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芳律师执业十余年来,深耕征地拆迁一线,足迹遍布全国各省市,办理案件超过800件,经历了征收拆迁模式的变换调整、相关法律法规的迭代更新,精准掌握了全国各地区的征收拆迁政策,尤其在行政赔偿案件中经验丰富,多起案件入选过典型案例、更有二审改判案件、并促成最高法院提审案件等,专业突出、成绩斐然。 陈律师更是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科学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始终致力于构建客户信任关系、服务客户,能多维度解决当事人法律纠纷,获得当事人高度好评。同时,陈律师也注重普法宣讲,开展对杭州市等当地被拆迁户的普法宣讲,针对征地拆迁的核心政策并与当地征拆实际相结合,给当地被拆迁户进行深入浅出的宣讲,取得不凡的普法效果。
关于地籍调查确权收费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确权过程中确实涉及相关费用。具体收费项目与标准如下:
1)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个人需支付5元,单位需支付10元,“三资”公司与其他国家特制证书则需支付20元。这一费用是确权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用于办理土地权属的正式登记和证书的发放。
2)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对于乡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宗地需支付5元;若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则每宗地需支付10元。这项费用主要用于地籍调查与测绘工作,是确权过程中确定土地位置和面积的重要依据。
3)额外说明1. 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并不额外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因此,确权后多余的土地仍归集体所有,不会向个人或单位额外收取费用。
2. 确权过程中的费用收取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地籍调查确权过程中确实涉及相关费用,包括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以及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等。但确权后多出的土地并不额外收费,且费用收取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实施细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确权的原则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确保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明确、合法。
2)土地确权的对象和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对象主要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包括村集体、村民小组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等。确权范围涵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各类土地。
3)土地确权的程序和步骤1. 申请与受理:由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确权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2. 地籍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地籍调查,核实土地权属、界址、面积等基本情况。
3. 权属审核:根据地籍调查结果,对土地权属进行审核,确保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4. 注册登记与发证:经审核无误后,将土地权属信息注册登记在土地登记簿上,并核发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4)土地确权的争议处理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如遇到权属争议,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处理。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5)土地确权的监督与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确保确权登记发证的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应建立健全土地权属档案管理制度,为土地管理和利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实施细则涉及多个环节和方面,需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地进行。这有助于明确土地权属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中央有规定土地确权超出面积收费吗合法吗”的问题,首先明确的是,土地确权超出面积收费并非中央的统一规定,且通常这种收费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土地确权是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的确认和登记,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土地权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确权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超出面积收费的问题1. 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可能面临罚款、拆除建筑物、没收建筑物等处罚。因此,如果土地确权过程中发现超出面积的情况,且该超出部分属于非法占用,那么应依法进行处理,而不是简单地通过收费来解决。
2. 土地确权的面积标准:
土地确权的面积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如果确权面积超出规定标准,应首先审查是否属于非法占用或违规操作。如果是,应依法纠正并处理;如果不是,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而不是盲目收费。
3. 收费的合法性问题: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对于超出面积的部分进行收费,必须得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法的收费程序。否则,这种收费行为可能构成违法收费,侵犯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对超出面积的部分进行收费是不合法的。
3)结论土地确权超出面积收费并非中央的统一规定,且通常这种收费是不合法的。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确权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如果发现超出面积的情况,应依法进行处理,而不是简单地通过收费来解决。同时,土地权利人也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收费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寻求法律救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一般不收费,但存在特殊情况需农户自行承担费用。具体分析如下:
1. 一般原则: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此过程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旨在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同时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2. 特殊情况:
- 若农户在确权过程中要求额外的测绘或数据处理服务,则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但此类情况较少,且必须遵循农户自愿的原则。例如,某些地区可能因财政资金紧张或农户有特殊需求,而收取一定的测量费或数据处理费,但这些费用并非普遍存在,且标准因地区而异。
3. 注意事项:
- 农户在进行土地确权时,应首先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了解具体的收费政策和标准。若遇到不明确的收费项目或疑似违规收费行为,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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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中央有规定土地确权超出面积收费吗合法吗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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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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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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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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