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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嘉兴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职工或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含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或保障性住房等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职工或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二)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三)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四)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含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退休的;
(二)出国(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材料
(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等,下同);
(二)属于配偶关系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明;
(三)属于直系亲属关系申请提取的,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现场签订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
(四)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五)职工本人不能到业务受理窗口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提取业务,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购买自住住房的:
1.提取条件:
(1)所购自住住房在职工(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的;
(2)提取申请日期在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
2.购房行为发生起始日期:
(1)购买商品房的,以商品房增值税发票日期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日期为准;
(2)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日期为准;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以拆迁安置房增值税发票日期为准;
(4)购买房改房的,以房改售房专用发票日期为准;
(5)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以保障性住房增值税发票日期为准。
3.需提供的材料:
(1)职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
(2)职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税收缴款书;
(3)职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差价结算凭证、增值税发票;
(4)职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房改房审批表、房改售房专用票据;
(5)职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协议)书、增值税普通发票;
(6)职工(或直系亲属)所购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非本市的,还需提供职工(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7)高端(含)以上人才申请提取的,提供本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提取条件:
(1)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职工(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
(2)提取申请日期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
2.建造、翻建、大修行为发生起始日期:
(1)建造、翻建以建房规划许可证明、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上的日期为准;
(2)大修以危房鉴定报告出具日期为准。
3.需提供的材料:
(1)职工(或直系亲属)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建房规划许可证或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
(2)职工(或直系亲属)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1.提取条件:
职工(或直系亲属)符合《嘉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19〕20号)相关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竣工验收且在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发证日期五年之内。
2.需提供的材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电梯使用登记证书、不动产权证书。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1.委托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的,需公积金贷款在本市且当前未逾期;偿还组合贷款商业部分还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清单(清单上须有商业部分的贷款账号)。职工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公积金贷款非本市的,可按异地商贷情形申请按年偿还商贷本息提取、提前部分偿还本金或结清商贷本息提取,申请条件及材料与异地商贷按年偿还商贷本息提取、提前部分偿还或结清商贷本息提取一致。
2.委托按月偿还商贷本息提取的,需职工及其配偶(含共同产权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在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商贷,应提供商贷借款合同及商贷还款明细清单。职工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商贷在非本市的,需贷款银行在本市的机构可获取其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清单,同时提供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3.按年偿还商贷本息提取的,需职工及其配偶(含共同产权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在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商贷,且偿还商贷本息已满一年;应提供商贷借款合同、最近12期商贷还款明细清单(有效期一个月)。职工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商贷在非本市的,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4.提前偿还本金或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的,借款人需正常还贷已满6个月;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还需提供当月商贷余额证明(由贷款银行出具,有效期一个月)。
5.提前部分偿还本金或结清商贷本息提取的,需在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并已申请商贷,且职工及其配偶(含共同产权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应提供商贷借款合同、提前还款凭证或结清凭证。
商贷在非本市的,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商贷银行为非公积金受托银行的,申请提前部分偿还本金或结清商贷本息提取的实行“先还后提”。
▲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1.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提供家庭无房证明。职工未婚的应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职工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2.符合《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助推中心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嘉公积金〔2019〕30号)的相关规定,享受城市品质提升政策的职工在房屋征收后,因无房需租赁自住住房的,每年租金高于提取限额的还需提供实际支付租金凭证和相关住宅房屋收购协议书或征收协议书。
3.高端(含)以上人才每年租金高于提取限额的还需提供实际支付租金凭证和人才认定证明。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需职工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每年可按家庭名下一套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实际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物业管理费发票、不动产权证书。职工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职工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2.职工因大病致使家庭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职工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按以下情形的条件申请及提供材料:
(1)职工(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规定病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急)诊专用病历》或《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规定病备案回执单》、上一自然年度的《医疗费用自负证明》。
(2)职工(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其他重大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上一自然年度的《医疗费用自负证明》。
▲退休的:
应提供养老待遇发放证明。
▲出国(境)定居的:
应提供定居地居住证明。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具有外国国籍的高端(含)以上人才或港澳台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此项情形办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应提供1-6级伤残证明且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需提供1-6级伤残证明。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需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及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
2.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确定其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提取流程
现场办理
携带材料前往受理点办理。网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40)进行申报提取。
嘉兴市租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嘉兴市公积金提取受理网点
提取额度
▲购买自住住房的:
1.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如有公积金贷款需扣除公积金贷款留存额)。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如该套房屋有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2.高端(含)以上人才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三年之内每年可取一次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如三年内未按年提取的,在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之日起三年内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再分年提取。
3.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且已有提取记录的,不得再次以相同理由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500元计算。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可申请一次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1.委托按月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提取偿还商贷本息每月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缴存额,且不超过当月还款额。
2.按年提取偿还商贷本息每年(提取行为间隔12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前12期商贷正常还款本息额。
3.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本金或提前部分偿还商贷本金应达到提取额度方可提取,且每年(提取行为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职工贷款银行为非公积金受托银行,申请提前部分偿还或结清商贷提取的实行“先还后提”,且应在还贷后一个月内办理提取手续。提前部分偿还本金提取的,若单人缴存公积金,则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及还贷额均不低于2.5万元,若双人及以上缴存公积金,则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及还贷额均不得低于5万元,上述金额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留存金额;提前结清本息提取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的剩余本息额。
4. 职工有多套住房且已申请商贷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的商业贷款申请按月提取偿还商贷本息或按年提取偿还商贷本息,且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贷本息和按年提取偿还商贷本息两种形式提取在一年内(间隔12个月)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租房提取需间隔12个月。如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且账户余额小于最高租房提取限额时,可办理销户提取。
享受城市品质提升政策的职工以及高端(含)以上人才租住住房的,可每年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每年可按家庭名下一套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支付的物业费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12个月的物业费。如物业费发票上的交费时段不足12个月的,须待交足12个月后才可办理提取。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若属患重大疾病(规定病种)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自然年度实际自负费用。若属重大疾病(其他重大性疾病)上一自然年度医疗自负费用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当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自然年度实际自负费用。
▲退休的,出国(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一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浙江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按规定准备资料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
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
3、申请人签字确认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
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
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于购房。
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
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
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
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
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
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浙江省提取公积金需要带的材料具体如下: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未婚,则不需要;
2、身份证资料,已婚者需要出示双方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不可或缺。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不仅仅是已婚者,未婚者也需要出示身份证和复印件;
3、需要出示房产证和复印件。
这主要针对的是有房子的人,如果自己没有房子,就需要出示租房合同;
4、离、退休证明,这个对于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来说,这样的人想提取公积金,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出具的退休证明;
5、带着相关的低保证处理,这是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但需要出示身份证、户籍簿等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用于购房。
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
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
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
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
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
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2.申请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为每人每月1000元。
3.两次租房提取期间需间隔12个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浙江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按规定准备资料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
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
3、申请人签字确认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
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
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于购房。
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
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
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
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
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
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申请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申请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为每人每月1000元;
两次租房提取期间需间隔12个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嘉兴新嘉街道2021最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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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嘉兴新嘉街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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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嘉兴市新嘉拆迁,浙江嘉兴公积金怎么提取
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