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在房屋土地征收、房地产合同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特点,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委托人曾专程赠送锦旗,称赞张律师为“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
笔者在代理的多起加装电梯案件后,发现底层业主阻挠电梯安装的情况很普遍,今天就以上海为例,讲一讲其中涉及的法律及法院的观点。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但因为加装电梯带来的纠纷也不在少数,许多住在低楼层的居民认为加装电梯对其房屋的采光、通风构成影响,另外加装电梯之后其房价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很多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存在被低楼层业主阻挠的情况。
01加装电梯涉及的法律规定
目前上海市加装电梯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0〕801号)、《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的指导意见》(沪精细化办联〔2021〕10号)等等。
加装电梯程序中最重要程序也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程序,就是加装电梯的两次征询,一次是小区内全体业主的征询,也就是大征询,其次是所涉楼栋的业主的征询,也就是小征询。大征询、小征询中最重要的就是关于征询意见的征询比例及表决同意比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及其解释的规定,加装电梯大征询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而对于小征询则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总结一句话就是,大征询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过半通过即可,而小征询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许多小区在征询时知道上述规定,但是却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在计算上述比例时未考虑在同一小区或者同一楼栋一人拥有多套房产的情况,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统计上述比例时,同一人拥有一个以上房产的只能按一人计算。
02目前法院对待阻挠加装电梯纠纷的观点
1.对排除妨害的请求
因阻挠加装电梯安装而被起诉至法院的情况不在少数,经笔者检索大量案例,上海法院在加装程序合法的情形下,对于阻挠电梯安装的一般口径均为“电梯安装或许会给底楼住户的采光造成一定影响,但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低层住户对小区加装电梯的行为,应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故此,阻挠安装一方以影响采光、通风等等为由阻挠施工的一般均不会被支持。但是法院一般也会要求原告方及施工方对电梯方案进行优化,最大程度降低电梯加装对底楼住户的采光、通风等影响。
2.对阻挠方要求赔偿相关损失的请求
至于阻挠方要求赔偿因加装电梯带来的损失,法院一般会要求主张一方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或建议其另行起诉,一般情况下这种损失很难被法院支持。
3.对原告发生的律师费
一般民事案件中律师费要求被告承担一般很难被支持,但是对于加装电梯案件,法院一般会认为“因诉讼具有专业性,故原告聘请律师具有一定合理性,且原告已提供聘请合同及律师代理费发票,证明其已产生了该部分损失,故本院予以支持。”但是律师费具体金额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酌定,并非一定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予以支持。
03律师提示
加装电梯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但这项民心工程要落实落地,还需要合法程序的有力保障,无论是居民小组还是业主大会、业委会,在推进加装电梯工程时均需要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同时在作出决定时还要协调兼顾高低楼层不同业主的利益诉求,力争妥善解决问题。
老楼房加装电梯获利许可,如果邻居不同意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老楼房加装电梯获利许可,如果邻居不同意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仲裁解决。
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诉讼解决。
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打官司能胜诉吗?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打官司能不能胜诉要看证据准备得充不充分,证据越充分胜诉概率就越大,楼房的公共部位属于整栋楼业主共有,一楼有权行使自己的权利。
这件事,建议通过有关部门协商比较好,楼上适当补偿一楼,一楼充分体谅楼上。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加装电梯方案的公示审批过程中,低层业主应当合理行使自己的异议权,在法定的批前公示时间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主张,从而实质性解决加装电梯方案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分析: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业主表决比例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即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法律分析:
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
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老楼房加装电梯获利许可,如果邻居不同意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老楼房加装电梯获利许可,如果邻居不同意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仲裁解决。
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诉讼解决。
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打官司能胜诉吗?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打官司能不能胜诉要看证据准备得充不充分,证据越充分胜诉概率就越大,楼房的公共部位属于整栋楼业主共有,一楼有权行使自己的权利。
这件事,建议通过有关部门协商比较好,楼上适当补偿一楼,一楼充分体谅楼上。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加装电梯方案的公示审批过程中,低层业主应当合理行使自己的异议权,在法定的批前公示时间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主张,从而实质性解决加装电梯方案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分析:
1.影响居住舒适度:
一是影响通风和采光。
相对于其他楼层来说,在通风和采光方面,一楼本身就相对差一些。
一旦加装了电梯,由于电梯井过于突出,而且又遮挡了窗户,所以采光和通风容易受到二次影响。
二是噪音影响。
对于不少一楼住户来说,卧室窗台外面就是电梯井,人来人往,很容易受到噪音影响,从而影响睡眠质量。
三是业主隐私无法得到保障。
等电梯时,如果一时聚集了很多人,不少可能都会四处观望,这时一楼的室内情况就会被曝光,使得一楼业主的隐私无法得到保障,有时候也使得盗窃有了可乘之机。
2.影响房子的升值空间,增加了一楼转手变现的难度。
3.电梯加装费和电梯维护费的分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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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上海新贸动拆迁有限公司,加装电梯纠纷如何解决
内容审核:张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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