女。

七、退役兵、士官落户办理条件

退出现役义务兵、士官及由安置部门接收并被本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易地安置退役士官(兵)。

八、干部、职工落户办理条件

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含录用、聘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批准调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调入单位具有集体户且同意接收的,可办理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西海岸新区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平台引才计划。

对西海岸新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支持,省市联合对西海岸新区新升级的国家级创新平台予以补助。

支持吸气式发动机热物理实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和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国家海洋科学城。

支持西海岸新区开展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市场化、企业化转制改革试点。

鼓励金融和科创机构在唐岛湾区域集聚,发展创投风投业态。

实施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模式。

四、青岛西海岸新区落户有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根据青岛市的落户政策规定,只要持有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或全国其他市级以上人才的;

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在50岁以下;

取得硕士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

取得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院校的毕业生,都可以到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落户。

法律依据:

《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五、创新用人机制

支持西海岸新区功能区探索实施聘任制、绩效考核制,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薪酬制度。

支持西海岸新区与省直部门干部双向交流。

允许西海岸新区在编制限额内,每年自主确定公务员招录人数,由青岛市委编办报省委编办备案。

在西海岸新区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融合的人才流动“旋转门”机制,支持人才双向流动。

全面放开西海岸新区落户限制。

每年选派一批专业干部到国内先进城市或跨国公司实践锻炼。

支持西海岸新区选派干部赴国境外开展干部教育培训。

(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二、继续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一)人才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

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1.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2.学历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3.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

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

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5.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五、青岛市黄岛区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坚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人才、人口和劳动力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为导向,统筹户籍制度与城市科学发展,放宽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建立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现城市人口数量、质量双增加。

明确了五大类落户途径,即:

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

按照“继续放宽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四个中心城区,大幅放宽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三个城区,全面放开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三个县域”的思路,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一点 放宽学历、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将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全部纳入人才落户范围,与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同样不受年龄限制。

学历人才方面,取消博士学位人员落户年龄限制;

对其他学历人才的学历要求,由现行政策的全日制扩大至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放开国内高校、国(境)外留学在校生落户限制,在国内和国(境)外高等院校就读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都可在我市落户。

技能人才方面,将初级工纳入人才落户范围,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取消必须有接收单位限制,在中心城区落户降低缴纳社保年限条件,在城区落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六、青岛市最新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针对西海岸新区来说,在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方面,享有同中心城区同样的落户政策。

西海岸作为城区,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红岛社区高家村拆迁计划图

2、红岛社区高家村拆迁计划最新消息

3、红岛社区高家村拆迁计划公示

4、红岛街道高家社区棚户区改造

5、红岛高家村回迁房何时开工

6、红岛街道高家社区

7、红岛高家拆迁房

8、红岛高家集市在哪里

9、红岛高家书记

10、青岛高家社区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岛社区高家村拆迁计划,青岛西海岸落户政策”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红岛社区高家村拆迁计划,青岛市黄岛区落户政策

内容审核:宋姣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红岛社区高家村拆迁计划,青岛西海岸落户政策/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青岛拆迁房房产证,房子没有确权有无害处

25年11月24日
青岛土地拆迁补偿,海青镇臧家庄村拆迁流程详解

25年11月24日
城阳拆迁楼房怎么补偿,青岛城阳赵村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24日
青岛拆迁补偿规定,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拆迁补偿标准,青岛房屋拆迁补偿

25年11月24日
青岛有名的拆迁赔偿律师,拆迁案律师的标的一般是多少

25年11月24日
城阳区最新拆迁补偿,青岛城阳赵村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24日
青岛拆迁补偿律师咨询,青山船厂社区拆迁最新政策

25年11月24日
2017青岛拆迁房,吸收合并取得划拨土地 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么

25年11月24日
河西村拆迁补偿标准2025,青岛河西村拆迁政策最新

25年11月24日
青岛拆迁宅基地补偿一平方多少钱,青岛宅基地补偿标准

25年11月24日
东部新中心拆迁政策,西海岸新区拆迁补偿方案

25年11月24日
海口西海岸拆迁补偿,东部新区拆迁补偿政策

25年11月24日
青岛西海岸拆迁补偿标准2025,西海岸新区拆迁政策

25年11月24日
青岛西海岸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西海岸新区落户政策

25年11月24日
西海岸新区拆迁货币补偿办法,西海岸新区拆迁政策

25年11月24日
西海岸新区拆迁补偿文件,西海岸新区拆迁补偿方案

25年11月24日
西海岸楼房拆迁补偿政策,西海岸新区拆迁补偿方案

25年11月24日
西海岸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滨海新区拆迁计划

25年11月24日
西海岸农村拆迁,西海岸新区拆迁补偿方案

25年11月24日
西海岸拆迁最新补偿办法,西海岸新区拆迁补偿方案

25年11月24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1月24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1月24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1月24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1月24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1月24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1月24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1月24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1月2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2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2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