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从行政诉讼知名律师杨在明,从事征拆业务多年。擅长解决群体性征迁纠纷,承办过多起数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征拆案件,具有丰富的征拆业务实战经验。在检察院学习期间,撰写了多篇专业文章并参与省级法学会的课题研究,对刑事案件也有独到的见解和思路,曾办理多起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十八号
2023.12.29 发布│2024.03.01 实施
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明确,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七种情形,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七百七十二号
2024.01.12 发布│2024.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强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责,新增乡镇人民政府档案工作职责规定。二是规范档案收集管理。明确归档责任和移交责任,要求档案馆收集档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考虑档案的珍稀程度、内容的重要性等。三是健全档案保管制度。四是细化开放利用措施。规定国家档案馆应当建立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并要求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加强对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3修订)
国务院
2023.12.29 发布│2024.03.01 实施
《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自3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与国际公约对接、完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措施、强化法律责任等问题确定修改内容。将消耗臭氧层物质界定为“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不再保留“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的限定性表述,以便将氢氟碳化物纳入受控清单;规定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释〔2024〕3号
2024.01.30 发布│2024.03.01 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自3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刑法修正案(十二)》第三条)的罪名由“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修改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2号
2023.09.20 发布│2024.03.01 实施
3月1日起施行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使用强制搭售、信息系统或者网页默认勾选等方式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修正)
国家税务总局
2024.01.15 发布│2024.03.0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自3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电子发票基本管理规定,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二是增加发票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可以对发票数据进行提取、调出、查阅、复制”;三是细化发票违法行为认定情形;四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五是完善发票印制、领用、开具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
2024.01.10 发布│2024.03.01 实施
应急管理部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规定》修改完善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完善事故罚款处罚裁量权基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金额合理划分为三个阶次;二是结合实践依法规范有关严重违法情节的认定,明确了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等六种可以按照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情形;三是根据法律规定调整明确相关的罚款金额。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56号
2023.11.03 发布│2024.03.01 实施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自3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包括药品检查机构和人员、检查程序、检查有关工作衔接、检查结果的处理等六章内容,在职责、程序以及结果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为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提供监管保障,促进药物研发创新发展。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2号
2023.12.17 发布│2024.03.01 实施
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办法》重点在加强快递服务行为规制、强化市场秩序管理要求、严格快递运单及码号管理规定等七个方面作出调整。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等。
关于发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自律规则的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23〕26号
2023.12.15 发布│2024.03.01 实施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自3月1日起施行,本次《资管合同指引》的修改,除了对文字表述进行。调整完善外,还在《管理办法》《运作规定》《备案办法》的基础上,对涉及上述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更新。施行后不对存量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内容与格式做强制整改要求,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对存量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
(GBT42430—202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股管理委员会
2023.06.06 发布│2024.03.01 实施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42430-2023)国家标准,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
作者简介:安启博,硕士学历,现北京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前央企法律工程师,上市民营企业法务总监,具有计算机、自动化、法学复合学科背景,阅历丰富,学识深广,涵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4〕1号2024.01.17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发〔2024〕2号2024.01.05 发布│2024.02.05 实施2月5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提出,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适合住房租赁相关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2023.12.29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强调,一是坚持厘清监管责任。
系统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发改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单位的职责定位,理顺职权关系,贯通责任链条,完善监管体系,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履责有要求、追责有依据。
二是细化监管内容。
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全生命周期监管,针对不同监管主体明确相应的监管程序、内容和方式,并对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在线调度、探索开展视频监管等作出相应规定。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
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调度基础上,对各项监督检查要求予以明确,并设专章切实加强对打捆切块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的监管。
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和惩戒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3.12.27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
与上一版相比,鼓励类新增了“智能制造”“农业机械装备”“数控机床”“网络安全”等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的条目,限制类、淘汰类中新增了“消防”“建筑”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不符合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条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2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2023.12.27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
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24〕1号2024.01.13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可作为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条形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公益性单位接受应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应当向捐赠人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银发〔2024〕4号2024.01.04 发布│2024.02.18 实施2月18日起实施的《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不同方式下跨境税费缴库退库的业务流程、账户使用方法、信息申报要求等,为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各币种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完善了制度依据。
《通知》要求,经收跨境外币税费缴库业务的国库经收处,应当具备结售汇业务资格;
经收跨境人民币税费缴库业务的国库经收处所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具备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能力。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的通知民政部│民发〔2024〕3号2024.01.20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民政信访工作办法》修订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等法规制度规定;
二是根据新时代民政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办法》中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内容应改尽改;
三是对民政信访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吸收固化。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2023.12.29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9号2023.12.29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明确,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集体成员的名称、地址和使用管理规则。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其成员应当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
查看法规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0号2023.12.17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较征求意见稿,正文第七条、第八条增加将铁路关基设施认定结果抄送国家网信部门,第九条增加铁路关基设施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应当不低于第三级,第十条增加应采取检测评估、安全演练等方式验证安全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第三十条明确了《办法》实施时间。
正文从细节描述、管理职责、防护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细化。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3)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1号2023.12.17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铁路旅客运输各环节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完善安全检查方式,实行安检设备和人工检查相结合,同时增加安全检查通道开放数量、站内中转换乘可不再实施安全检查、重点旅客优先检查等规定,既加强全方位安全检查,确保旅客进站安全,又为旅客提供便利。
二是对乘降所、铁路无轨站和进入安全检查区域的商品、其他进站人员等安全检查工作提出要求,明确随旅客列车运输的包裹参照本《办法》执行,堵住安全检查漏洞。
三是鼓励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民航、道路、水路等有序衔接,实现安检互认,避免重复安全检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铁路局│国铁工程监规〔2023〕35号2023.12.31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相较于旧版《办法》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是优化申报范围;
二是强化政策引领;
三是严格申报条件;
四是明确申报要求;
五是统一申报时间;
六是规范异议处理;
七是明确授予比例。
作者简介:
安启博,硕士学历,现北京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前央企法律工程师,上市民营企业法务总监,具有计算机、自动化、法学复合学科背景,阅历丰富,学识深广,涵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09.01发布│2024.01.01实施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着重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涉外民事案件审判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更好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九号
2023.09.01发布│2024.01.01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该法,增加规定了多项便民举措,为当事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供便利,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各项权利。
此外,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该法从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完善行政复议前置规定两方面,强化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十三号
2023.10.24 发布│2024.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该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
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相应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十号
2023.09.01 发布│2024.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健全外国国家豁免制度,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促进对外友好交往。
该法立足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参考借鉴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通行做法,明确我国外国国家豁免的原则和规则,确定豁免例外情形和相关程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十二号
2023.10.24 发布│2024.01.01 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碧海蓝天、洁净沙滩,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域外适用。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七百六十六号
2023.10.16发布│2024.01.01 实施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其中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
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等。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61号
2023.05.31 发布│2024.01.01 实施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其中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组装等的适航管理和质量管控,建立产品识别码和所有者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使用单位和操控人员资质要求;
严格飞行活动管理,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建立飞行活动申请制度,明确飞行活动规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修订)
国务院
2023.12.11 发布│2024.01.20 实施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其中完善专利申请制度,方便申请人取得专利,明确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完善以电子形式提交和送达各种文件的相关规定;
细化优先权相关制度,明确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恢复优先权,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以援引在先申请文件的方式补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或者其中部分内容的条件和程序;
明确对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3〕12号
2023.11.30 发布│2024.01.01 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二)》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查明责任不清、查明途径单一、查明程序不规范、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长期制约外国法律查明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23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
2023.12.18 发布│2024.01.01 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23修正)》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决定为扩大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案件管辖范围,拓展外国法律的查明途径提供了重要依据;
为依法公正及时审理国际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法治化国际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2023.11.01 发布│2024.01.01 实施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推动银行强化风险管理水平,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其中明确,按照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商业银行被划分为三个档次,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
规模较大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划为第一档,对标资本监管国际规则;
规模较小、跨境业务较少的银行纳入第二档,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
第三档主要是规模更小且无跨境业务的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要求,引导其聚焦县域和小微金融服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规〔2023〕10号
2023.11.02 发布│2024.01.01 实施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新办法》更加突出法人主责,明确董(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刑事案件风险防控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明晰牵头部门、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和内审部门的职责边界,强调了银行保险机构对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应当完成的主要任务,细化了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
2023.09.27 发布│2024.01.01 实施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修订的主要思路一是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许可管理。
二是夯实经营活动中各相关方责任,推动药品经营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四是强化药品经营全过程全环节监管,确保监管无盲区。
五是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2023.12.07 发布│2024.01.01 实施
新修改的《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适当提高了现有技术指标要求;
二是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
三是明确了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
专利审查指南(2023)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8号
2023.12.21 发布│2024.01.20 实施
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删除对血压测量法,伪造文物的设备等规定;
2.对紧急情况下首次公开的新颖性宽限期;
3.发明名称字数最多可增加到60;
4.增加优先权恢复期2个月;
5.明确中药审查的相关标准;
6.明确违反法律的申请中可能涉及到的具体法律;
7.明确互联网资源或者数据库中的文献的新颖性判断规则;
8.对违反诚信原则的明确规定;
9.对“不支持”法条使用的严谨性要求;
10.对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进一步严谨化。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发〔2023〕147号
2023.08.07 发布│2024.01.01 实施
《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内审指引》从内部审计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结果运用、责任追究、自律管理等方面,统一规范了证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旨在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能,以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高质量运行促进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3)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国国际商会
2023.09.02 发布│2024.01.01 实施
新修订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仲裁规则》旨在建立完善线上仲裁规则,提升仲裁程序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增加首席仲裁员选定方式,保护当事人公平选定仲裁员的权利;
增强仲裁程序灵活性、高效性,促进纠纷高效解决;
明确若干重大程序问题的规则立场,为实践提供合法性支持。
作者简介:
安启博,硕士学历,现北京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前央企法律工程师,上市民营企业法务总监,具有计算机、自动化、法学复合学科背景,阅历丰富,学识深广,涵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二十号
2024.02.27 发布│2024.05.01 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5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吸收了一些工作实践中定密和解密的成熟做法,包括完善定密责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权机制,并对密点标注作出原则规定,进一步推动定密精准化、科学化;
完善国家秘密审核制度,将定期审核修改为每年审核,并明确了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定密机关、单位主体责任,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4〕5号
2024.04.29 发布│2024.05.01 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自5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了涉及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审查标准,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规定,财产性判项的执行主体应为法院,而非监狱。
对于无财产履行能力但表现出悔改诚意的罪犯,不应影响减刑或假释机会。
减刑后发现隐瞒财产执行情况可撤销相关决定。
同时,规定重申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强调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应作为认定悔改表现的重要因素。
对于确无履行能力的罪犯,其悔改表现的认定不受影响。
规定还提出了判断模式,以法院执行情况为基础,结合财产申报、实际拥有财产及服刑期间消费等状况,评估罪犯履行能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
国务院
2024.03.10 发布│2024.05.01 实施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自4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共6章35条,将第一条、第二十九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中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修改为“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
第二十五条中的“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
国务院
2024.03.10 发布│2024.05.01 实施
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行使部分职权,包括:
(一)进入企业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收集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三)向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
(四)依法查询涉嫌违法的企业银行账户(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同时,新条例明确了未年报可以被列异并处罚以及没年报或年报不真实的后果。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七百六十八号
2023.12.09 发布│2024.05.01 实施
新修订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促进非银行支付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其中完善支付业务规则,适应支付业务发展需要,将支付业务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具体规则;
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与用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其条款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拟定;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保障用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不得将相关核心业务和技术服务委托第三方处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24修订)
国务院
2024.03.10 发布│2024.05.01 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24修订)》自5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货物进出口管理,维护货物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共8章77条,主要内容:
将第十七条中的“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修改为“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进口配额许可证”等。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24修订)
国务院
2024.03.10 发布│2024.05.01 实施
新修订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24修订)》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删去其中关于外国企业申请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时需提交外汇部门证明文件的规定,进一步简化证明材料、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5号
2024.03.27 发布│2024.05.01 实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的出台系落实2021年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的重要举措,对涉及金融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民政部│民政部令第69号
2024.01.08 发布│2024.05.01 实施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统一规定。
其中明确,社会组织名称中的行(事)业领域不得使用“第一”“最高”“国家级等具有误导性的文字,但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对社会组织名称中使用自然人姓名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社会团体名称一般不以自然人姓名命名,确有需要的,仅限于在科技、文化、卫生、教育、艺术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
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以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的,需经该自然人同意等。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2024.03.25 发布│2024.05.01 实施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自5月1日起施行。
其中细化审查标准,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破除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健全审查机制,明确了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责任,并对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审查结论等作出规定,强调政策措施应当在提请审议或者报批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等。
节约用水条例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七百七十六号
2024.03.09 发布│2024.05.01 实施
《节约用水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其中加强用水管理,对主要农作物、重点工业产品和服务业等实行用水定额管理;
按行政区域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等。
此外,完善节水措施,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促进非常规水利用等。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七百六十七号
2023.12.04 发布│2024.05.01 实施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其中完善器官获取和分配制度,实行全流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从事遗体器官获取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开展遗体器官获取服务应当遵循的要求;
细化获取器官前的伦理审查要求,规定获取遗体器官的见证程序;
规定遗体器官分配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建立的分配系统统一分配,要求定期公布遗体器官捐献和分配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绿色通道工作机制,高效、畅通运送遗体器官等。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七百七十四号
2024.01.24 发布│2024.05.01 实施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其中强化源头治理,严查风险隐患,要求煤矿企业对风险隐患进行自查自改并按规定报告;
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督办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对“带病生产”的煤矿企业,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的处罚措施;
夯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煤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作者简介:
安启博,硕士学历,现北京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前央企法律工程师,上市民营企业法务总监,具有计算机、自动化、法学复合学科背景,阅历丰富,学识深广,涵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4〕1号2024.01.17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发〔2024〕2号2024.01.05 发布│2024.02.05 实施2月5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提出,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适合住房租赁相关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2023.12.29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强调,一是坚持厘清监管责任。
系统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发改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单位的职责定位,理顺职权关系,贯通责任链条,完善监管体系,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履责有要求、追责有依据。
二是细化监管内容。
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全生命周期监管,针对不同监管主体明确相应的监管程序、内容和方式,并对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在线调度、探索开展视频监管等作出相应规定。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
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调度基础上,对各项监督检查要求予以明确,并设专章切实加强对打捆切块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的监管。
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和惩戒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3.12.27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
与上一版相比,鼓励类新增了“智能制造”“农业机械装备”“数控机床”“网络安全”等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的条目,限制类、淘汰类中新增了“消防”“建筑”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不符合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条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2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2023.12.27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
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24〕1号2024.01.13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可作为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条形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公益性单位接受应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应当向捐赠人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银发〔2024〕4号2024.01.04 发布│2024.02.18 实施2月18日起实施的《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不同方式下跨境税费缴库退库的业务流程、账户使用方法、信息申报要求等,为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各币种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完善了制度依据。
《通知》要求,经收跨境外币税费缴库业务的国库经收处,应当具备结售汇业务资格;
经收跨境人民币税费缴库业务的国库经收处所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具备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能力。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的通知民政部│民发〔2024〕3号2024.01.20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民政信访工作办法》修订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等法规制度规定;
二是根据新时代民政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办法》中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内容应改尽改;
三是对民政信访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吸收固化。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2023.12.29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9号2023.12.29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明确,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集体成员的名称、地址和使用管理规则。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其成员应当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
查看法规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0号2023.12.17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较征求意见稿,正文第七条、第八条增加将铁路关基设施认定结果抄送国家网信部门,第九条增加铁路关基设施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应当不低于第三级,第十条增加应采取检测评估、安全演练等方式验证安全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第三十条明确了《办法》实施时间。
正文从细节描述、管理职责、防护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细化。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3)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1号2023.12.17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铁路旅客运输各环节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完善安全检查方式,实行安检设备和人工检查相结合,同时增加安全检查通道开放数量、站内中转换乘可不再实施安全检查、重点旅客优先检查等规定,既加强全方位安全检查,确保旅客进站安全,又为旅客提供便利。
二是对乘降所、铁路无轨站和进入安全检查区域的商品、其他进站人员等安全检查工作提出要求,明确随旅客列车运输的包裹参照本《办法》执行,堵住安全检查漏洞。
三是鼓励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民航、道路、水路等有序衔接,实现安检互认,避免重复安全检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铁路局│国铁工程监规〔2023〕35号2023.12.31 发布│2024.02.01 实施2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相较于旧版《办法》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是优化申报范围;
二是强化政策引领;
三是严格申报条件;
四是明确申报要求;
五是统一申报时间;
六是规范异议处理;
七是明确授予比例。
作者简介:
安启博,硕士学历,现北京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前央企法律工程师,上市民营企业法务总监,具有计算机、自动化、法学复合学科背景,阅历丰富,学识深广,涵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中国将于4月1日开始实行首个环境保护税征税期,这是中国历史上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
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纳税人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涉及五大类105个事项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明确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一
法律分析
首个环境保护税征税期将于4月1日开始。
这是中国历史上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实行按季申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6万多户。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环保税的纳税人,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主体和不属于纳税人范畴的居民个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涉及五大类105个事项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明确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一次或者全程网上办理。
《清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除《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省税务机关可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在税务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
航班时刻管理办法实施
民航局印发的《民航航班时刻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八章59条,对航班时刻分类管理、航班时刻历史优先权资格、航班时刻优先配置量化规则等做了明确规定和重大改革。
在航班时刻优先配置量化规则上,《办法》实现了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重大转变,明确规定根据航空企业配置基数与时刻效能配置系数的乘积,从大到小确定优先配置次序,航空承运人按照优先配置次序在航班时刻池中选择航班时刻。
此举对航班时刻资源配置的公平、高效、竞争和廉政将起到重要作用。
北京实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4月1日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将开始实施,适用于北京市全体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以及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预计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超过5亿元。
据了解,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纳入了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内收载的药品和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
与上一版相比,新版目录共增加476种新药(不含剂型),医保药品品种由现在的2510种增加到2986种,其中西药1567种、中药1419种。
新增的药品包括抗肿瘤新特药、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等。
上海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施行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这3个办法对近年来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和管理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完善。
例如,外省市缴存职工在上海市购买自住住房将被纳入贷款范围、支持上海市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明确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等。
拓展延伸
根据北京市医保局发布的消息,2021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已经正式公布。
与2020年版相比,共有2075个药品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其中包括174个谈判成功的药品。
这些药品主要是针对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领域的药品,提高了患者的治疗效果,降低了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本次医保药品目录还纳入了10个罕见病药品,以及27个中药饮片,满足了特殊患者的个性化需求。
总体来看,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同时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结语
多个环保税相关政策和措施即将实施,包括按季申报、全国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26万多户环保税纳税人、环保税征税范围扩大等。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涉及五大类105个事项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明确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此外,民航局印发了《民航航班时刻管理办法》并于4月1日起实施,对航班时刻分类管理、历史优先权资格、优先配置量化规则等做了明确规定和重大改革。
北京市也实施了新版医保药品目录,预计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超过5亿元。
最后,上海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也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立法法(2023-03-13)\\t第七条\\t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立法法(2023-03-13)\\t第九条\\t立法应当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立法法(2015-03-15)\\t第八十七条\\t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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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拆迁新规无证房,2024年3月新规速递”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19拆迁新规无证房,2024年2月新规速递
内容审核:王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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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